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方案初步釋出,我和辦公室全員備戰。
有的人整理資料,有的人處理圖文,有的人等待窗口細節,而我在第一線接民眾電話。
有什麼疑惑歡迎致電服務處,雖然不見得每題都立刻能得到答案,但我們會持續追問尋求方案。
先簡單列幾個大家常問的,若沒有列在上面的,歡迎來電服務處或寄信到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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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貸款好重怎麼辦?能延遲還款嗎?
▶ A: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的民眾,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可在2021年6月底前,向往來銀行提出申請。若之前已展延過、但持續受疫情影響者,也可在同樣期限內再次向銀行提出申請。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遲延)利息,且不影響個人信用記錄。
➜ 金管會協調銀行受理展延個人債務協處機制延至110年12月底:https://ppt.cc/fSW90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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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我是 #大專校院學生,疫情影響生活好大,能有機會領到紓困嗎?
▶ A:本國國民且就讀大專院校具有學籍,由學校審核認定 2021年 5 月至 7 月,學生本人或家庭成員經濟受疫情影響。
✎ 補助內容:
➜ 學生緊急紓困助學金:學校依校內評估給予學生紓困助學金,教育部將酌予補助學校經費。
➜ 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依租賃住宿所在縣市,每月酌予補助校外住宿租金 1200 至 1800 元。
✎ 申請方式:於教育部紓困專區6/4開始申請 https://www.edu.tw/COVID-19/Default.aspx
📞 教育紓困專線:0809-09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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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我只有國民年金,沒有工會也沒有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但因為疫情影響工作收入,怎麼辦?
▶ A:
✎ 補助內容:每戶發給1-3萬元。
✎ 資格:
➜ 去年若申請過急難紓困,免申請,政府會主動查調,0604開始發放。若去年是匯入帳戶,會查調後直接匯入戶頭,若去年直接領現金,會以限時掛號郵寄匯票。
➜ 去年申請不符納入重審及2021年新申請者:
1.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
2.因疫情影響工作而無收入或收入減少。
3.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
4.家戶每人每月平均收入未逾「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衛福部主動比對財稅資料)
➜ 最低生活費參考:https://covid19.mohw.gov.tw/ch/cp-5188-61205-205.html
✎ 申請方式 :
2021年新申請者,申請日期為2021/06/07至2021/06/30止。
可以線上申請: https://swis.mohw.gov.tw/eip ,或郵寄申請,免郵資寄到南港昆陽郵局第520號信箱。
📞 急難紓困諮詢專線: 1957 (早上八點至晚上十點)
📞 各縣市詢問窗口: https://ppt.cc/fdD30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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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我家有未滿兩歲的孩童,聽說可以領錢?
▶ A:
✎ 資格:COVID-19第三級警戒全面解除前出生,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
✎ 補助內容:每名孩童1次性補貼新臺幣 1 萬元。
✎ 領取方式:
➜ 領有2021 年 5 月 育兒津貼/托育補助家長:直接撥款至申領帳戶。
➜ 其他家長:
1. 網路申領:https://10000.gov.tw
2. ATM領現金或存入帳戶
📞 家長諮詢專線: 1957 (早上八點至晚上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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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我家有兩歲以上國小還沒畢業的小孩 或 #家有國高中及五專前三年身心障礙學生,可以領什麼?
▶ A:
✎ 資格:我家小孩是兩歲以上國小還沒畢業 或 家有國高中及五專前三年身心障礙學生
✎ 補助內容:每名孩童1萬元。不用佐證資料,可透過專屬網站及ATM快速領取,6月15日開始請領。
✎ 申請取方式:免佐證,只需準備監護人金融卡與孩童的健保卡。詳細內容可至「教育部防疫紓困振興專區」 https://www.edu.tw/COVID-19
📞 教育紓困專線:02-7752-3766/0809-09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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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我有勞保也有加入工會(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有什麼補助?
▶ A:
✎ 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2021年4月30日已於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且申請補貼時仍於職業工會在加保中。
3. 2019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綜合所得稅課稅標準新臺幣40萬8千元。
4. 未領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 補助內容:
➜ 月投保薪資超過24000:發給新台幣10000元
➜ 月投保薪資低於24000(含):發給新台幣30000元
✎ 申請方式:
➜ 去年請領過這條了:直接核發入帳
➜ 去年未請領過:2021/06/07~07/05,可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https://edesk.bli.gov.tw 填資料,以自然人憑證或免插卡雙好(健保卡號+戶號)登入,資料確認無誤則會核發。
✎ 此方案可洽:
📞 24小時免付費專線「1955」
台中可洽:
📞 臺中市勞工保險局辦事處 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31號 (04)2221-6711 (04)2220-7215
📞 臺中市勞工保險局第二辦事處 臺中市豐原區成功路616號 (04)2520-3707 (04)2520-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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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我想申請 #勞工紓困貸款
▶ A:
✎ 申請資格:對象包含有一定雇主勞工、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
1. 本國籍年滿20歲勞工
2. 參加勞工保險者
3. 未參加勞工保險,可提出工作事實證明
➡ 去年申請過的勞工,還款正常,今年受疫情影響有資金需求仍可再次申請。
✎ 貸款金額:
➡每人貸款額度最高10萬元
➡勞動部補貼第1年貸款利息,貸款利率1.845%,期限3年
➡貸款資金由銀行提供;信保基金提供10成信用保證
✎ 申請時間:
2021年6月15日起開始受理
「勞工紓困貸款」申辦資格及承貸銀行窗口這裡看:https://www.mol.gov.tw/topic/44761/48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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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我是 #運動事業從業人員,疫情無法營業或教課
▶ A:
✎ 資格:本國國民且非任一單位之全職員工,因契約或工作暫停或取消。110年5月到7月任一個月酬勞減少達50%。
✎ 補助內容:每人最高補助4萬元。
✎ 申請細節:https://rev.sa.gov.tw/Apply
📞 運動從業者可電洽體育署紓困專線:02-77523658 (周一至周日 08:30 –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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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我是 #藝文工作者,疫情影響接案怎麼辦?
▶ A:
✎ 資格:具本國國籍的自營或無固定雇主的藝文工作者,受疫情衝擊導致承攬契約或工作約定受影響(無參加社保或勞保亦可)。沒有加入工會,可以用自然人身份申請!
✎ 補助內容:每人 3 萬元 + 已投入製作或其他費用。
✎ 申請方式:曾獲藝文紓困 1.0、2.0 補助,審查通過後 3 萬元於 6 月 4 日入帳。未曾獲補助,或申請已投入費用補助,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 6 月 7 日開放線上申請:https://grants.moc.gov.tw/Web/preBailout/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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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我是家庭托顧服務員或保母,疫情影響我的收入
▶ A:
✎ 資格:符合收入減少達50%或停業情形之一,2021年4月30日前有持續服務。
✎ 補助內容:一次性補貼三萬元。
✎ 申請方式:衛福部官網紓困專區申請 https://covid19.mohw.gov.tw/ch/mp-205.html
📞 身障家托、保母洽詢專線:1957(早上八點至晚上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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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我是農民,可以有什麼補助嗎?
▶ A:
✎ 補助內容:每人一萬元,不用再申請,直接匯入戶頭,避免群聚不要急著刷本子。
✎ 資格: ☝ 注意排富條款:2019年度農業外所得不得超過50萬元
1. 農保或農職保被保險人(2021/04/30前加入)
2. 2020年曾申請農民生活補貼的實際耕作農民(含參加農糧政策及改良場核可的實耕者)
3. 參加農糧政策的農民及青年農民(去年至2021/04/30輔導有案)
📞 農民洽詢專線:080022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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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我是漁民,可以有什麼補助?
▶ A:首先2020年已領取的漁民不用再申請,直接匯入戶頭。剛入會、去年沒申請,漁會會主動通知,漁民亦可用郵寄、傳真、電話服務洽詢。
✎ 補助內容:
➡ 每人三萬元
資格:2021年4月30日前在漁會投保勞保、為漁會甲類會員及加保中,投保薪資每月2.4萬元以下,2019年所得未達40萬8000元者。
➡ 每人一萬元。
資格:2021年4月30日前加入且申請時仍為漁會甲類會員,2019年所得未達50萬元。
📞 漁民洽詢專線:0800202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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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我是老闆,因為疫情生意受影響,可以有什麼辦法嗎?
▶ A:
➡ 商業服務業(比如餐廳、咖啡廳、飲料店、KTV、美髮美容、傳統洗衣店、婚紗攝影、服飾店、文具店)
若今年 5-7 月任一月營業額,較 2019 年同期或今年 3-4 月平均營業額衰退 5 成以上,即可申請。
✎ 補助內容:
一次性營運補貼,將以企業本國全職員工數每人 4 萬元為基礎進行。
但若因政策停業,以全職員工數每人 1 萬元為基礎,補貼企業停業資金,並補貼員工每人 3 萬元一次性薪資補貼,同時,勞動部也將透過就安基金再加發每位員工生活補貼 1 萬元。
➡ 會展產業、貿易服務業、製造及技術服務業
✎ 補助內容:
今年 4-6 月任一月或同期營收減 5 成以上,將補貼企業員工薪資 4 成最多 3 個月,每個月以 2 萬元為上限。
✎ 條件與細節:https://ppt.cc/f8RZ5x
✎ 線上申請方案:https://ppt.cc/fffbTx
📞 洽詢專線:1988 / 02-7752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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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簡單列幾個常問的,若沒有列在上面,歡迎來電服務處或寄信到信箱!
3Q!
租金補貼 幾 號 撥款 在 鄭麗君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疫情發生以來,眼看著這幾年已逐漸成長的藝文產業受創嚴重,但文化部所能獲得的紓困特別預算卻有所不足,我曾憂心而幾度夜不成眠。所幸清明連假第一天,行政院快速拍板第二階段特別預算,藝文紓困預算得以提升,讓我們可以提出「藝文紓困2.0」,落實我對於紓困的核心想法:扶持藝文工作者及其背後家庭一起度過難關,讓人才不致流失,讓理想不被放棄,當疫情過後,振興才有可為。
利用連假期間,寫下我對於此次藝文紓困的政策思維及對策,也將「藝文紓困1.0」升級到「藝文紓困2.0」的歷程做了記錄,不知不覺竟寫了四千多字。報告於此,文長敬請見諒。為了防疫,我們必須拉大彼此的距離,但我相信,憑藉相互的信任與支持,我們一定能一起守護健康,來日一起再振藝文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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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不會將我們離散
面對疫情來襲,臺灣相對成功的抗疫模式,受到國人信任,也受到國際矚目。我們要深深感謝第一線醫護檢疫人員的無私奉獻,以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專業領導。隨著疫情發展,指揮中心透過隔離檢疫等措施阻絕病毒傳播,也針對社會生活持續更新因應指引,促使大家建立了社會防疫體系。在防疫社會共同體裡,為落實防疫,人與人的物理距離拉大了,但人與人的社會連帶反而變得更強壯了,保護自己的同時也保護了他人,我相信,這是我們能否成功戰勝病毒的關鍵所在。
●防疫為重 紓困並行
為了防疫之必要,藝術文化活動受到限制,文化消費急速衰退乃至中斷,藝文產業上、中、下游皆受到衝擊。身為文化部長,我要深深感謝藝文界在疫情初始即以社會責任為念,展開各式防疫措施,而我深信,防疫是社會共同責任,做好防疫,保護好藝文工作者及民眾的同時,也維繫了社會對藝文產業的信賴。另一方面,我每日心心念念如何做好紓困工作,減緩藝文產業受到的衝擊,主要目的,就是希望讓藝文產業中的員工及藝文工作者受到基本支持,讓人才及熱情不流失,疫情過後,藝文產業才能快速振興,讓已點燃動能的藝文生態系持續壯大。防疫與紓困,是一體兩面的工作,也是我的職責所在。
二月疫情初期,除了防疫工作,我們提出將以「藝文紓困補助、紓困貸款利息補貼、行政調控、振興措施」四大面向來進行紓困及振興工作。3月13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防疫紓困振興的特別預算時,我們公告了《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並於3月18日開始受理第一次藝文紓困補助申請,針對自1月15日以來受疫情衝擊而發生營運困難的藝文事業及藝文工作者進行紓困補助,此為「藝文紓困1.0」。文化部獲編特別預算8億元,另提出本部「移緩濟急」7億元預算,總計15億元,其中包括紓困補助達11億元,以及振興預算4億元(用於藝文振興抵用券及其他振興措施),並將藝文產業納入經濟部的中小企業貸款及利息補貼方案。
●藝文紓困1.0 立基於受疫情衝擊事實認定 人員薪酬優先並兼顧自雇者
然而,藝文紓困1.0的預算,和我們初始提出的紓困需求有相當落差,我自己深知有所不足。由於預算規模受限,而藝文產業類型多元、規模不一,因此我們必須將紓困1.0立基於受疫情衝擊的事實認定,提供對事業(營利或非營利法人、個人商號)「減輕營運衝擊」之紓困補助,並以「人員薪酬」為優先,輔以營運支持補助,亦讓事業可同時提出研發創新等因應提升計畫,但每事業補助合計不超過250萬。另外,為了兼顧不同勞動樣態,接案、承攬case的自然人也可以申請紓困補助,但一樣必須在受疫情衝擊的前提下,以契約或工作約定(舉證即可)之展延或喪失的事實進行認定,每人補助上限為6萬元。
由於預算有限,隨著疫情發展,挑戰接踵而來。雖然指揮中心的因應指引未暫停特定類型場館,但表演藝術、音樂展演及電影院等,幾乎等同停演及歇業狀態,對於此類艱困藝文事業而言,受限於補助上限及中小企業貸款上限,後續營運困難恐將影響員工生計。此外,接case的自然人,由於過去身分認定不易,以及預算有限,必須以受衝擊的自然人為主,無法對於加保於工會的藝文自雇者全面紓困。因此,我們進一步思考,第一次公告的藝文紓困補助,是以減輕疫情衝擊為主,但隨著疫情未歇,紓困必須更擴大為對營運的持續性支持,尤其是維繫產業中的工作者及其背後家庭,讓人才不致流失,讓理想不被放棄。
●政府第二階段特別預算 建立跨產業共同紓困架構並強化基層照顧
當疫情持續發展成全球挑戰,所幸行政院即時提出了第二階段特別預算之規劃,在本部參與規劃及政院支持下,不僅讓我們的紓困振興總預算再擴大,更重要的是,行政院將藝文紓困1.0中的「紓困事業以人員薪酬為優先」及「照顧自雇者」的核心原則,融入了政院的第二階段紓困方案,在事業紓困中更強調對員工的照顧。政院提出了跨部會的艱困事業共同紓困方案,針對衰退嚴重的事業,直接進行員工薪資補助;並由勞動部提出自雇者方案,針對加保工會、投保較低級距的自雇者直接進行全面補助,「藝文紓困2.0」也於焉產生。
●藝文紓困2.0主要目標為「挺事業、顧員工、護自雇」,避免藝文工作者流失
第二階段特別預算文化部新增編列37.2億元,加計第一階段15億元預算,文化部的紓困振興總預算擴大為52.2億元,其中包括各類型藝文事業減輕營運衝擊補助18億元、大型藝文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貼方案24.7億元、大型藝文事業貸款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預算5.5億元、振興措施4億元。
藝文紓困2.0的主要目標,在於「挺事業、顧員工、護自雇」。紓困事業,是為了照顧事業裡的員工及其家庭生計,但也要同時照顧無一定雇主的自雇者,讓藝文工作者在藝文產業遭受衝擊下,仍有一定的基本支持,避免藝文工作者流失。工作在,理想在,疫情過後一起拚振興。待第二階段特別預算通過後,「藝文紓困1.0」將可升級為「藝文紓困2.0」,並包括四大強化方案:
第一,各類型藝文事業減輕營運衝擊補助方案
擴大各類型藝文事業「減輕營運衝擊」補助,該項補助總預算額度從藝文紓困1.0的11億元,再加碼到18億元,且將延續紓困1.0「人員薪酬優先」之原則,補助人員薪資再加上補助一次性營運資金,亦可同時提出因應提升計畫。每事業每次公告補助合計上限為250萬元;自然人(自雇者)每次公告每人補助上限為6萬元。由於從第一次公告受理申請已初步建立補助模式,預計藝文紓困2.0將可讓紓困作業更快速。
第二,大型藝文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貼方案
針對表演藝術、音樂展演、電影映演業、出版事業等受重大衝擊,導致營業額衰退50%以上或顯已無法持續營運的藝文艱困事業,新增24.7億元預算,將依據行政院「千億挺就業」中跨部會共同性原則,補助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四成(每人上限2萬元),補助三個月,以及補助一次性營運資金。申請此類補助者,將不像「減輕營運衝擊」受每事業最高補助250萬元之上限限制。
第三,藝文事業貸款利息補貼方案
「藝文紓困1.0」已爭取將藝文產業納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方案」,提供舊有貸款展延、營運資金貸款和振興資金貸款,並進行利息補貼。但對於大型藝文事業而言,中小企業貸款方案最高上限八千萬元難符需求,因此,「藝文紓困2.0」中,再開辦大型藝文事業納入經濟部之「跨部會八千萬元以上大型融資保證提撥」,由文化部編列提供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經費。
第四,藝文自雇者納入勞動部自營業者補助專案
「藝文紓困1.0」補助範圍已納入以接案、承攬case為主的藝文工作者(自然人),政院新增第二階段特別預算中,特別針對不分業別之自顧者,由勞動部另提出自營業者補助專案,針對勞保投保薪資2萬4千元以下,且107年度未達課稅標準的自營業者,提供每月1萬元薪資補貼,預計補貼三個月。文化部估算,將約有三萬名藝文自營作業者適用此補助條件,可望更全面協助藝文工作者度過難關。文化部亦將繼續針對受疫情衝擊而導致承攬契約或工作約定受影響之自然人提供補助,惟不得與勞動部之補助重複領取。
●「藝文紓困2.0」四大強化方案外,我們也將同步執行「六大扶助措施」:
第一,行政調控
文化部紓困振興專區已公告67項經常性補助之要點清單,可提早進行撥款作業,並調高第一期撥款比率;已核定之補助案如受疫情影響,可變更或展延計畫,並對已支出費用從寬認列;文化部年度補助簡化評量、評鑑及結案作業等,如遇特殊困難情況,則以專案協助辦理。文化部亦將適度調整年度計畫,轉往支持疫情期間民間所提各類適合進行之工作計畫。
第二,減租
為協助藝文產業紓困,本部已研訂本部暨附屬機關(構)所屬文化場館之租金、權利金或規費等減免措施,各廠商可依受疫情衝擊而影響營收之事實提出申請,減免額度最高可達同期應繳納租金、權利金或費用之五成,認列期間自今1月15日至6月30日止,相關申請規定將於近期核定後發布。
第三,延稅
依據財政部「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於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受疫情影響而繳稅困難之藝文事業,只要是符合本部紓困振興辦法之適用對象(包含個人),可在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等稅目之規定繳納期間內,主動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二擇一),延期最長一年、分期最長三年。若是藝文事業中屬免開發票的小型商號則無需申請,國稅局將主動依規定調減營業稅查定稅額,最低可免繳。
第四,法人挺振興
文化部除在特別預算中編列振興預算之外,文化部也已邀請國表藝、文策院、國藝會,一起為未來振興預做準備。為因應疫情期間既有營運模式受衝擊,法人將研擬推出防疫期間可進行、符合產業永續經營模式的傳播方案,以擴大潛在藝文消費人口,為未來振興預作準備。例如,國表藝刻正規畫線上演出付費收看機制;文策院則鼓勵民間創新平台或視覺與科技結合之數位劇場;國藝會也提出將藝文團隊成果以影音、雙語化等方式於線上平臺呈現的構想。
第五,(疫情過後)展演場館國內團隊優先使用
於疫情期間即預先協調本部所屬及法人各場館空間及檔期資源,待疫情趨緩後優先提供國內藝文團體使用,以擴大振興效益。除了本部所屬機關(構)、相關法人外,本部也將請各地方政府協助盤點各地場館資源。
第六,(疫情過後)建立國片映演協商機制
針對受疫情衝擊嚴重的電影映演業,文化部已將映演業納入大型藝文艱困事業紓困方案予以支持。本部也與電影映演業者研商,希望紓困的同時,未來建立國片映演協商機制,將國片排片率由目前10%,逐年提升一定比率,於3年內提升至20%;且未來2-3年定期協商,與電影映演業共同振興國片市場,惟若國片產製量低於一定比率,則可於次年度重新協商。
●同舟一命,共度患難,不要讓疫情將我們離散
《文化基本法》第20條已明定:「文化與藝術工作者之生存權及工作權,應予以保障。」因此,紓困的同時,文化部也刻正透過研修《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來強化落實藝文工作者的權益保障。因為,要健全藝文生態系的發展,藝文人才正是產業永續發展的核心關鍵所在。
即便全球正面臨疫情的嚴峻挑戰,但我相信,這四年來,我們已經將臺灣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的底子打得穩固。文化內容策進院已經成立,確立「獎補助—投融資」雙軌資金制,將可由政府扮演點火角色,推動跨業、跨平台、跨國合資合製,引導民間多元資金互相合作,進而帶動臺灣文化內容產製量提升,讓更多創作者有機會能持續創作。於此同時,我們也鼓勵文化科技的創新應用,拓展國內外文化內容產品的傳播通路,落實「越在地,越國際」的國家文化品牌化。我相信,疫情趨緩後,臺灣藝文產業一定能在穩固的基礎下快速站穩腳步,重新再出發,持續壯大臺灣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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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烈恭賀高鐵第N次走數】
1. 陳帆局長今日在電台講,高鐵通車頭幾年要補貼不足為奇。這個講法,代表政府在高鐵財務上已經走了數。雖然我想大家對於政府在高鐵這件事情上走數,恐怕同樣已感到不足為奇。
2. 讓我們回看政府向立法會申請高鐵撥款的時候是怎樣說的。在 2009 年的立法會CB(1)503/09-10(02)號文件當中,第49-55項提到營運可行性,並列出了從營運首年起計,算及票務收益和非票務收益收益(向鋪位和廣告位租金),扣除能源、維修保養、員工薪金、支援服務和差餉開支後,其EBITDA是正數還是負數。
3. 當時政府表明,EBITDA「可顯示是否需要經常性的現金補貼」,而當時的計算認為由通車起算,「即使乘客量低於預期,營運收益低於營運開支而出現營運虧損的可能性也不大」。這和陳帆局長今天的說法有十分明顯的矛盾。
4. 這矛盾理由到底是什麼?是高鐵客量現在預計會比原來想的低水平還要低?還是香港的電費和人工比當年想像中貴了很多?這可是政府對立法會的莊嚴承諾,也是香港人的血汗錢。未來如要不斷補貼,會來自港鐵車費還是納稅人的稅收,也得說個清楚明白。陳帆局長,這是件認真事,不要在電台隨便說,麻煩回去立法會交待清楚。
5. 我寫高鐵走數,己經寫到有少少攰。九年前講過會發生的,全數現正逐一實現。在半年前我已要求政府公開最新的客量預測,政府就是不肯,只是不斷擠牙膏式的放風。醜婦終須見家翁,高鐵通車當日會不會每天有十萬人次乘搭,到時大家總會知道。你還當自己是一個現代城市的政府的話,唔該唔好再隱瞞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