今天在教文委員會,我持續追蹤 #日本含氚核廢水的問題。台日交流協會的郭秘書長在星期一的時候,已經回答我日本在 4 月 9 日及 4 月 12 日兩度告知台灣即將把福島核廢水排入海洋。
但是,4 月 12 日溫玉霞委員詢問外交部田中光次長,次長回答日本尚未決定,到底是「台日交流協會未告知田次所以導致他不知道」,還是「田次知道卻避答」?
郭秘書長沒辦法確定第二個選項,但是卻堅信田中光次長絕對知道。所以,讓我們繼續來追查外交部到底是不是知道卻不告訴立法院。
第二點就是,日本在 13 日宣布排放核廢水後,行政會的食安辦公室就在 14 日開了一次會議。
在該次會議當中,原能會與食藥署都有派人去參加,那天會議的決議是,「日本福島核廢水排放入海之作法,為一般核電廠會處理方式,目前暫不訂定食品中限量」,這個決議會導致跨部會 #忽略核廢水可能影響水產品的食用安全。
原能會主委詢問同仁回應,福島核災後的核廢水與核能電廠的冷卻水不一樣,他們在該次食安會議中有明確表示,所以我詢問當天也有參加食安會議的食藥署吳秀梅署長,為什麼不訂定食品中限量。
4 月 19 日 NHK 的報導指出,福島檢驗出放射性銫超標 2.7 倍的魚,代表目前福島的魚場是受到核污染,如果核災的含氚核廢水兩年後再排入海洋,會不會使情況更嚴重?
原能會主委是同意的,但是食藥署的吳署長只是一再強調要相信專業數字,我個人覺得有點空泛,食藥署應賅要拿出決心來捍衛國人的食品安全。#食藥署要不要訂定氚的食品中限量,我們也要繼續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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