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海外網:民視股東會前 田再庭董事長等呼籲股東票投台派
獨家:民視股東會將召開......高層放話「郭倍宏害民視淪政黨工具」 挺郭派發文反擊了!
呷新聞 2020年4月24日
民視去年高層人士大震盪,時任董座郭倍宏遭撤換,原總經理王明玉4月開始接掌民視,並在隨後幾個月中,將公司內部郭倍宏時期任命的人馬通通開除。今年5月民視又將召開股東會,傳出挺郭派有意捲土重來,民視董座王明玉大動作寫信給民視股東,直接點名前董座郭倍宏讓民視嚴重偏離創台宗旨、淪為政黨工具,還讓民視嚴重虧損,捍衛經營權的意味濃厚。而挺郭派今(24日)也大動作反擊,拿出證據開嗆,「台灣的眼睛如何看到未來?」
包括民視創辦人暨前董事長⽥再庭、前民視監察人李素貞、前民視董事陳廷鼎及民視母公司民間投資公司董事李南⼭共同撰文一篇題為〈台灣的眼睛如何看到未來?〉的文章——
(請看這兩個網站上的詳細內容:
https://www.eatnews.net/article-2/20200424-1
https://static1.squarespace.com/static/5d043ef5e62d0e000189981a/t/5ea2b369fdc8966e196af527/1587721115727/%E5%8F%B0%E7%81%A3%E7%9A%84%E7%9C%BC%E7%9D%9B%E5%A6%82%E4%BD%95%E7%9C%8B%E5%88%B0%E6%9C%AA%E4%BE%86.pdf
開頭就再度痛斥郭倍宏被荒謬地以三分鐘突襲式表決,拔去董事長職位,並稱不僅違反法定會議程序,而且所推舉的新任董事長黃明展根本不具民間投資公司董事資格,其中過程已被法界一般認定為非法。隨後,意圖摧毀郭倍宏人格誠信的一波波黑函及抹黑報導在全國到處散發,至今尤盛;郭倍宏三月底離開民視後不到一個月,2019年4月22日,台灣唯一具備媒體風骨、敢於直諫當權的政論節目《政經看民視》立遭「新科董事長」王明玉下令腰斬斷播,至此本土媒體再無監督掌權者、為弱勢和公義發聲的管道。
內文還稱,2019年4月9日,在郭倍宏董事長離開後一個禮拜內,民視總部大樓外牆上原本高掛「台灣就是台灣,台灣不是中華台北」的大幅標語亦被「新科董事長」王明玉指示撤下;
5月19日,民視新聞傳播群副總胡婉玲在民視新聞的鎮台節目《台灣演義》,為「眷村孩子、書香世家」、「善誦古文、爽朗機靈」的高雄市長韓國瑜作特別善意的深度報導;
8月9日,胡婉玲再度親手操刀,為黑心油財團魏氏兄弟漂白,聲稱黑心油事件是「社會誤解」;
9月4日,總統蔡英文在王明玉陪同下參訪民視,侈言要傳承蔡同榮「顧台灣」的遺願,而同年底總統大選競選期間,這位號稱要抗中保台的辣台妹在造勢場合當眾高呼,「中華民國台灣是最大共識」。
內文痛批,「台灣人的國家意識和民族認同,在最後一座本土媒體碉堡失守後,徹底混淆! 這樣的民視,還是當初三萬名小股東集資支持,秉持來自民間、堅持台灣主體的『台灣的眼睛』嗎? 」
針對《鏡週刊》引述民視現任總經理廖季方的話稱,郭倍宏2016年起接任董事長的前二年都還賺錢,但前年郭發起喜樂島聯盟後首次出現虧損,過去每年約2億左右的獲利,該年度僅勉強打平,不僅廣告客戶不捧場,觀眾也認為民視走偏了。廖還說,依他個人估計,1年業績影響5%到10%。還說民視林口總部第二期(影城)及第三期(影音文創大樓)工程,估計投資規模達20億,對民視會是很沉重的負擔,大膽的財務操作讓股東相當心驚。對此,挺郭派則反擊,2017年及2018年,民視在郭倍宏董事長領導下決定重返金鐘,努力的成果是豪取6座金鐘獎項,並連續二年榮獲亞洲最佳無線電視頻道殊榮,反觀2019年郭倍宏離開後民視在金鐘獎又全部槓龜,回到早年空轉局面。
內文大動作反擊稱,民視2018年10月也在全國企業爭相競逐的國家品牌玉山獎獲頒傑出企業全國首獎,時任董事長郭倍宏個人則獲頒傑出企業領導人全國首獎。2016至2018年連續三年,民視公司除了收視率持續維持全國第一外,盈餘也屢創新高,每年實際獲利均達三億元以上,其中由郭倍宏董事長親自出馬直接爭取的利潤約佔三分之一強,而他這個董座卻是不支薪的義務職,且自掏腰包支付各項花費。此外,民視總部大樓耗時三年半興建,當時與民視毫無任何關連的宏昇營造公司經評比後,以第一名承攬本工程,不僅如期如質完工,還為民視節省新台幣2億8000萬元的成本(與競標第二名廠商相比),其品質奪得當年度國家建築金質獎辦公大樓項目的全國首獎;並且在維持不斷訊的情況下,無縫接軌地將公司遷至林口現址。
內文也稱,就在完全執政的民進黨越行越偏、日漸荒腔走板的時刻,郭倍宏傾力相挺當權者視為眼中釘的政論節目,給予最大自由度;並且在中國霸凌台灣的當下,善用媒體優勢,本著台灣民族意識發動反制活動。此外挺郭派還指控,「我們期許民視內部經營清廉健全,然而民視高層沿襲前朝,許多不清不楚的舊帳無法交代;郭倍宏董事長企圖匡正,卻遭到主謀者王明玉的暗算,功敗垂成」。
挺郭派拿出證據指控,前民視總經理陳剛信在任時,以民視資金在中國投資「北京永展公司」造成鉅額虧損,此項虧損一直掛在帳上,但王明玉向時任董座郭倍宏謊稱資金早已收回,要郭不必介入此案;然而郭倍宏在檢查2018年度財務報表時,才發現王明玉和財務部楊明書經理居然連續三年暗中將公司部分盈餘逐年用在塗銷這項早年呆帳。經仔細查帳後,民視董事會認為會計師有配合作假帳的嫌疑,因此在董事會正式決議徹查此事,並通過改換會計師事務所,但在郭倍宏董事長離開後,此事就不了了之。
內文稱,郭倍宏任內將合計總金額達數億元之舊帳,均靠其獲利逐漸打消,同時補貼新建總部大樓的鉅額折舊,並且讓薪資被涷漲十餘年的民視員工平均調薪5%以上,更每年分發股利;然而在郭倍宏離開後,王明玉勾結實際已被董事會解任的會計師趁機作帳,將2018年盈餘挪去貼補上述陳剛信時代的呆帳及虧損,並惡意嫁禍郭倍宏,宣稱係其經營失敗而不發股利,以此抹黑方式欺瞞股東來逃避責任。
此外,挺郭派還指控,王明玉用弟媳王李玲珠名義成立資本額僅一佰萬元的「富冠全球公司」,用五鬼搬運的手法、在民視大小股東渾然不覺的情況下,藉著其掌控財務部之便,由「民視文化公司」暗中挪用民視資金累計十一億元公款(無擔保轉帳143筆,自2009年4月起持續9年,淨額經常維持2、3億元左右,最高4億元整)來經營炒作民視及民投股票的生意,趁機中飽私囊。而王對外宣稱此事係經五大股東授權,但過去好長一段時間陳清福(穎川建忠代表)、宋文洲兩大股東委託黃明展律師以此事對她提告背信及業務侵占。
內文還指控,王明玉能夠如此任意動支民視公款,主要是因她一直掌控民視集團的財務部;郭倍宏初上任民視董座時,發現王明玉和廖季方兩位前副總經理居然長年都用各部門公關費或其他公司費用發票來報銷副總特支費,每月領取不當收入,中飽私囊,才明令制止這種揩油公款的作法;另外,支領近千萬元年薪的倆人還自訂高額退休金辦法,量身定制,全公司只適用他們兩人。
針對去年王明玉指控郭倍宏5億元借貸、財物交代不清,挺郭派怒轟,「王明玉為了正當化其背叛郭董的醜陋行徑,一再利用『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向台新銀行融資的五億元貸款,到處造謠中傷郭倍宏董事長;根據媒體報導,她瞎編郭董竄改董事會決議內容為『不限金額、不限銀行借款』,並說郭董將此項貸款存在私人帳戶,以作為拉下郭董的藉口」。挺郭派認為,「事實上這筆由民投公司向台新銀行的五億元借款不僅從未動用,最終也如數歸帳、結清銷戶,銀行單據清清楚楚,但王明玉對外還是要放話說這是郭董歸還其私人借款」。
挺郭派甚至爆料,「由於本項貸款經民投董事會核准後,郭董即交待民視王明玉總經理全權處理,因此經辦手續皆由民視財務部接手,郭董並未介入,而資金取得後分存民投公司三個帳戶,其中依董事會決議專款專用的兩帳戶印章和公司其他銀行印章一樣,自始至終都留存於董事長室印章盒中。此事於2019年3月14日民視董事會開會時,當場由王明玉長年密友施雪秋監察人及林秋宜董事至董事長室查驗後確認無誤,獲得出席絕大多數董事表態支持,並使當時亦在場胡亂指控的王明玉及其弟王大源啞口無言』。
另外針對廖季方指控,民視影城計畫是個大錢坑,挺郭派反擊,「民視影城工程由董事會特別小組主導發包,劉金柱常務董事和洪貴參律師主負其責,而當時的王明玉總經理和廖季方副總經理親自議價,整個過程郭倍宏董事長皆未參加;但卑鄙的是,王明玉在發包程序進行中主動推薦郭倍宏董事長的『宏昇營造』參與競標,被郭董直接裁示『宏昇』不得參與,然而郭董離開民視半年後,在總統大選特別資金挹注之前,王明玉、廖季方因經營不善,無力顧及民視未來發展,乃先後停止影城二期工程的設計及一期工程的施工,卻刻意又對外界散播停工係因懷疑郭倍宏董事長在發包時有所介入」。
內文最後呼籲民視股東,「請大家一起努力,把民視這個原屬於台灣人民監督政府、確保民主以及追求當家作主、對抗中國併吞的重要武器,重新還給台灣人民」。據悉,該文將大量散發至民視母公司民間投資公司的股東手中。看來股東會召開前,兩股勢力已經全面開戰。
——原載:https://www.eatnews.net/article-2/20200424-1
田再庭董事長等人的文章結尾的內容是——
郭倍宏擔任民視全職董事長時分文不取,既不領薪也不編列任何特支費用,所有花費全都自掏腰包,而王明玉擔任董事長支領千萬年薪,且為了掩人耳目,索性再加個不必上班的副董事長黃明展也坐領高額乾薪,兩人一搭一唱,沆瀣一氣地揩油民視同仁辛苦賺來的血汗錢;
回推王明玉和廖季方擔任陳剛信之「副總經理」時,連區區幾萬元的副總特支費,都要求民視財務部作假賬來變成實質薪水,這樣貪財又違法的行徑經郭董指正後不知痛加反省,從「王副總」升「王總」再升「王董」後,這位王「董事長」為了合理化自己因戀棧 「總經理」職位的利益而背叛昔日盟友的卑劣行徑,到此抹黑及攻擊郭倍宏董事長係因財務處理不當才被拉下台,此事若無法水落石出、還給一心顧民視大局及台灣民主前途、忍氣吞聲的郭倍宏董事長清白,天下豈有公理?!
悲建國無期、怨公義不行、怒司法不公、嘆官箴不靖;長期支持民視的朋友們,您覺得現在的台灣需要什麼樣的媒體呢?民視原本是台灣人自行打造來對抗威權的武器,現在的民視卻因為掌權者的不肖而失去神兵的光采!關心台灣前途的朋友,請大家一起努力,把民視這個原屬於台灣人民監督政府、確保民主以及追求當家作主、對抗中國併吞的重要武器,重新還給台灣人民!
如果您是民視或民頭的股東,請珍惜您出席即將在5月15日舉行的股東常會委託書,將您的委託書於5月5日之前寄給民視創辦人田再庭榮譽董事長所領導的團隊(台南市東區裕忠路362號),讓這個團隊有力量制衡民視走向正途,成為台灣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第四權!謝謝!
田再庭 :民視全民電視公司創辦人、董事長及榮譽董事長
李素貞:民間全民電視公司 監察人
陳廷鼎:民間全民電視公司 董事
李南山: 民間投資公司 現任董事
——轉自《台灣海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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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求勞工董事,也不是違法罷工】
長榮堅持提告的新聞不斷傳出,認為工會把「勞工董事」當訴求之一,導致整個罷工也跟著違法。但,根據勞資爭議處理法,即便是訴求勞工董事應該也合法,因此罷工也合法喔!
🎸哪些事情不能罷工?
罷工的合法權利來自於「勞資爭議處理法」,而在這部法律裡規定,只有勞資雙方的「權利事項」不能罷工。(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3條)
什麼叫「權利事項」?
簡單來說,依照法律、契約讓你「本來就有」的權利,就是「權利事項」,例如依照契約,你有「工資」;依照法律,你有「加班費、公假」。假如雇主沒給你,你不能罷工,你應該走調解、訴訟程序來討。
(可參考行政法院判決89年度判字第746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簡易判決100年度簡字第112號、高雄98年度簡字39號行政判決)
反過來說,你「本來沒有」的權利,就可以罷工。例如「加薪」,是讓你在既有的薪資之外去爭調整空間;例如「員工福利」,是讓你在既有的契約規定以外去爭其他福利。
🎸勞工董事不是權利事項,爭取勞工董事罷工應該合法
當我們知道法律只禁止「權利事項不能罷工」以後,回來看看勞工董事算不算權利事項,就知道因此罷工是否合法。
我國現行法律,並沒有強制雇主設置勞工董事,而我猜長榮與空服員簽的契約、團體協約至目前為止也沒有勞工董事,那麼勞工董事就不是權利事項。既然如此,針對這個訴求去向雇主提起勞資調解,進一步採取罷工行為,就是合法的。
網路上有一種說法是:「法律不保障勞工董事,因此罷工違法」,很明顯就是錯的,請大家不要再相信這種說法。 #正是因為這些事情法律沒有保障,勞工才有權去用罷工來爭取更好的工作環境。
今年5月間,勞動部長在一次的立法院質詢中也表態認為空服員這次的罷工程序應為合法,而勞工董事也能當作調整事項來協商。
(可參考網路上的質詢片段:https://youtu.be/o_1mnXK7sRM)
我猜一般人也不會知道怎樣罷工是合法的,既然如此,這種說法是不是有人在蓄意帶風向,我想也昭然若揭。
🎸沒有股份,勞工也能當董事
有一種說法是「選董事不是公司的權利」,但其實這種說法已經承認了勞工的罷工是合法的,問題只是在於做不做得到或怎麼實現而已。
舉例來說,我國目前的國營事業,是採取「推派」的方式,也就是股份是政府的,但政府請勞工去幫忙當董事。
回到民營企業,公司當然不能直接說「我要xxx當董事,大家都不准有意見!」,但公司可以做的是推薦勞工擔任董事候選人,不管是由持股1%的股東來做,或是由董事會提名,都可以。
先不管內容如何或最後選不選得上,至少,公司不是沒有機會替勞工去爭取勞工董事。
在團體協約法中,確實有提到「團體協約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但其規定並不以之為無效者,不在此限。」,但要求勞工董事存在的訴求本身,其實是希望「參與公司治理」,而沒有要求公司去「違法設置萬年董事」,那麼這個訴求也並沒有違法之處。
另外有一種說法是「想選自己去買股票啊」,可是啊,我國早就不要求董事候選人要持有股份,只要股東會由「有行為能力」的人當中選出來就好(公司法第192條)。
用上述的種種理由去說罷工違法,感覺是從一開始就不想要這個條款而已。如果真的是這樣,就說「做不到、這條希望修正」,為什麼還要硬說別人違法甚至去提告呢?
🎸我想強調的不僅是勞工董事的訴求不違法,更希望強調的是,勞工要的就只是「開放勞工參與公司治理,提供經營必要資訊」,自始至終都沒有在強求勞工董事,勞工董事只是一種舉例而已。
所謂的參與公司治理,不是你想像中的進去當老大、叫公司這樣做那樣做。就算勞工能爭到董事席次,也不可能直接影響決策。
參與公司治理,只是讓勞工能夠更加了解公司的運作,例如得知公司可能的勞資條件變更,至少讓勞工有能力去反應與應對,或是在重大決策以前先代表勞工向雇主提出建議,而不是只能等到事後才發現、調解,這樣苦到的不只是雇主、勞工,還包含了社會大眾,看看這次的事件就知道。
說穿了,參與公司治理就只是讓勞工與雇主間能夠有一個雙向溝通、共同處理問題的管道,而不是總是只有單方的下指令與接受。
(可參考林佳和教授<勞工董事在共同決定制度中的角色>一文)
而這次勞工也不是把勞工董事當作唯一選項,事實上也有其他方法能夠落實,例如勞資會議、評議會的參與,也都能促進勞工的參與程度。
不討論這些實質內容,卻從一開始就主張違法甚至提告,只是凸顯了公司從一開始就不想討論、也不在意的事實。
勞工雇主的關係是雙向的,勞工需要薪資,但雇主也需要人力,而且是優良的人力。可惜的是,我們的文化只有「以客為尊」,卻沒想過幫助自己賺錢的勞工也一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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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4 財經焦點新聞
👉國內頭條:
1.新政府首波人事敲定,林全組閣、政院鐵三角仍缺一。(工商時報)
2.貨貿續談?張揆:看新政府態度。(工商時報)
3.長榮大房再出招,要求張國煒捐股票、現金。(工商時報)
4.中華電爆退休潮,3年逾2000人。(工商時報)
5.跨國地產商,大舉來台搶錢。(工商時報)
6.東陽衝產能,瞄準陸前6大車廠。(中國時報)
7.土壤液化潛勢區公布,政院憂房市「3月雪」。(經濟日報)
8.蘇起:貨貿可能沒有了。(經濟日報)
9.蘋果4吋iPhone新機首發訂單恐不如預期。(電子時報)
10.手機晶片廠難跨越差異化障礙,今年恐跟著手機廠陷慘烈戰局。(電子時報)
👉大陸頭條:
1.陸稅務總局:營改增5月如期落地,首涉二手房交易。(京華時報)
2.陸國資委定調2016國企改革,加快重組產能過剩行業。(經濟參考報)
3.項俊波:今年加快推進巨災保險制度全面落地。(經濟參考報)
4.房產仲介開發商「首付貸」違法,將開展專項整治。(京華時報)
5.周小川:網際網路金融總體健康,問題集中在P2P網貸。(北京晨報)
👉國際頭條:
1.土耳其首都安卡拉發生汽車炸彈襲擊,造成至少34人喪生。(華爾街日報)
2.中國1-2月份零售額較上年同期增長10.2%,低於預期。(華爾街日報)
3.美國政府批評蘋果公司涉嫌幫助中國獲取數據。(華爾街日報)
4.高盛確認前東南亞地區董事長因撰寫不實推薦信已被停職。(華爾街日報)
5.歐盟委員會批准法國EDF與中廣核在英國建造核電站。(華爾街日報)
6.國際能源署:有跡象顯示油價或已觸底回升。(華爾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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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公開於網路上推薦或討論個股就算違法吧,不管是收費還是免費。 ... 因為我自從進入股票市場後,就常在mobile 01討論個股。不管是發表文章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