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妍選Monday』 每週一早上咖啡時間配上專論小文章。五分鐘一個觀點,深入思考新竹生活。
【0927主題】#交通是最大的痛:頭前溪兩岸的塞車悲歌與未來
交通問題一直是新竹園區周邊的熱議話題。妍選專欄之前討論到 #新竹縣市之交 的日夜通勤路徑,今天,我想與各位聊聊,跨越頭前溪兩側的交通孔道-橋樑-與我們之間的距離。
👉跨縣市頭前溪三大橋
以嚴格意義來看,跨越新竹縣市的橋樑總共有三條,分別是中華路連接竹北的 1.#頭前溪橋 、收費道路 2.#國道一號,以及連接慈雲路的 3.#經國大橋。這三條橋經常在各大版面被戲稱為「#新竹停車場」,固定在每天上下班時間塞個不停,短短一兩公里,可能要花上十幾分鍾才能通過。
舉經國橋為例,新竹縣市兩端分別為關埔重劃區以及竹北自強南路幹道,從慈雲路到十興社區都是密集的住宅,加上台68線交流道貫串大橋,還有開往千甲里的岔路,路面複雜,不同方向的駕駛人因為號誌與車流塞成一團,是大新竹居民心中的痛。
更別提新竹縣市中華路串連南北新竹主要聚落,車流回堵更為嚴重,經常在新竹市經國路口開始擁擠,沿著興隆路、光明六路,蔓延到台地南端的新豐、湖口之交,伴隨新竹工業區人口下班潮,塞車實在是讓人頭疼。
👉其他的跨河大橋呢?
除了跨越新竹縣市的橋之外,事實上,三條橋的東側還有南寮地區的 4.#竹港大橋 與 5.#舊港大橋、湳雅地區的 6.#舊社大橋;另一端的新竹縣側還有興隆大橋、中正橋與新中正橋連接兩岸。
以新竹市三座橋來說,均位於幹線靠西處,不僅平面道路狹窄,跨越頭前溪後,還需要往東移動到主要住宅區,一來一往時間所費的時間,可能與塞車在三座大橋的時間相差不多。
另一頭的新竹縣竹北市、竹東鎮與芎林鄉周邊的三座大橋,若從新竹市通勤,將會遇到公道五路、公道路的下班人潮、光復路與中興路的園區下班潮、更別提到了新竹縣後仍要面臨東西向移動的時間耗費。怎麼說,這幾條橋的狀況雖然不如新竹縣市交接三大橋擁擠,但仍有客觀條件上的不利之處。
👉大新竹合併,有利於頭前溪兩岸交通系統整合
新竹市的用路狀況有車多、大眾運輸弱、道路狹窄三大問題。若縣市合併,將能更有通盤的規劃,以大眾運輸降低車輛數目、活絡市區個大節點的移動方案。
既然三大橋通行屬於硬需求難以調整,那 #活絡替代道路 將成為最重要的第一步。首先,可以針對舊社大橋周邊的 #上下班時段設立更有效率的號誌規劃,疏散公道五路、經國路以及湳雅街周邊的北向車潮。此外,#台68線武陵路高架橋已預留接往竹北段的開口,中央也已經編列預算,若順利完工,將可以降低經國橋、頭前溪橋南側的通往快速道路的車流,更有效解決東西向問題。
最後的最後,還是要回到整體的 #大眾運輸路網規劃。新竹縣市討論輕軌、捷運、甚至是竹竹苗輕軌路線已經超過二十年,具體的路網雖然未明,但仍以新竹市區、竹北市區、高鐵站與科學園區四大節點為輸送目標,大新竹合併之後有單一的行政體系提高效率,才有可能走入環評、主管機關核可,以及漫長的徵收與興建流程,滿足新竹民眾行的需求。
同時也有9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8的網紅陳光軒,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日前我與幾位議員同仁參訪新竹市之頭前溪左岸公園及港南運河公園的兒童滑輪區,發現滑輪公園的建置,不僅有益兒童身體協調及體能發展,場地的設計甚至融入交通號誌、標誌標線…等元素,讓兒童在放電的過程中亦可透過實地的狀況,從小學習正確的交通觀念。苗栗縣在縣長的廣立、改建公園的政策下,我建請縣長責成水利處盡快做...
新竹市交通號誌 在 張祖琰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9/16開始科技執法喔!
就在慈雲路、埔頂二路口。
這裡新近裝設了「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取締項目包括違規迴轉、超速、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未保持路口淨空等5種違規態樣。
#附近社區長年困擾於這路口有人違規迴轉,造成路口堵塞,嚴重阻礙交通。前兩年社區反映希望解決違規迴轉的問題,祖琰邀請警察局、交通局...等現場會勘之後,警察局提出只有設置違規取締監視器才能有效處理這個問題。今年爭取到經費才得以安裝。
#請大家共同遵守交通規則
#慈雲路交通繁忙
#市民的安全很重要
新竹市交通號誌 在 蔡惠婷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這陣子上班上學在博愛街塞到懷疑人生的朋友,今天有覺得順多了嗎?💁♀️
開學首週的小鳥老師很忙碌~
繼開學日那天巡完關埔國小更改校門出入口後的交通動線後,又跑遍整個新竹市區分送三十幾份開學禮;上周五晚上接獲朋友陳情後,昨天週一又巡了東南街、學府路、博愛街,觀察學生上學情形還有這學期新出現的塞車狀況。
總長約1.4公里的學府路,每天早上就有五所學校的人車潮會在此穿梭交會,包括 #建華國中、#培英國中、#新竹高中、#新竹高商 跟 #東園國小。而這幾所學校的交通車流其實也息息相關。
👉而這學期應該也有不少人發現竹中前也開始出現交通管制:
🚫7點到8點,學府路 #禁止左轉 東山街🚫
據了解,這其實是之前會勘定案的,如果往光復路方向的車流在東山街左轉的話,路口很容易大打結,尤其對向也會有公車需要右轉,甚至會讓往東南街的車流回堵到博愛街。這麼多汽機車公車交會,也讓學生通行安全受到威脅。
👉但這樣的管制會衍生出什麼狀況呢?
原本學府路要左轉東山街的車子,必須沿著學府路一路開,再左轉博愛街出食品路。據說開學前三天都回堵得很嚴重,我週一親自到現場看,發現幾乎是從食品路回堵到學府路了,光是在旁邊看就覺得懷疑人生了🤷♀️,更何況是送完小孩又要趕著上班的家長們呢?🤦♂️
我在現場跟東園國小的導護老師觀察、討論了一下,發現博愛街食品路口的綠燈秒數太短,以至於車流量難以疏通。於是我隨即聯繫了鄰近的東勢派出所所長,討論此現況。
🚫⬅️因應竹中禁止左轉的管制
👉長期做法是:
跟交通處會勘並討論上學尖峰時刻號誌的調整。
👉短期做法是:
在這過渡期,先請警察加派人手到此路口來做燈控,紓解車潮。
而今天一早的博愛街回堵已經得到改善,不知道行經這條路的朋友有感覺到嗎?😌
感謝 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東勢派出所的高效率跟警察同仁的協助,早上過來博愛街與食品路控燈。雖然園後街跟博愛街車流較大,但只要警察幫忙放長綠燈時相,回堵狀況就緩解了。
這真是太好了!如果你今天行經有感,別忘了回饋讓我知道;如果還有什麼狀況,也歡迎隨時反應,讓我們一起來想辦法改進。
感謝新竹市各派出所與交通隊,尖峰時刻總是在許多重要的交通路口巡邏、值勤或指揮,維持交通秩序。希望大家看到波麗士大人,也別忘了跟他們說一句:謝謝,辛苦了~👮♂️👮♀️
<小鳥議員學府路足爪跡相關文章>
2018.10.24. 學府路人行步道現況總盤點
https://reurl.cc/1g0xbV
2020.09.25. 學府路博愛街上學交通現勘
https://reurl.cc/o9ZLyj
2020.02.09. 新竹高中對面人行道改善
https://reurl.cc/jgdqeM
2021.02.22. 開學首日─培英街交通管制
https://reurl.cc/732yA5
#昨天打完疫苗早上臨時會下午開始發高燒
#剛剛終於退燒馬上先跳起來寫文跟大家分享
#要改善的地方太多了我們一步一步來喔💪
新竹市交通號誌 在 陳光軒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日前我與幾位議員同仁參訪新竹市之頭前溪左岸公園及港南運河公園的兒童滑輪區,發現滑輪公園的建置,不僅有益兒童身體協調及體能發展,場地的設計甚至融入交通號誌、標誌標線…等元素,讓兒童在放電的過程中亦可透過實地的狀況,從小學習正確的交通觀念。苗栗縣在縣長的廣立、改建公園的政策下,我建請縣長責成水利處盡快做出相關的規劃。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pRbe5KI-SGE/hqdefault.jpg)
新竹市交通號誌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市府近期改善了不少市區人行道,舊城區也出現在轉角處的路口行人等候區,然而實際考察卻發現不少問題,有些 #完全不符合無障礙設計。
像是三民國小對面自由路人行道無障礙坡道離建築出入口過遠,全長約一百公尺僅頭尾有斜坡,其餘都是階梯,甚至階梯前還劃機車格,不只身障者及嬰幼兒家庭進出不便,甚至連一般人行走都有困難,且有一側坡道被電箱阻擋,淨寬度僅 60 公分,根本不符合相關設置規範。
位於東門街及中央路新設之路口行人等候區,同樣有號誌燈桿及電箱阻礙通行問題,且坡面傾斜多達約 5 度,彷彿在測試行人的平衡感。
我認為市府應全面審視、修正人行設施工程設計,最優先考量身障者、嬰幼兒家庭的無障礙需求,並確保人行淨空達 1.5 公尺。騎樓順平都要求市民保持騎樓 2 公尺淨空給行人通行,沒理由政府自己蓋的人行道寬度更窄。
另外,如路口設置高差屏障設施會產生其他問題(例如上述的詭異斜坡),應選擇其他方式來保障行人,如護欄、車阻、緣石等,才不會讓原本的美意,最後卻造成行人的不便。
既然稱作人行設施,就應該以行人權益為優先,其他的需求次之才對。
#第十屆第四次定期會單位業務質詢
#人本交通 #無障礙設計 #人行道改善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NxleVfyHTBs/hqdefault.jpg)
新竹市交通號誌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路段,覺得案情並不單純,一查下去發現不得了,問題可大了。
🚥 #轉彎專用道傻傻分不清楚
質詢一開始,我列舉了好幾個路口畫有「左轉指向線」的車道,讓交通處長猜看看是不是「左轉專用道」。
這些例子大多沒有「專用道」的標字,有些有雙白實線,有些沒有;有些有箭頭綠燈,有些沒有。
處長可能太緊張,回答每個例子都是專用道(我還再三確認),後來問統一規範的時候,才又改口其中幾個只是左轉道,不是左轉專用道。
🚥 #究竟專用道有沒有統一規範
處長表示:嚴格來說,左轉專用車道是要搭配左轉專用號誌和獨立時向;如果沒有左轉燈,那只能叫作左轉車道。
規劃上有一個原則,直行車輛總數的百分之十五如果是屬於左轉車輛的話,那就要設一個左轉車道。
而專用車道是讓你左轉的時候可以停留的車道,但是呢,是不是有配合號誌,是另外一回事。
不過呢,只要是劃有「左/右轉指向線」的車道,不論是屬於專用道或是轉彎道,都不可以直行,只要駕駛人直行都算違規。
(經查,處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你以為的直行不是直行
新竹市的道路設計有個很大的問題,很多路口都是直行走一走就突然變成左/右轉(專用)道。
像是上面說的南大路x公竹路,還有光復路二段x金城一路、建中路,以及公道五路三段x舊社大橋、食品路x西大路等等,不勝枚舉。
走一走變轉彎道問題可大了呢!
如果沒有提前在轉彎道提醒駕駛人的話,很容易到路口才發現,緊張怕違規占用才急著變換車道。
幸運的話,後方沒車可以來得及換,來不及就會違規跨越雙白實線(禁止變換車道線),可罰 600~1800,最慘是如果不幸擦撞到後方車輛,造成交通事故,通常要負全責。
🚥 #這不是陷阱什麼是陷阱
其中我認為問題最大的是西大路地下道出來和南大路的交叉口,我在現場看的時候,幾乎有八成的人都在該左轉專用道直行,所以我很好奇警察局裁罰的標準。
警察局長表示,只要在左轉專用道或是左轉道直行就是違規,要罰 600-1200(正確其實是 600-1800)。
我特別追問:即使是上面提到的南大西大路口,只要有人檢舉 八成的人都要受罰,是不是這個意思?
警察局長:沒有錯。
我的天呀!交通處長和警察局長在議場上毫不猶豫都認為八成的人都違規。他們都不覺得這樣的道路設有問題嗎?根本是意圖使人違規、掉入陷阱!
(經查,警察局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偏心式轉彎車道才是根本解方
路口如果沒有設置轉彎車道,往往遇到有車輛要轉彎,就會擋住後方的直行車輛;被擋住的車輛想往外切,結果又卡住隔壁車道的車,造成兩線道的行車效率,有時候剩不到一線道。
即使有設置轉彎車道,但如果沒有偏移或是提早告知,就很容易發生上面說的,直走開一開變轉彎道,影響行車動線和交通安全。
為了改善上述的狀況,有愈來愈多的縣市開始在推動所謂的偏心式轉彎車道,通常都是在有分隔島的主幹道上,像是新竹市的光復路二段。
但其實沒有分隔島,也可以利用標線劃出偏心式的左轉道。像是台中市的民權路和市府路口,只要將分向限制線(雙黃線)畫成有彎度的,就可以讓路段的頭尾都有偏心式的左轉道。
🚥 #市府應全面改善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
在質詢的最後,我向交通處長提出下列三點訴求:
1⃣ 制定一致的行車方向專用道設置標準
2⃣ 提前告知駕駛人前方為左/右轉(專用)道
3⃣ 廣泛運用偏心式左/右轉車道,並以北大路和南大路為先行試辦路段。
感謝處長承諾會全面來檢討改善,也提到目前北大路和東大路都有在辦理偏心式的左轉道。至於南大路的部分,因為有國道客運在行駛,轉彎需要比較大的空間,所以還需要再評估。
未來我會持續來追蹤改善的情況,也歡迎大家留言反應新竹市還有那些左/右轉道應該要改善。
#第三次定期會質詢
#路口改善 #交通安全
#偏心式轉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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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方向專用道」相關規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 62 條:
車道遵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使用車道應行駛之方向。懸掛於該指定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
本標誌應以一標誌面管制一車道,同方向車輛能同時看到管制各車道之所有標誌面為原則。
本標誌得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及「指向線」使用。
📍 第 164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左彎專用」、「右彎專用」、「直行專用」。
📍 第 176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設於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車方向專用車道上,得視需要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用以指示該車道車輛行至交岔路口時,應遵照指定之方向左彎、右彎或直行。
本標字為白色變體字,自該專用車道之起點開始標寫,標字之前方應標繪指向線,每隔三十公尺標繪一組,連續至交岔路口。
📍 第 188 條: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 第 213 條:
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之應用原則如左:
一、與單行道相交之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指示車輛遵行方向,避免轉入單行道逆向行駛。
二、道路某些方向受到管制,或實際上不能行駛時,其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遵循方向行駛。
三、交岔路口進行早開、遲閉等號誌運轉時,可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使在早開、遲閉時段中,僅有部分方向車輛可以行駛。
四、交岔路口准許紅燈右轉,或進行多時相號誌管制時,可增設箭頭綠燈,或以多向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行進方向。
#專用道應該怎麼判斷
綜合上面幾條,完整的左轉專用道應該要有:
1⃣ 左轉專用道字樣
2⃣ 左轉指向線
3⃣ 禁止變換車道線
交通處長說的「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反而不是必要的條件。
📂 違規裁罰標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真的八成的人都會被罰嗎
按第七項,就法規的解釋,應該在「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直行才會被罰,究竟在交通處長說的(非專用)左轉道直行,警察能不能罰,恐怕有所爭議。
⚠ 溫馨提醒:
按第二項,在有左轉專用燈的路口,只有左轉專用燈亮了才能左轉,燈未亮就左轉會被罰。
按第四項,在設有左/右轉(專用)道的路口,如果不在該車道左/右轉,會被罰。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aGGE1XcWicA/hqdefault.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