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清白!官方認定無犯罪事實、不起訴!證明就是 #無辜被亂抓】
影史公認,評價不是第一就是第二的《#刺激1995》,故事的主角就是一個無罪卻被冤枉入獄的倒楣蛋,甚至他在獄中發現了,那個栽贓他的真正兇手,結果還是被典獄長給亂搞,永遠出不去。
裡面的台詞說:
「恐懼囚禁靈魂,希望還你自由。」
Fear can hold you prisoner. Hope can set you f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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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現在才公告,雖然網路查得到我確定無罪(#不起訴),但是還是希望收到正式公文才來公告。
自 3/23 凌晨我被警察亂關了兩個晚上,還經歷了那些假帳號網軍的攻擊,一直到五月底,我才終於收到了「紙本」的公文,官方認證我的清白,確定我的「#藥檢」、「#尿檢」兩個測驗都測不到大麻反應,因為我真的就是拿著合法的CBD,被缺業績又不知法的警察給上銬帶走。
前情提要的部分在這邊: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0865917070241
這兩個月真的很辛苦,一直沒跟大家講的事情是,我週一晚上出門,結果被關到禮拜三傍晚才放出來,這兩天我都不敢跟家人講我去哪裡了,因為週五我媽媽要進手術房,怕影響到她的心情。
左媽是個連我出國旅遊都會緊張到睡不好的,每個人家裡都有一個的好媽媽。正因為她失眠太嚴重,所以我才會開始研究 CBD 對於失眠的幫助,希望她不要再吃 #使蒂諾斯,這種成癮性高的安眠藥。
之前沒說,是因為怕被假帳號網軍說我打悲情牌。經歷這一波之後,我才知道有時候就算是真的,你也不一定能說。
#財產損失:手機,從三月底被違法扣走(警察騙我們說檢察官說要扣),至今還領不回來。只好再買一隻手機,花了一堆時間按「忘記密碼」找回各個app的密碼。
#名譽損失,現在 Google 「左撇子」跳出來不是影評了,是大麻,有沒有影響到我的業配? 我覺得是有,有當經紀人的朋友跟我說,廠商是不管你有沒有罪,反正有爭議的就先不要用。而我的經紀公司在這個月確實是完全沒給我案子。
在這種狀況下,我還要籌錢付律師費,老實說律師事務所對我很好了,但是我相信這筆錢對所有人來說,一定還是一筆不小的負擔。
#精神損失,曾經一度因為失眠去看身心科的我,又回去看病了。因為這兩個月,我每個晚上都睡不好,我每個晚上都在夢裡跟警察辯論,凌晨常常醒來,因為我氣到醒來,連夢話都是在辯論。
我真的不懂,為什麼明顯是對的事情,會被誣衊成這樣子。
這兩個月還要被那些假帳號(假人頭、愛丁堡來的,FB內容都是虛構的),拿一些子虛烏有、顧左右而言他的東西來抹黑我,講那種一看就知道在亂講的事情,講那種,有腦袋的人都看得出來「哩係哩公三小」的言論。
#恐懼囚禁靈魂,我這兩個月真的過得不太好,在各個方面都遭到嚴重地打擊,考驗著我的極限。
很幸運地是,我還有你們在幫我。
我看到很多朋友,他們沒問我一句話,就決定挺我,因為他們相信我平時的為人。
因為他們相信,Right is right,當有不公義的事情發生時,就應該一起說話。
甚至很多都是知名的人物,這樣的支持真的都是賭上聲譽地的幫我,真的是沒齒難忘。
我也看到很多朋友,在粉絲團上幫我力戰那些胡說八道的留言,這真的也非常感謝,因為我真的沒力跟他們鬥下去。
每一個留言的力量,都是讓我支撐下去的力量,真的在精神上有「#補血」的感覺。
謝謝你們每一位,用言語解放我被囚禁的靈魂。
網路的留言可以很傷人,也可以很幫人。
我都碰到了,也讓我更珍惜我還擁有的一切。
很抱歉,我到今天才公布消息,因為不收到真正的公文,真的不敢輕舉妄動下一步,在這一波下來,真的有體驗到被亂搞後的 PTSD,很謹慎地處理每一步。
接下來還有很多事情要做,不過疫情關係,我們也急不得。
但是有幾件事情一定會做!
#第一件事情是: #挽回我的聲譽!
這這對我影響太大了,還希望大家幫忙。
#第二件事情是,我會繼續分享: 「法普+推廣CBD」。
#法普:告訴你這些我用「時間+聲譽+金錢」換回來的法律經驗,讓你知道以後碰到「違法逮補」該怎麼辦,以及繼續法普,讓大家知道「程序正義」的重要性。
例如:
【自救篇】如果再次發生,我會怎麼做? #五件事教你自保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2824990207667
還有很多事情可以分享喔!
#CBD: 用科學的角度,去推廣 CBD,讓更多受苦於「失眠」、「壓力」、「疼痛」的人,有多一種選擇,而且絕對都是合法的,這也是我花了很多「時間+金錢」研究出來的,可以讓你少走冤枉路,同時也能幫助到有需要的長輩或是朋友。
文章會繼續寫下去。
就如同我一直在說的,我一直都不是在對抗警察,而是要分享對的事情,#避免錯誤的事情再次輪迴,發生在你身上。
最後要說,當初很多媒體對我下了不友善的新聞,這點也是不意外。
目前只有「蘋果」跟「鏡週刊」願意秉著公道與事實幫我澄清。
我也希望其他當初搶著要採訪我的媒體願意還我清白,我繼續等下去。
不過歷經這一切後,#我相信還是要靠我們自己發聲了。
拜託各位,幫我洗刷冤屈,幫我多分享了,感謝。
同時也有3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所謂的半真半假認知作戰,這是我目前看過最具代表性的短篇例子。 call IN時用裝中立,半真半假的資訊混充抹黑,賭的就是視聽眾沒有時間完整查證,這就會被他當時錯誤而且毫不遲疑的說法給誤導。在這個例子裡面從sgs的測量模式、規範、冷凍牛肉的進口、地檢署關於不起訴書的公布,通通都是錯誤的。 連我當時...
無罪不起訴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我被關進了警局兩晚,不是我做錯了什麼,而是 #警察做錯了什麼?】
最近「#警察搜索程序」的討論很多,在我忙完奧斯卡的工作後,終於有空來分享一下,我一個月前才剛碰到的事情。
我被警察上銬、違法逮捕。
不只是九小時,我在警局關了 #兩個晚上。
就像是你們在電影中看到的那樣,我也算是「開箱」了一個看電影關警局的體驗流程啦。
《#黑暗騎士》中,小丑在監獄時雙手會緊緊銬在一起,不是在沉思計策,是手銬把你銬久了之後,自然手就會維持在上銬的距離。
我那幾天手都會不自覺地呈現這個姿勢。
在這兩天,除了完全沒有自由,不能聯絡工作上的事情,工作受影響,不能好好睡覺(手被銬在鐵條上,都是單手掛在空中睡),不斷地被警察威脅、言語 ㄎㄠ ㄙㄟˋ , 還看到有警察一直在說謊話,試圖恐嚇不懂法律的民眾。
我那天會碰到的事情,#你們也會碰到。
沒有違法的人,也會被違法的警察抓走。
現況就是,這幾天我們看到越來越多人站出來,分享他們的經驗,其中還包括了,理論上最了解警察的「檢察官」 (貼文在這邊:https://link.leftymovie.com/3e2xcq)
連檢察官都站出來分享違法警察的事情。
那我到底為什麼會被關呢?
是不是我做錯了什麼呢?
跟律師再次確認後,我們確定「是警察做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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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子的。
一個月前的晚上,在朋友的酒吧幫忙試新菜、試新酒後,我到了附近的另一間酒吧,跟一組喝多了的朋友打個招呼,然後送他們搭計程車。(為了他們的安全起見)
正在陪他們等 Uber 的時候,一組警察從旁邊經過,他們似乎看到我手上有電子煙,就衝了過來說,「#懷疑那個是大麻」,要把我帶走。
第一時間,#我馬上拿出手機來蒐證。
這個舉動馬上就激怒了他們。
「沒有罪的人幹嘛自保?」
我要強調,這是他們的第一個錯誤觀念,警察有秘錄器蒐證,但是只公布對他們有利的證據,其他就「國防布」,我們這兩天看到「黑衣人衝進警局」的新聞又一次發生。
(阿不然裝車用攝影機的,都是預謀要撞人嗎?)
也幸好這次都有蒐證到,不然我不敢寫這篇文章。
第二,我跟他們說,除非你們有「合理的理由」,不然我「#不同意搜索」。
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警察有權調查我的身份,但是不能隨意動我的物品、搜索我。
所以我跟警察說,我的電子煙「#完全合法」!連尼古丁都沒有。
你要查證什麼我都願意配合,你要身分證我可以給你,但是你要搜索的話,我不同意,你堅持要搜索可以,但是要給我「臨檢異議單」。
(這是依規定,警察應該帶在身上的,但是警察通常不帶)
警察說: 「好啊! 你來這套,我知道啦! Youtube 看很多就對了。好啊,單子我給你,你讓我搜索,而且我還要抓你去警察局。」(掏出手銬)
我回答:
「可以,都可以。只要你的執法流程是正確的,我都可以配合。」
「你要身分證我也給你了,你要我去警察局我也可以,你要我上銬我也可以。」
「但是,你要跟我說理由是什麼?我犯了什麼法?」
然後我就被上銬帶走了!
當下都沒有講理由喔!
(後來還是沒有給我單子啊!!!!)(根本就沒帶)
到了警局,由於我持續錄影,並且持續問他們,到底你們為什麼可以直接把我上銬帶走,持續問了很久他們才脫口說出,因為「你這個就是大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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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二級毒品現行犯」?
他們的理由如下:
1.依照 #經驗法則,我的電子煙,看起來就是大麻電子煙。
2.警察聞到我 #身上有大麻味。
這超級荒謬的!
1. 所有的電子煙的煙油都是長一樣的,就是淡黃、淡黃色的,我的連尼古丁都沒有,這連「藥事法」、「菸害防制法」都不能抓我,你怎麼確定我的電子煙就一定是大麻煙油?
2.他覺得我身上有大麻味,是超級主觀意識。
(這在今年得奧斯卡最佳短片的《遙遠的陌生人》裡面有同樣的警察誣賴手法。)
而且,不要說我當下根本連電子煙都沒抽了,哪來的大麻味。
酒吧門口就是吸菸區,就算現場他覺得有大麻味,怎麼知道是我發出的?
如果這兩點就可以把我上銬帶走,那未來你們拿著巧克力都可以被抓走。
因為
1.經驗法則,大麻巧克力就是這樣子。(啊就巧克力樣啊)
2.他 #覺得你身上散發大麻味。
這是極端案例啦,我相信一般警察不敢這麼扯。
但是,依照警察上銬我的兩點,你拿著香菸也會被上銬帶走。
因為
1.經驗法則,有大麻煙,大麻煙就長得像你手上的那樣。
2. #他覺得你身上散發大麻味。
所以,我堅決他們不能用這兩個理由把我上銬帶走,這些我都有在現場表示,並且錄影蒐證。
但是,有一個「說謊胖警察」,#直接搶走我的手機,不讓我錄影。
這點當然我也是抗議。
說謊的胖警察這時候拿出他們最常使用的騙術,因為「偵查不公開」,所以你不能錄影了。
在我指責他騙人之後,他們還是把手機還給我了。
(因為臨檢是行政調查,不能阻止人民對執法過程錄影紀錄)
被上銬帶去警局之後,他們才開始「查驗」我的電子煙有沒有含大麻。
第一次驗出來「沒有」,他們不死心,再驗第二次,顯示出來的也不是「紅色」的毒品反應,但是他們就指這個呈現「黃色」的結果說「這就是紅色」。
好! 不管他們為什麼要做兩次,到底有沒有動手腳,或是「指鹿為馬」的荒謬判定。
就法學理論上,警察應該確定我攜帶的是「大麻電子煙」,才能把我上銬帶走。
而不是,先把我上銬帶走,再去查是不是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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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程序正義」的部分。
大家都聽過「毒樹果實理論」,警察違法所得到的證據,甚至後續的證據,都像是長出來的毒蘋果,不能算證據。
「#毒樹果實理論」,就是為了要讓警察辦案需要照程序走,不然警察為了績效,都違法抓人先,再去補證據就好。
先抓人,再找證據。
他直接闖進你家,看你的電腦有沒有盜版電影。
他可以直接把你上銬帶走,看你手機有沒有奇怪的東西。
更實際的案例,就是先把你抓走,激怒你、讓你生氣,你再罵他,或是抵抗他們逮捕你時發生推擠,就是「#妨礙公務」定罪。(這次新聞的案例 +1)
這就是為什麼大家看法律電影時,故事都在講究「程序正義」,因為就是怕壞警察亂搞。
那台灣的法律跟美國一樣嗎? 台灣也是有的喔!
我在為 ETtoday 寫名家專欄,用影帝安東尼霍普金斯的《#破綻》,教大家「毒樹果實理論」時有提到。(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21120/129430.htm)
寫《破綻》跟寫今天的分享都是一樣的,我想講的是:
「法律不會保護弱勢,法律只會保護懂它的人。」
今天我已經比很多人懂法普知識了,我都被「不遵守法律」的警察惡整、說謊,那更多人是完全不懂法律的,你碰到這種警察只會死得更慘,因為你不知道法律能保護你。
我希望透過這次的風波,大家能更關注「程序正義」。
警察抓壞人確實很辛苦,但是無限制地擴張權力,就會變成「只抓得到好人」,因為壞人有超級貴的律師團隊保護他,#而你沒有。
警察有好的,但是也有壞的,你永遠不知道你碰到的,會是哪個?
這個案件現在已經委託 「#李菁琪律師團隊」來處理,後續再慢慢跟大家分享。
他們也跟我說,2-4月是警方的 #毒品專案,所以很多警察為了績效、#拼業績,開始亂抓了,他們這陣子處理了幾個類似案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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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雖然被關的兩天非常生氣,不過對我來說算是很有趣的一次經驗。電影裡面你看過的那些畫面,我都體驗了! 偵查室、地牢、新聞會出現的地方法院,或是跟其他罪犯關在同一間監獄(廁所在牢房裡面的那種),這些流程我都經歷了,還跟一位愛看電影的警察聊《#哥吉拉》電影聊很開心,跟一位打 #傳說對決 的警察分享打排位的心得。
也看到更多黑暗面,說謊胖警察對我的證據動手腳,對律師謊稱「檢察官要扣留我手機」(但是後來檢察官表示:沒有),還有其他警察「們」聽到我要抗告,各種手法恐嚇我、整我,這些都相當精彩,未來有機會再慢慢寫,這篇只是冰山一角。
至今我的手機,依舊被他們扣留著。
幸好,我透過各種方式已經把證據檔案傳出來了,這也是精彩的救援故事,改天教大家怎麼自保。
警察也是人,我能理解他們在做他們覺得對的事情。
但是,執法的人員,理論上要更遵守法律才對。
只是,惡質警察的陋習,會被「#學長學弟制」給傳承下來,或是長官給施壓下來,就像最近「證據影片被誤刪」的事件一樣。
這六年,有 #兩百多件 警察違法被送辦。
如果沒有更多人在意,那這些事情就會一再發生。
History repeats itself,因為沒有人願意站出來制止他們。
不要每次都等到出人命,才有人大聲齊呼,那都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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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看完這篇長文的你,也感謝每一位在當時深夜,對我緊急救援、為我擔心的朋友們。
連律師費、交保金也都是靠朋友們的支援才籌到。
有朋友建議我不要寫出來, 因為你不知道風向會變怎樣,也不知道未來會怎麼被警察針對。
還是一樣這句話:
「法律不會保護弱勢,法律只會保護懂它的人。」
不懂理財的人不會有錢,不懂法律的人不會被保護。
你還沒碰到,不保證你不會碰到。
我會繼續跟大家分享,這些可以保護你的法律常識。
#RightIsRight
#程序正義本來就是你的權利
#法律只會保護懂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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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消息:
【你不知道,不代表他不存在】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1479847008848
【執法人員,真的不用知道法律嗎?】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2006220289544
【自救篇】如果再次發生,我會怎麼做? #五件事教你自保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2824990207667
【結果出爐】 無罪不起訴! 檢察官認證我尿檢藥檢全過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3011840181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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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載再開!
【警察復仇記:大陣仗直接違法,警察未到記者先到,抹黑戰開始:#說好的偵查不公開 呢?】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99701008186731
無罪不起訴 在 李屏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南韓傳出駭人聽聞的N號房事件:犯罪嫌疑人對多位年輕女性施以性暴力虐待,將影像上傳至網路,竟吸引二十萬多名付費會員參與。消息傳出後,引發社會的震撼與憤怒。
即便如此,還是有會員出來喊冤,自稱是委屈和無辜的。
韓國的性別問題與厭女現象不是從今天開始。南韓作家閔瑞瑛在《狂女的逆襲》一書中,就寫過一篇〈無辜的男人們〉:
去年3月時,某法律事務所刊登在地鐵的廣告被拍照上傳到社群網站上,該廣告宣傳事務所能將兒童性侵害、強暴等各種類型的性犯罪導向無罪、不起訴、緩刑等不當的刑罰。
雖然這則廣告因為遭到眾多抗議而撤下,但光是在入口網站搜尋「性犯罪」這個關鍵字,就會出現一串和「無辜」有關的詞彙。甚至還有為了這些「無辜的」男人設立的網路社團。以這種性暴力犯罪遭到起訴的男人,他們的反應無論何時都是如此地一致。
「我是無辜的。」
每當看到這種反應時我總是相當好奇。他們到底哪裡無辜?搭手扶梯上樓時偷拍女性裙底的人是他們自己,在辦公室撫摸女性臀部的人是他們自己,在色情場所裡進行性交易的是他們自己,甚至在爛醉時強暴女性的也是他們自己。無論那是偶發的、失誤的,亦或是瞬間的判斷錯誤,總之都屬於「犯罪」,你的下半身……不,你自己,到底有什麼好冤枉的?啊,難道是「為什麼只有我被抓到」才覺得冤枉嗎?其他人也都這麼做啊?
也是,假如曾經活在過去那個只要一口咬定是女人設計的仙人跳就萬事亨通的年代,男人自然會覺得冤枉。即使是在男性強迫下發生的事,女性對於自己身為受害者也應該要感到羞恥、閉上嘴才是,竟然還敢爆料,那些男人該有多鬱悶呢?過去要是有男人管不住下半身,整個社會都會出來幫他們說話,而現在已經不是那種時代了。……
你所認為的「沒關係」,其實是「有關係」的,無論是往後的言行舉止,或是過去曾經發生的事,都應該更加謹慎小心。
因為女人 —— 那些真正無辜的人,至今已經受過夠多委屈了。
*閔瑞瑛,劉宛昀譯,《狂女的逆襲》,臺灣商務印書館,2019。
https://bit.ly/397Bwwo
無罪不起訴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所謂的半真半假認知作戰,這是我目前看過最具代表性的短篇例子。
call IN時用裝中立,半真半假的資訊混充抹黑,賭的就是視聽眾沒有時間完整查證,這就會被他當時錯誤而且毫不遲疑的說法給誤導。在這個例子裡面從sgs的測量模式、規範、冷凍牛肉的進口、地檢署關於不起訴書的公布,通通都是錯誤的。
連我當時都沒有辦法判斷被矇了過去,你看高檔不高檔,簡直高端啊!
本人主持了這個小小節目
這個在POP radio中午十二點到一點
就我在那邊主持這個節目的時候
我都開放叩應
中間有一個林先生打來
說話很斯文 他說我們今天就事論事
不好意思我這個人也是相信人性本善
我就相信說 是真的要就事論事
對方也沒有敵意
我就說沒關係讓你講
但是果然我以前相信的信念沒有錯
有朋自遠方來非姦即盜
現場我們重現這一段林先生的叩應
大家聽一下
林先生請講讓你久等啦
不會 我有一些不同的意見要發表
請講 你覺得要讓我說嗎
可以請說
先從SGS說起
SGS本身它已經很清楚的
在它的附註第二項裡面會說
如果它的檢出是低於政府的標準
政府對於每一個含量有一個一定的含量
那如果低於那個含量
它會說不是未檢出而是標示為未檢出零
所以並不是代表它沒有檢出
而是低於政府的法定標準
這是第一個SGS的問題
第二個那家皇家牛肉麵
他拿二月份的SGS的檢驗
去證明五月份的牛肉是標準的
三個月了那批肉早就賣光了
怎麼會拿那個時候的SGS標準來
證實他五月份賣的牛肉是合格的
第三個SGS它說
它只針對你送給我的這個樣品負責
樣品以外的東西是不負責的
所以很清楚的SGS的用法應該是這種做法
他說SGS的檢驗
如果符合國家標準它就會寫未檢出
我現場沒有反駁他對不對
因為我也送過驗
但是我不記得它小字是不是這樣寫
他這樣講我現場只好尊重他
我現場來不及google
那第二個他說這個單位
怎麼可能送三個月前的牛肉這不合理
我那時候有問說你是不是做這一行的
他說不是
那第三個SGS他說怎麼會是用抽檢的呢
你這樣怎麼能夠證明
你送了一塊肉怎麼能證明整批都是
第一個我要講SGS並不是國家單位
請注意它在全球都有檢驗單位
它的檢驗單位的標準是要符合國際標準
所以不是這樣
我覺得SGS可以告今天中午那個林先生誹謗
SGS不是合於國家標準
因為網友抖內他直接講很清楚
第一個SGS不是合於國家標準就是未檢出
是低於儀器極限
就是我這個儀器極限
我量了上面寫零
因為就算它有但是低於我的極限
我測量不出來
不是合於國家標準喔
請問我從國外買的質譜儀上面會寫國家標準嗎
所以那個機器一測到國家標準之後
就跳出來嗶嗶嗶
低於國家標準未檢出
有人工智慧這麼好的
第一個他講的是騙人的錯誤的帶風向
甚至對SGS不公平
對板橋皇家傳承牛肉麵陳家斌老闆也不公平
第二個
他也不是業界的
一批次牛肉送幾貨櫃幾貨櫃的冷凍貨櫃
就是很大的量幾十公噸
一個肉商用上幾個月不稀奇
因為你到了倉庫到了相關的單位
他那邊冷凍然後再分切
或者是分裝到你店裡面很合理
它從高雄港進來的
所以高雄當地送驗應該是送給SGS高雄的實驗室
所以三個月不稀奇
很合理是因為你沒在業界你不知道
第三個送SGS當然都是抽檢
不然你幫他出錢嗎
我這樣講林先生這個就是刻意栽贓
他的要求任何商家都做不到
不要說五星級的七星級的帆船飯店也做不到
要每天送檢
那是不是要每一碗送檢呢
你是不是要每一碗送檢 不可能嘛
你送的就是你這一批貨從港口進來之後
港口那邊抽檢 驗了沒有未檢出
就是沒有
然後他還講了個更好笑的
我說你這樣的東西
你知不知道台灣的牛肉不夠全台灣的牛肉麵店
他說那你可以不要用美牛啊
好啊
那你要不要站出來告訴大家說
我今天代表政府反對中華民國的牛肉麵用美牛
你要不要打壞跟AIT的關係
那結果你今天竟然這樣子用這種偷換概念的方式
暗示大家皇家傳承牛肉麵怎麼用三個月的牛肉
然後怎麼沒有天天送檢
怎麼一定要用美國牛
你也幫幫忙你今天要這樣子搞人
那中華民國台灣有哪一家店符合你告訴我
是不是做吃的就是要被法律人瞧不起
但是他今天一通電話打來
顯得為了夠本
不是只講一個謊話
他講的謊話還不只一個
這個我們把中午的這一段
我們又再剪出來 來製作人請了
我補充一下就是關於檢察官的起訴書內容
事實上我們任何一個人都可以透過法律
就是網站包括LAWSQ
或者是法源等等著這些有四到五個網站
可以去查檢察官的起訴書
所以這起訴書是任何人都可以去看
所以裡面的起訴內容是
檢察官會標示的清楚為什麼丁怡銘有罪無罪
法律的部分呢
林先生叩應進來
我覺得基本上聽起來很像一個律師
講的是很清楚
就是今天我國的起訴書呢
跟這個判決書基本上在法源還有等等
他說有五個網站
我感覺他考國考好像背得很熟
所以我也就是讓他講完
他說這都查的到
陶本和這個ETtoday政治線記者
當然可以公開查詢
結果你知道我被騙了
為什麼說被騙了
我直接唸給各位聽
法源或是剛講的什麼東西
這些網站所公布的是判決書起訴書
但不包含不起訴書
為什麼我先跟各位講
我這樣講林先生不是刻意要來混淆
就是他書沒有讀好任何一個我都不能接受
我先跟大家講
第一個這是好像是官方的文書說明
它說不起訴處分書涉及刑事犯罪
事實認定和當事人個資等人民之機敏資料
雖具有公益色彩
但也應避免過度侵害人民之私領域
實與一般政府資訊無法相提並論
政府資訊公開亦絕非保障人民得完全不受限制地
申請政府機關公開任何資訊
容有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的情形
好這個講得很文謅謅
這個文謅謅的意思就是
所謂的不起訴書除非事關社會重大公益
得由主管機關主動公布之
否則任何非當事人之...
像譬如說陶本和一個記者
或者是朱學恒一個傻里不幾的
連自己節目都唸錯名字的這一個傢伙
那其他任何人都不能申請公開
唯一有一個例外
是你是當事人你說哎呀我沒有收到
我要去領
你要自己帶身分證親自到北檢申請他才會印正本
還要蓋關防給你
第一個不起訴書不能在網路上查到除非特例
騙我 就是這種專業的熱心民眾
打來想要認知作戰混淆視聽
第一我已經很氣
第二他真的騙我的原因是
你有沒有看到陶本和的這篇獨家報導
裡面用的是蓋有關防的正本
蓋有關防的正本是什麼意思
蓋有關防的正本是這是正本
這不是你在路上會撿到掉在路邊的
也不是你在網路上什麼公開資訊系統會查到的
不是
會收到正本的只有幾個人
丁怡銘一
丁怡銘如果有請辯護律師二
三提告的人
三個人而已
那你想想看提告丁怡銘說他違反食品安全法
他會把這資料給陶本和嗎
那就是丁怡銘啊
再不然是怎麼樣丁怡銘的辯護律師
沒有經過丁怡銘的同意可以洩漏
他跟委託人之間的機密嗎
不行 不行各位我真的覺得很荒謬
你打來擺明洗風向而且騙人
可惡
我這樣講完之後你就知道
你現在面對的黨國體系有多麼可怕
他講的東西有沒有全錯
沒有全錯啊
起訴書跟判決書網路上真的查得到
但偏偏就是不起訴書沒有
今天這是不起訴書
他上來就給你偷換概念認知作戰
就是說你欸
不好意思喔你今天講的呢
我告訴你起訴書跟判決書都查得到
但是問題是我們講的是不起訴書
是丁怡銘的不起訴書
然後實際上陶本和拿到的是正本
他也刻意忽略他也刻意混過去
這種才叫高級的帶風向非常高級非常高端
而現在的黨國體系就是可以做到這樣
直播日期:0820
直播YT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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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主題:
皇家傳承牛肉麵,高端疫苗,疫苗施打系統會自動幫高端通知你,五倍券!ft.台北市政府發言人陳智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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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依家暴沙害直系尊親屬罪將他起訴,並具體求處x刑
原審、桃園地院是根據梁男案發後的表現及桃園療養院的精神鑑定結果
認為梁男在案發時未完全喪失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他的情況只是比常人
「顯著降低」,因此仍然必須負擔沙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的罪責
所以在2019年9月宣判梁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不過才經過不到一年,案件進入二審,判決出現大逆轉,梁男被改判無罪
綜合梁男案發後的表現、他用讀品的情形,認為精神狀況已達到喪失辨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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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不起訴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6年6月到年底,當時的民政局長張乃千,和民政局副局長駱邦吉、自治行政科長、股長等三人,先後以偽造單據動用台電的「促進電力開發協助金」。花費19萬2000元買酒品、茶葉禮盒,謊稱要送給小港區長青團體、湖內區運動團體,但事後都未送給社福團體,而是用於其他活動送禮交際。
經過四年調查,雄檢最後認為促協金不是公款,貪瀆部分不起訴確定,僅涉及偽造文書罪。再加上張乃千等人坦承犯行,予以緩起訴處分。
建立回饋金管理機制,刻不容緩
張乃千等四人把手伸向台電促協金,有辦法動用台電給各地方區公所的回饋金,這不只是張乃千等人神通廣大,也顯示回饋金的使用存在很大問題。
(一)雄檢認為台電促協金不是公款,所以就算有挪用,也不是「挪用公款」的犯罪行為,這個判例會不會形成不良示範,以後公務員「挪用回饋金」都無罪?
(二)屬於各區公所發放、民政局有權支配的「回饋金」很多,包括中油、台電、自來水公司、工業區、廢棄物等等,都有提供回饋金。就以小港區為例,這裡就有鳳山水庫水源保育等9項回饋金,而其他區也有不同單位提供的各類回饋金?
(三)這些回饋金都由區公所管理,請問動支流程為何?有經過議會同意嗎?還是由區公所自行決定?
(四)以張乃千的案例,民政局似乎可以插手介入回饋金的使用,甚至用假單據就能把錢弄出來。為了不再讓回饋金變成民政局的小金庫,以後要如何建立防弊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