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環保稽查人員執法沒有獎金,警察稽查犯罪也沒有獎金,為什麼「查稅」有獎金,有獎金背後會有協商不法,政府應黑白分明,該查就查,不能以獎金做誘因,不能因獎金制度讓公務員上下其手」…。律師:「公務員有薪水,執行公務是份內工作,領獎金這是變相賄賂」...
※諸多案例顯示政府機關「護衛人權」的意識不足,甚至成為人權的加害者!:打零工的基隆市民陳青旭因欠繳交通罰款1萬8千元,房子就被行政執行署法拍兩百多萬祖厝,那是祖孫三代六口唯一的住處;台中賴先生積欠牌照稅3.8萬,兩千多萬元的房子竟面臨被強制執行的查封!年輕創業家鍾先生公司倒閉還被國稅局課重稅加罰緩五千多萬元並限制出境,被迫滯留海外,與妻子父母無法相見,骨肉分至今七年:「919竹北事件」黃姓志工媽媽只事舉牌表達訴求,就被大批警察逮捕、漏夜偵訊移送地檢並限制住居,還因此得壓力創傷症候群!
此外,「2020十大人權新聞網路票選活動」日前出爐!前五名「侵害賦稅人權轟動國際,太極門沒欠稅遭違法拍賣」李慶榮律師指出太極門刑案司法已三審認定敬師禮是贈與,課稅主體是贈與人是很明確的事,最高認定權在法院,國稅局知錯不改,為獎金而蠻幹,執行署為了獎金還強行拍賣,有違法亂紀之嫌。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認為太極門稅案是稽徵機關的錯誤…..
今包含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等眾多專家學者與10多位不分黨派的高市議員與會宣示「廢獎金、救冤案、護人權」三大訴求,並進行「落實法稅改革 搶救台灣人權」連署。
贈與稅七年 在 呂翊榮的財經讀書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境外資金在國外已過了七年核課期間,原則上是免稅,建議採財政部的第二支箭國稅局個案諮詢,函釋免稅的方式較好。若是將境外資金移轉給子女,依專法課徵8%或10%稅負後,日後遭國稅局發現恐補課徵贈與稅,並可能加罰一倍。
贈與稅七年 在 謝金河 投資理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遺贈稅率倍增,稅收也會倍增?
為了支應長照,林全院長已拍板,不動消費稅,將從遺贈稅下手,初步規劃是將稅率從目前10%調高一倍到20%,預計可增加350億國庫進帳。但如意算盤能這麼打?恐怕未必!
遺贈稅最容易產生避稅效應,小英總統還沒有宣布遺贈稅要調高20%,今年已經有很多人提前規劃了,今年前七月增與稅95億元,比去年同期成長55%,可見很多人提前在10%稅率下趕辦贈與,因此,遺贈稅若增加到20%,政府收到的稅收一定不會倍增。
2008年馬英九總統把遺贈稅從50%降至10%,被朱敬一等學者罵翻天,大家以為政府稅收將大減,結果不是這樣,我把2009年到2015年的遺贈稅總稅收加總是1964億,同樣往前推七年,從2002到2009年,這七年課50%的稅,結果政府課到1984億的稅,也就是說,政府遺贈稅課10%跟課50%,政府收到的稅並没有差別,為什麼會這樣?關鍵在避稅效應。
過去50%遺贈稅時代,很多人把錢藏在別人戶頭或境外,政府只能課到猝死的稅,改成10%後,大家都去繳稅,未來小英總統把遺贈稅調高一倍,成敗全在避稅效應,稅收可能小幅增加,但絕不會倍增。今年企業界流行先生留守台灣,太太變新加坡人,避稅效應似已悄悄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