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NCC發揮守護言論自由守護民主的功能
今天下午立法院投票通過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人事案,我要再度重申對於NCC各位新任委員的要求與期許:
#防止中國滲透 #重視民主自由 #建立民主防衛機制
#確保數位人權 #防制數位性別暴力
NCC作為主管通訊傳播的獨立機關,長期以來背負高度的社會期待。
全球的數位技術革新與產業轉型,帶來各種通傳科技、媒體傳播的監理、治理挑戰;同時,台灣又頻繁受到中國黨政資本的滲透與威脅,戰場時常都在資通訊、媒體領域。
所以台灣的NCC,不只要因應全球化的改變,還必須同時 #保障言論自由 以及 #維護媒體專業自主,任務重大。我從進入立法院後,就多次關注相關議題。
📍數位影音串流平台(OTT)管理
我在進入立法院後的第一次總質詢,就問蘇院長,數位匯流產業如串流影音OTT日漸普及,卻無法可管,政府要如何因應OTT對台灣的主權、文化、產業的衝擊?
#中國OTT 如愛奇藝,至少要比照其他各國的審查標準,這也是國家正常化的一環。蘇院長當場就承諾跨部會檢討。後續NCC也已公開表示,不會讓中國OTT違法登台。
📍中資媒體防堵
NCC人事案在委員會審查時,我也關注中天電視背後旺中集團長期就受中資補助,這幾年來又屢屢有新聞比例失衡、內容偏頗、內控失靈、未設置獨立審查人等嚴重問題。所以我當時也特別要求NCC委員們應該要慎重處理。
📍數位性別暴力防制
我長期關注性別議題,最近台灣也爆出「台版N號房」風波。目前台灣兒少網路使用安全與性隱私,有NCC邀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籌設的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來防止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
我也提出「未經同意散佈成人性私密影像防治條例」草案,來保障成人的 #性自主權 #性私密影像即時下架 #被害人保護服務 等,需要NCC一同來協助。
這些議題,橫跨數位治理、國家主權、產業發展乃至性別平等、隱私權,要如何在管制的同時保障人權與言論自由,都不容易!人事案通過對NCC委員們是責任的開始,我會在立法院持續監督,守護主權、民主與人權!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隱私權 審查標準」的推薦目錄:
隱私權 審查標準 在 詹太太的轉行日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Facebook F8 Day2:那些以前不知道的 現在知道了
這好像是一句聽來很廢的描述,但這就是我聽完F8大會的感想。這並不是一句廢話,而且我的想法是,這應該已經是準確地體現在Facebook各項產品細節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如何運用科技去應對人性的問題。
整場keynote下來,我不斷感受到「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這類的宣言與態度。我會認為,這或許就是目前Facebook整體展現出的立場。
「我們現在正理解細節,理解問題。有些事情我們過去沒有經歷過,但現在知道了,就要解決。」CTO Mike Schroepfer說。
我很難說這樣的表態是不是表達的有些過分認真。Mike Schroepfer甚至在台上提出,可以使用自家研發的一款帶有攝相頭產品「Portal」來減少自殺問題的提議。「我們當然也知道,我們的Portal根本就是一個網路監視器,然後我們想要把它裝在你家。但是當你知道了 smart camera 跟一般的不同,你就知道它可以如何幫助我們減少自殺問題,幫助你連結朋友與家庭。」Mike Schroepfer 進一步舉例解釋,運用這支裝有攝像頭的智能裝置,就可以突破地理限制,幫助在不同地方生活的朋友或家人更多的生活參與感(remote bonding),如祖父母與兒孫的聯繫,理論上,更好的運用科技可以改變遠距離的情感需求,提供情感支持,可以減少,甚至預防悲劇的發生。
但這句話當下聽起來,真有點怪怪的。
「我們可以打包回家 但也可以做好這件事」
當Mike Schroepfer 在台上舉出這個案例之際,台下觀眾席,至少我身邊不少參與者,立即發出一陣噗哧笑聲。還有些人更交頭接耳起來,因為這個提議當下聽起來的確有點認真離譜。這是Facebook單方面的理論與願景,但我感受到態度是認真的。
除此之外,臉書在第二天的議程中,還花了很大篇幅細數包括如何運用AI與ML自主分析,進行語言分析、影像分析,進而保護言論環境。主題演講內還認真地舉了一個案例說,「我們正在努力保護印度選舉,你看當地講22種語言。」此話一出,台下又發出一陣噗哧笑聲。一位坐在我隔壁的男士,更以一種不可思議的語氣小聲直接說出「喔~認真嗎?」(Oh, seriouly?) 有興趣的冰友們,或許可以把這場keynote的錄影找來看看,就會懂我的意思。但或許這也正是Facebook目前的態度。
「我知道這永遠做不完,但是一定要做。這就是我們對未來的樂觀。當然,我也可以打包回家,但我們也可以做好這件事。人類所有的行為都在網路上,在臉書上。我們可以放棄,但我們也可以盡我們的責任。」他說。
正在重新學習「人性」的社群平台
聽起來整件事情貌似很蠢。但若仔細想想,這應該是臉書這15年來,第一次用科技直接的面對深層的人類行為。過去那些「按讚心情留言分享」其實都是很表淺的。當然,觸發整件事情的源頭,就是對於去年的「劍橋事件」的彌補與接連的損害控管。回頭看,現在我會認為,當時臉書全體上下所表現出對事件的「Naiive」(天真),以及佐克伯當時在國會聽證會上的神情,絕大部分都是真實反應。我的猜想是:他們當時或許真的低估了「人性」這件事。於是現在,他們花了一年時間補強各種大小漏洞。
「人性」要怎麼損害控管?既然是「社群」,它全部的內涵就是關於「人」與「人性」。
主題演講的另一個點,是來自 VP of Product Design Margaret Stewart 在關於如何在社群網路上適當的處理「哀悼」這件事。在現場我可以感受到台下聽眾對這個題目的不以為然。仔細打量她在Keynote台上的造型感覺顯現出老派,從衣著、髮型到說話的語氣,包裝成像是一位母親或阿姨之類的角色,娓娓道來。我很難判定這樣的造型是來自她本人的個性,還是刻意營造出來的角色所必需的公關包裝,但以一個成熟角色來陳述「哀悼」的確是一種十分細膩的表現。而且她的這一題卻很打中我。因為這個題目是一個非常人性的論述。
「社群行為與得體的哀悼」這一題落實下來,就是「臉書該如何處理已逝者的社群關係?」Margaret Stewart 直接切入旗下部門處理過的幾宗客訴,關於已逝者留下的臉書帳號,又或是帳號主死亡後,該如何設計人際關係與隱私權限,像是「該如何界定過去沒出現但現在卻出現了的朋友」?或者是某些人在帳號主往生之後發表不當言論,能不能檢舉?這一題可能過去大家都沒好好想過。但這題的意義不在於Facebook改變了什麼樣的小毛小病產品規格去討好使用者,而是說,若是以VP of Product Design 的高度來舉這個例子,顯示Facebook是認真的想運用科技力形塑並介入人類的行為與生活,就像人類每天會用刀叉、筷子或衛生紙那樣的相互影響,去使用社群平台。
Facebook的迭代與人性的演化
過去每一年F8談論的都是技術,展示的是硬軍火,是最潮流的破壞式創新,甚至徹底改變了某些行業,例如廣告業與電視圈。但今年講得更多的,是臉書如何用科技力,介入社群平台上的諸多「人性」細節。
在過去15年來,專注於硬技術發展的臉書,可能一直沒有謹慎看待人性的本質。直到近幾年,由於多宗重大事件的爆發,讓自己變成了新聞頭條,捲進事件核心,才驚覺過往的口號「connect families and friends」的背後,不光只是用科技與演算法創造出的虛擬「連結」,還有更多的是關於人性的議題,無論是光明面或黑暗面。又或者是,Facebook這整個產品,也是人性迭代演化過程的一部分。
所以,我的猜想是,接下來Facebook將會使出更多科技力,著手解決這大大小小他們過去沒有處理過的「人性問題」。在諸多人性問題之下,其中「隱私問題」是臉書認為最重要的一件事。或許這也就是「The Future is Privacy」。既然如此,一連串的大小改版、演算法調整,甚至是產品規格的改變,都是可以預期的。
緊跟新規則 運用產品紅利
從這個點延伸出來,當然就是一連串平台規則的改變、流量的改變。打掉重練的影響所及,包括舊有產品工具的汰換,既有流量池的現行成效降低,又或者是必須因應新工具的成本增加,以及未來成效預測的不確定性,都是可預期的。這也就是平台將重新定義使用者(人類)的網路行為,並重新對標。可以確定的是,整體流量成本必定會繼續墊高,流量走向也會改變,且社群平台上的各種單位價值該如何看待,也會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被重新定義。
舉例來說,幾年前我們不停追逐粉絲數,追逐觸及數,追逐曝光數,認為這些都是「關鍵指標」。但現在這些數值,我們都只會把它當成必要的「二級指標」。時至今日,諸多社群經營者在追逐的首要指標,是「互動率」。往後或許我們也能期待更多被忽略的指標重新受到重視,或甚至產生新的評估指標。
但也會有些指標數據可能會因為隱私考量而下架。如果是這樣的話,我的猜想是,可能也會有新的數據指標或評估方式應運而生。
同樣受影響的可能還會包括內容格式。值得注意的是行文方式。由於Facebook將開始積極管理平台上的言論品質,有更多容易引發爭議的內容可能很容易被ban掉,「極端言論」可能是首當其衝的內容,且不分語系。一些靠著極端言論而竄紅的帳號或網紅,應該在接下來的時間明顯感受到壓力。這也是臉書向來在F8之後「言出必行」的慣例。但問題是,我們很難理解「極端言論」的內容審查標準與內涵。
同時,我猜測「商業型內容」的受影響程度相對低。
所以接下來我會猜測,唯一能掌握的好消息,就是緊跟各種各樣的產品紅利。當特定重大新產品發布並且進行測試期,流量將會大幅往特定方向調整。講白了,就是跟著大家,順著潮流走。
同時,圍繞在Facebook平台周邊的經營者,如果有使用爬蟲的要小心了。因為Facebook將必然做出規模不一的各種更動與測試,導致爬蟲經常運作失靈。至於串接API的,也是同樣。各種API文件的頻繁更動或修訂,也將是家常便飯。
回頭想想,我們從來沒有發現,其實「社群平台」這件事情可能跟人類登陸月球一樣大條。這些事情從沒有前例可循,但是人類的行為模式卻徹底被改變了,並且在某種情況下,展現出過去所沒有的人性黑暗面。很多在地球表面適用的並且發展了數千年的人類社會文明法則,到了這個僅有15年時間的社群平台卻不見得管用。有些甚至是完全不管用。
人類社會在每個發展階段,都有幾個代表性的「普羅米修斯」。印刷術是一個。發明蒸汽機是一個,發明電力是一個。發明網路也是一個。現在,雲端與AI是一個,社群平台可能也是一個。無論我們喜不喜歡,都得接受,直到下一個普羅米修斯出現。
隱私權 審查標準 在 黑白告狀俠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1071102曾經滄海難為水,伊人今在何方?為了提告而蒐證,可不可以私下進入配偶所有及使用的車內,取得行車紀錄器的影音資料?
故事:
俊男與美女原本是夫妻,因感情失睦而「分居」,「在分居期間」,俊男為了對美女的朋友小王提告妨害家庭告訴,「就進入美女所有及個人使用的車子內」,拷貝車內行車紀錄器的影音資料,美女知道後,對俊男提起妨害電腦使用告訴。
大家很忙,先說結論蛤,
鄉親啊!毋湯哦!這個案件事實,醬子是不行地。
法律規定:
刑法第359條:「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本案,俊男構成刑法第359條的「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
《告人ㄟ尚大?俊男的訴訟權保障VS美女的隱私權保障!》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096號判決意旨參照】
隱私權,經司法院釋字第603、689等多號解釋,肯認屬應受憲法第22條所保障的基本人權。但是行車紀錄器(含記憶卡)因為記錄行車時的一切周邊影音狀況,自然顯示使用人當時行車的路徑、言談或活動等等,不免攸關個人私密領域及個人資料自主,因此如何取得、使用該紀錄資料,仍應存有尊重他人隱私權的概念。
《可是偶要抓猴餒?》
是滴,最高法院有了解也有提到,妨害家庭的為行為(就是通姦或相姦),通常是以隱密的方式行之,因為保護隱私權的關係,被害人舉證不易。所以,俊男的訴訟權保障和美女的隱私權保障,就會發生衝突,這時應該從《憲法比例原則》作為審查標準。
好啦!簡單來說結論:
刑法第359條的「無故」,是指欠缺法律上正當理由。理由正當與否,則須綜合考量行為的目的、行為當時的人、事、時、地、物等情況、他方受干擾、侵害的程度等因素,合理判斷其行為所構成的妨害,是否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容忍的範圍。
又夫妻雙方,雖然互負忠貞、婚姻純潔的義務,通姦、相姦應該予以非難,但人格各自獨立,並不是就要讓配偶的一方放棄自己的隱私權利,全盤接受他方可以隨時、隨地、隨意全盤監控自己日常生活或社交活動的義務。如果藉口懷疑或有調查外遇的必要,恣意窺探、取得隱私領域,無法認為是法律上的正當理由。
至於,如何以「比例原則」來衡量這種困難工作,偶們一定是要交給最高法院的大人來處理的啊,最終綜合衡量的結果,認為刑法第359條之破壞電磁紀錄罪與刑法第239條之通、相姦罪,兩相比較,顯然前者法益,應該受更重地位的保護。
詩人李商隱有言,此情可待成追憶 只是當時已惘然《錦瑟》,感情的糾葛,常令我們墮入五里雲中,法律固然有保障我們的權利,但如果有幸,我們懂得跳脫固執的自我,用新的觀點來看一件事,也許會發現我們手上其實握有重新開始的鑰匙,那就是「選擇」。我們可以選擇自由、選擇寛恕;也可以選擇追究,甚或報復,一念之間,將使我們走上不同的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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