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17年 陳進興性侵受害女血淚告白
攝影╱李智為、蘇立坤
剪輯╱李智為、馬立群
撰文╱賀照縈
事情是如此地猝不及防。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二日這天以前,二十歲的原住民女孩哈拿(化名)還是個尋常女孩,兩年前離開部落來到台北,她高中沒讀完,很會唱歌,在酒吧駐唱,收入不太夠,又兼賣靈骨塔。她與表姊在台北市中山區合租房間,這天中午,表姊上班了,她在午睡,一個帶槍的男人撬開門鎖,用刀抵住她。
「強姦後,他問我姓名、幾年次、是不是原住民,然後檢查我身份證,盤問我爸媽的工作、住處。然後他坐下來看電視新聞,一邊笑說:『警察跟我面對面還落跑咧,假裝沒看到我。』那時我才知道他是陳進興。他離開前,威脅我不能報警,否則我的家人都要完蛋。」
表姊下班回家,哈拿強裝鎮定,只淡淡問了表姐:「家裡太擠,要不要搬家?」那天,是陳進興與陳春生、高天民犯下白曉燕案的第四十九天,三人正在逃亡,舉國處於驚恐狀態,婦女人心惶惶。
十七年過去,如今哈拿三十七歲,二○○三年出獄後,她當過美容師、科技廠作業員。她的輪廓深邃美麗,時常微笑,有一種凡事了然於心的成熟。我們費盡心思找到她,她考慮了很久,答應受訪時說:「若是兩年前你來找我,我會把你趕走喔。」是基督教讓她慢慢把心打開、面對過去的傷痛。我們請她自己取化名,她取了聖經中虔誠祈禱得子又將兒子獻給神的女子哈拿的名字。
兩天後,陳進興竟然又來了,「那天表姐去上班,有人敲門,我開木門,嚇傻了,沒想到他會再來。他命令說:『開鐵門。』我呆呆的就開了,好像失能一樣。強姦後,他說,他把我家人底細摸得一清二楚,也知道我繼父是警察,他兇我:『妳別想耍花樣。』」
陳進興看見哈拿房中有一本靈骨塔公司的銷售說明書,得知哈拿兼差賣靈骨塔,便說:「幫我買一個,我死了就埋在這裡。」陳進興說看中一間房子在石牌,要她出面去租,「我就乖乖去了,過程中,他一直騎機車尾隨。然後他命令我搬去石牌那個房子。隔天我先去公司,用我的名字買了一個靈骨塔,八萬元,然後回家拿了幾件衣服就去了。我原先想:我照著做,是不是就沒事了。結果他要我做的事越來越多。我想,糟糕,我被控制了。但他一直拿我家人的性命威脅我,我怕到只能照做。」
之後一個多月,哈拿被軟禁在石牌那間房子,房子在死巷底的二樓,後面是一片空地。「每天,陳進興或高天民、林春生輪流看著我,他們會出去買菜,叫我煮,但飯菜、水,都要我先吃先喝,大概是怕我下毒。」
陳進興打過妳嗎?「沒有,但他很嚴厲,只要瞪我一眼,我就嚇得半死。但我總是故作鎮定,不想讓他們看出我害怕。」陳進興對女人會特別貶低嗎?「不會,他只是很冷,很少跟我交談,他所有心思好像都在想怎樣對付警察。」妳每天都做些什麼?「坐在客廳跟他們一起看電視,幾乎都在看他們的新聞,聽他們嘲笑警察,看他們整理槍械,也聽過他們說要去整容。」妳有拿過陳進興的錢嗎?「他曾交給我九萬元,是房租加上押金的錢,其餘的就沒了。」妳可以自由行動嗎?「他們其實不太理我,但我不敢亂動,喝個水、上廁所,我都會先報備。有一天他們說要偷渡,我心想,他們偷渡的那一天,大概就是我死的那一天。」
一個多月後的某天,陳進興三人已經兩天沒回石牌了,哈拿內心交戰:「跑吧!一個衝動之下,我向外衝,邊跑邊躲,跑到巷口攔計程車,直奔老家。」講起這段,哈拿語氣提高,激動地比劃著自己躲藏的樣子,好像是上週才發生的事。回家後,她把遭遇告訴父母,繼父陪她去報警。
陳進興三人曾姦殺白曉燕並切下她的小指;根據報案記錄,陳進興至少強暴十九名女性,年齡從十一歲到六十歲;三人曾綁架勒索數人取得上千萬元;陳進興又與高天民在整型醫師方保芳夫婦被迫幫高天民整容後,殺死醫師夫婦,陳進興並姦殺護士。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陳進興落網後,次月哈拿也被檢察官依藏匿盜匪罪名起訴,理由是:陳進興並未限制該女的行動,該女有很多機會可以報案,卻收受陳進興金錢,因貪圖錢財而自甘與陳進興同居。
時任刑事警察局長的楊子敬(現為潤泰保全董事長)回顧當時,他認為哈拿在陳進興案這塊大拼圖中扮演的角色可大可小,「她本是被害人,值得同情,但她在那一個多月,有充分的機會去報案、求救、逃跑,為何不做?她若早點報案,說不定就能早點抓到陳進興三人,少一些傷害。」
警方、檢方、媒體、輿論都在問她:為何不早點逃跑?
二○○一年十二月,哈拿被判刑三年八個月,實際入獄一年多。獄中她嚴重失眠,「我天天問自己:為什麼在這裡?每晚九點熄燈後,我就開始倒帶這一切,想找到蛛絲馬跡……第一次被強暴沒報警,錯了嗎?去租屋時沒求救,錯了嗎?被關在石牌沒早點逃出來,錯了嗎?陳進興拿房租給我,我是不是不該拿?身心靈被糟蹋,還要被關,我到底做錯了什麼?」哈拿說,每天這樣自問,久了,連自己也不認識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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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40128壹電視 博愛特區 松濤苑 緊鄰植物園 登全球夢幻豪宅 影片網址→http://youtu.be/YWev0bUfna8 感謝記者 林筱凡 的採訪,說到《松濤苑》,撇開是不是建商的行銷手法,個人覺得它榮登夢幻豪宅當之無愧!而且屆時一坪破300萬絕對指日可待! 地理位置絕佳,博愛特區是...
潤泰保全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40128壹電視 博愛特區 松濤苑 緊鄰植物園 登全球夢幻豪宅
影片網址→http://youtu.be/YWev0bUfna8
感謝記者 林筱凡 的採訪,說到《松濤苑》,撇開是不是建商的行銷手法,個人覺得它榮登夢幻豪宅當之無愧!而且屆時一坪破300萬絕對指日可待!
地理位置絕佳,博愛特區是政治重地,很多政治人物的隨扈、國安單位、保全、警察,所以隱密性、安全性絕對足夠!
論景觀,就緊鄰植物園旁邊,鳥語花香空氣好,跟大安森林公園相比,所有號稱「大安森林公園第一排」的豪宅,都必須同時面臨「大馬路第一排」的困擾,有景觀,卻也很吵,但《松濤苑》沒有這個困擾,而且相較信義區豪宅商業、炫富氣息濃厚,松濤苑還多了一份人文氣息!
大樓本身設計,前圓後方,象徵華人做人處事「外圓內方」的美德之外,制震科技更是使用了全台獨一無二的NASA認證的避震系統,921來幾次都不怕!
最後是潤泰集團尹衍樑自己買下頂樓,象徵老闆對自己蓋的豪宅很有信心,而且有錢人喜歡跟有錢人做朋友,花多一點錢,可以跟尹衍樑總裁做鄰居,何樂而不為?
以下是新聞報導......↓
緊鄰植物園,位在博愛特區,這是潤泰推出的豪宅《松濤苑》也是台灣唯一一個登上全球前五大的夢幻住宅。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你在博愛特區裡面,附近是政治重地,有很多保全、警察啊,動不動就來巡邏,所以非常的安全。
松濤苑除了地理位置優越,還使用NASA認可的制震科技,當時潤泰總裁尹衍樑自行買下頂樓一坪260萬,總價超過8億元,被知名豪宅物業票選為全球第五名夢幻住宅。
但是,松濤苑不僅開價還沒訂出來,根本連房子都還沒蓋好,預定要三月底才會完工,引發質疑。
一個都還沒完工的豪宅,竟然能登上全球前五名,專家認為行銷意味濃厚,這樣的排行榜看看就好,不必認真。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72120267

潤泰保全 在 潤泰保全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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潤泰保全 在 [問題] 非常誇張的保全公司(文長) - 看板Salary 的推薦與評價
大大們好~
小弟在退伍後經由朋友介紹,至X泰保全公司某案場面試後錄取。
這是小弟的第一份工作。
保全業的工作內容跟薪資,就不再贅述。
小弟是專門夜班。
工作案場是600戶的豪宅,三人哨。
面試時面試主任電聯公司,確認薪水是34K。
跟同事聊天,也得知大家都是34K。
工作至11/10,發放10月份薪水時,大家只領到28K、27K而已。
因薪資與預期明顯有出入,故眾人跟公司多次要求薪資證明,公司置之不理。
(後來向同事提問,10/10號領取的薪水的確是34K下去扣)
在與公司爭論時,公司總務辯稱,又沒有白紙黑字,口說無憑。
事實上,在簽訂時的確是沒有明訂薪水數額的契約書沒錯。
(也沒有任何人有看到類似的契約書)
但勞務契約的訂定不以書面為必要條件,只要輔以相當證據...
應該仍然能還原公司當時提出的薪資承諾?
因為不管是網路徵人、報紙、錄音等等,都有相當多的蒐證了。
(人證、物證都蒐集的差不多了...)
後來公司提出了一張切結書。
上面要求員工需要放棄勞健保、勞退、加班金、伙食費...等等。
才有34K的薪資,不然只有31K。後來又出現另外幾種薪資範本,但非重點不贅談。
切結書正本後來公司隨即收回,我們則有拍照存證。
我自己10月工作未足月,自10/11上班至月底共21天,依照公司規定照比例休假四天。
(待遇是34K休六)
10號領取薪資時僅得到20.7K,爭取多次薪資明細未果。
因感受不到公司誠信,且管委會多次寄發存證信函給公司,
有即將被撤案場失去工作之預期,小弟於11月底提出離職申請。
當時才從社區主任口中得知:
「薪資明細不會下來,但你可以直接打電話問公司會計」。
在去電會計後才得知。
20K的組成是依照34K比例換算21天工作後,扣除制服費,再扣除多放的一天假期。
先不論制服費是否要自己出這段。薪資並沒有扣除勞健保自負額?
後來去勞保局查詢投保資料,我在10/11上班,但一直到11/5才有勞保的保障。
幸好我福大命大嗎...?
況且,我10月休四天,打卡紀錄、假表、簽到簿上都是如此紀錄。
公司卻說我多休一天?
在跟社區經理、主任申請調閱打卡紀錄及10月份假表後後,更加確定了這點。
後來再去電公司會計,會計說會調查之後回覆我。
(過程輾轉不贅談,還被狂掛電話...)
結果竟然是因為公司在日班增加一員無力支付,所以扣我一天薪水去貼日班?
不久後又有另說,是因為夜班配員是三人哨,現在新增第四員,
在月休六天的情況下,會有數天的重複人力,而中間增加的成本要由眾人去分擔。
當然,這些部份我幾乎都電話錄音了。
在提出離職當天,公司經理又拿出一張切結書。
內容簡述:工作未滿三個月即離職之保全,扣除2000元薪資。
並且表示,不簽這張切結書,就不給你寫離職單。
因當時已經跟新公司瞧好上工時間,在逼迫下,也就只能硬著頭皮簽了。
(其他已離職同事也有不簽直接走人的,或許是他們丟離職單時沒碰到經理在場?
大概算我衰吧...)
當然,這一項在當初我們與公司簽訂契約中從未提及。
後來從社區委員處得知,這條款的確存在,
但這是委員會跟保全公司之間的條款,跟保全無關。
且就算後來要跟保全求償,那也不應該直接扣除薪資吧?
(勞基法26條)
況且是公司薪資給付上跟約定不同又不協調的...
自公司離職至今(12/10),發放11月薪水,僅28K。
我為省去公司閒話之由,乖乖的依照公司規定的離職日十天前提出申請之規定。
(三個月內我記得是隨丟隨走?)
故作到12/5,11月是足月的。
在沒薪資單的情況下,實在不知道自己多了什麼少了什麼。
同時期離職的同事甚至有人只領到23K...(足月)。
真是令人崩潰。
昨日(12/13)公司會計來電,薪資的確被扣了2000元。
且薪資計算是從31K開始扣。
至今(12/14)夜班四人全體離職,公司確定已丟案場。
忍無可忍,無需再忍。
故上版求解。
問題簡述:我們要如何搞爆公司,又可以拿回我們的錢?
詳述:
我工作第一個月公司未投保,是否合法?是否可檢舉?
畢竟也足足少了近一個月...
投保公司跟工作公司不同是否有問題?
(工作的公司叫X泰保全,但是從勞保局拿到的投保資料,
發現是嘉X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當然保額是有問題的...只有19200。
被逼迫簽下的扣2000元切結書,是否自始無效,或者另要做其他主張?
是否可先主張將薪資領到,再處理公司向我求償的部分?
薪資少了2000元很不方便。
關於勞基法14條,於此案中是否有適用?
關於薪資明細雖然沒有明訂公司一定要發...
但是當勞工請求時,公司不予理會應如何救濟?
這樣在調解時,大概只能帶存摺過去了...?
在向勞工局提出申訴時,約定薪資以34K提出才是正確的嗎?
填寫約定薪資時,應該沒有接受公司後來說的31K的義務吧。
(雖然是領了1個月沒錯)
文章冗長,問題眾多,感謝大大們抽空將文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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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9.159.10.98
昨天是有去新北市政府一樓諮詢,不過忘記問約定薪資的填寫了 囧"
其實是一直在到處諮詢的 囧"...
我知道大大很怒,可是別噓我阿~Q_Q
小弟的確是把薪資入手之後才準備反咬的...
當時也是為了給帶小弟還不錯的社區主任一個面子。
答錯 XD
也是有不少人很不錯,看了就知道為啥他賺的到錢的那種有錢人啦...
就算是演戲也很強。
※ 編輯: Syoshinsya 來自: 49.159.10.98 (12/14 15:43)
雖然是潛規則,不過還是不合法~XD
是阿,絕對不會客氣的,到時候再來分享心路歷程~
唉唉,如果不是為了準備考試,當然也有很多選擇阿...
只是這半個月來都忙這些事情其實也沒讀到多少書...=__=
※ 編輯: Syoshinsya 來自: 49.159.10.98 (12/15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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