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日間部學位證書第二階段領取事宜公告 】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二級警戒,考量防疫安全及避免移動接觸風險,本學期畢業學位證書發放作業,本校提供『線上預約到校領取』或『委託學校郵寄』二種領取方式。
❗️教務處鼓勵畢業同學以防疫為優先,若非急迫需要學位證書,懇請等候疫情趨緩後再到校領取,教務處會妥善保管證書❗️
📍隨班附讀低年級課程、進修部課程、語言測驗輔助教學者及暑修者,自 7 /12 (星期一) 上午 10 時可登入系統查詢及領取預約,第二階段領取起始日為 7 /15 (星期四) 至 8 /12 (星期四)。
📍請直接點選下列網址進入畢業證書領取系統,操作說明請參閱校網,亦可從致理科技大學首頁/在校學生/就學服務登入。
🔗系統網址:https://pse.is/3jtndd
(領取畢業證書所需文件可至系統下載或參閱校網)
❗️因謀職需求,同學可先行申請「加密」之學位證書掃描電子檔,以供證明之用,掃描電子檔將自7/15起依來信申請順序依序回信,申請流程請參閱校網,疫情期間,本項服務請同學多加利用。
📪申請畢業證書掃描檔專用信箱:bb201@mail.chihlee.edu.tw
📍同學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日間部教務處註冊組。
📧電子郵件:b201@mail.chihlee.edu.tw
☎️聯絡電話:(02)2257-6167 分機 1205、1305
#109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部學位證書第二階段領取事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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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高教深耕計畫-完善弱勢協助措施-證照報名費補助】
📍適用對象:
🔹申請學雜費減免之學生: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文化不利之學生: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資格、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懷孕或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之學生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教育部弱勢助學方案
📍申請時間:
🔹第二階段:110/06/07~110/07/30(此階段申請報名費補助預計8月底發放)
🔹第三階段:110/08/01~110/10/01(此階段申請報名費補助預計11月底發放)
❗️三階段申請證照生效日期需為「109/10/01~110/09/30」,於此生效日期外之證照無法申請,已申請過也不得再次申請❗️
📍檢附資料 ⚠️缺一不可⚠️
🔹申請表,請先至生輔組(日間部)/總務組(進修部)核章
🔹 學生證影本(正反面,須有申請學期之註冊章)
🔹 報名費收據「正本」(如報名費正本收據已遺失,請申請人向原考試單位開立繳費證明或出示「當次」報考之公告官方簡章公告)
🔹 證照影本(正、反面)不需黏貼+證照正本(正本由本中心驗畢後退還)
🔹提供至總務處出納組填寫金融帳號之截圖
📍繳件方式:
🔹自行到校繳件
🔹將相關資料填妥後,用掛號方式郵寄至『致理科技大學 技能檢定中心』
❗️郵寄注意事項:
-相關檢附資料須提供完整
-生輔組(日間部)/總務組(進修部)核章欄位,本中心會協助至單位核章
-報名費收據如非正本或是提供報考之簡章公告,請於空白處簽全名
-提供收件人姓名及地址之回郵信封(請貼足郵資),以利將證照正本寄回。
📍注意事項:
🔹已接受其他計畫補助報名費者,均不得再次申請。
🔹若課程與證照費用無法區分時,不得申請證照報名費補助。
📍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處-技能檢定中心服務時間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
☎️電話:(02)2257-6167#1522、1622
☎️專線:(02)2257-1054
#110學年度高教深耕計畫完善弱勢協助措施證照報名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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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學年度進修部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說明會】
本校配合教育部「公私立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針對中低收入家庭(全家年收入低於 70 萬 元)之學生給予就學補助,為進一步協助弱勢學生順利就學,請符合資格之進修部同學踴躍參與 弱勢學生助學說明會。
⚠️本補助為一學年申請一次,上學期申請(上學期須完成註冊手續),下學期補助。
申請資格如下👇
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不包括七年一貫制前三年、五專
前三年、 空中大學、學士後第二專長學位學程、研究所在職專班及社會救助法第 5 條第 3 項第 7 款 對 象 ),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且無下列情事之一者:
🔼家庭年所得逾 70 萬元
家庭年所得,指最近一次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家戶綜合所得總額。
🔼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逾 2 萬元
家戶年利息所得,指最近一次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家戶利息所得總 額。利息所得來自優惠存款且存款本金未逾 100 萬元者,得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超過 650 萬元
不動產價值,依計畫每年送請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核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價值為準。但下
列土地或房屋之價值,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者得扣除:詳細資訊請參考申須知。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低於 60 分
新生及轉學生除外,另論文撰寫階段學生如因前一學期未修習課程致無學業成績可採計,得以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計算。
⚠️家庭年所得(包括分離課稅所得)、利息及不動產總額,應計列人口之計算方式如下: (1)學生未婚者: A.未成年者與其法定代理人合計。 B.已成年者與其父母合計。 (2)學生已婚者:與其配偶合計。 (3)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
⚠️注意事項:
🔼同一教育階段所就讀之相當年級(學期)已領有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領。 2、本項補助範圍包含學分學雜費,但不包含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等就學費用。 3、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者(如下),不得再申請本計畫助學金。
「人事行政總處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法務部被害人子女就學補助、法務部受刑人子女就學補助、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補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等」
⭐️說明會日期時間:108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晚上 7:05 分至 7:55 分。
⭐️說明會地點:綜合教學大樓一樓表演廳。
⭐️如果有疑問者,歡迎您至進修部總務組詢問,電話:2257-6167 轉 1375。
#致理科技大學 #補助計畫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