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見政府與國軍聯手明快處理,斬斷這團2013年至今的亂麻,未再讓慶富續約。並迅速沒收九十億保金維護國軍權益。
「國防部今(13)日宣布與慶富造船解除獵雷艦採購案合約,國防部表示,解約後會立即沒收第一、二期預付款還款保證金48億餘元以及履約保證金17億餘元,若加上已經沒收的第三期預付還款保證金24億元,共沒收90億元。國防部今日表示,已依海軍呈報慶富相關違約5大具體事證,按政府《採購法》及契約規定,正式函告通知該公司解除獵雷艦採購案契約。此外,國防部也會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將慶富列為停權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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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與慶富解約
等了幾天,陳慶男口中的「百億愛國男」,並未來得及出面救火,違約的期限已過,海軍決定正式與慶富解約。
軍方的態度有三:
1、慶富違約,並且已無能力繼續履約,所以依約解約。
2、慶富的保證金,48+17=65億,全部沒收。
3、海軍將組律師團,告慶富違約。
走到這一步,台灣獵雷艦「國艦國造」的美夢,幾乎已經確定成為「噩夢」。現在慶富不只要面對台灣的海軍,他與美國「洛馬公司」(武器系統合約),以及產製全世界七成獵雷艦的義大利「InterMarine」公司的合約,也將面臨違約求償的尷尬狀況。
小孩玩大車,終究危險,玩火自焚。
暐瀚 2017-12-13 de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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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新聞稿
106年12月13日0840時
國防部表示,今(13)日已依海軍呈報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相關違約具體事證,按政府採購法及契約規定,正式函告通知該公司解除獵雷艦採購案契約。
國防部指出,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契約附加條款第十五條第一項第7款「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及第8款「未依契約規定履約,自接獲書面通知起10日仍未改正」等規定,已達解約條件,主要事證包括:
一、各銀行分別已向法院申請7件金額高達新臺幣64億餘元之假扣押強制執行,其辦公大樓並已由高雄地方法院查封。
二、未支付主要協力廠商案款美金3,600萬餘元,該公司自106年1月已停工迄今,嚴重影響後續戰鬥系統整合工作。
三、第三期預付款還款保證新臺幣24億餘元遭本部沒收後,迄今未補正。第一至三期預付款還款保證,迄今未依法令格式修訂,亦未辦理效期展延。
四、該公司涉嫌詐貸與違法增資,目前已由司法偵辦。
五、建造(細部)規範書未完成;國內造艦廠房應於106年5月完工,迄今仍未開始興建。
國防部強調,依法依約處理本案為國軍一貫立場。後續將針對第一、二期預付款還款保證金共計新臺幣48億餘元,以及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7億餘元,立即進行沒收程序,並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刊登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為停權廠商。另有關損失求償部分,亦將由海軍委任律師團精算後,循法律途徑向該公司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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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富承造獵雷艦的第一筆預付款還款保證金,上週已經由海軍沒收繳交國庫,今天我質詢國防部時,海軍參謀長李宗孝表示有給慶富十天補正期,只要12/8沒有補進款項,海軍9日就會啟動解約程序。
一旦確定和慶富解約,後續如何處理替代方案才是更大的問題,不論是「他廠續建」、「重新招標」、或「重新建案」,和美商洛馬、義商Intermarine都得重新辦理輸出許可,恐怕曠日廢時;另一方面,解約之後便沒有編列預算的基礎,目前明年度編列給獵雷艦的35億預算要如何處置,這點將成為接下來委員會審國防部預算的一大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