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這個事情,真的整把火!
有錢成立新公司,沒錢賠償受害人!當台灣人很好騙!?
在去年口罩短缺時,接了大量口罩訂單,結果沒出貨,讓超過2,000名消費者求助無門,受害金額可能逾2億元的 #蛙蛙文創公司,新公司要成立了喔!開心嗎?
在 #唯一的公司股東負責人 李子斌離奇過世後,蛙蛙對消費者承諾的補償方案石沉大海,諸多消費者到法院提起告訴,卻被法官勸說:「不要告了,唯一的股東人都死了,搞不好也沒有財產可以賠了」
我參與整個過程,親眼見證蛙蛙集團精緻謀劃了這場大型的智慧型消費爭議,被察覺後開始進行財務轉移,最後全身而退 ...
🔺結果,同一組人,神不知鬼不覺的,在今年五月底,同班人馬在同個地址,又登記了一個新公司 #好玩藝術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然後,又要開始賣口罩。
說真的,我一點都不意外。
但非常憤怒。
💢💢💢
我在這個會期5/11的質詢,就提出,如果政府在審查公司登記的時候,只憑公司送來的資料審查,不做【稅務、司法、消保】紀錄的聯徵,就會讓蛙蛙這種知法玩法的公司,再度出爛招來欺瞞消費者,
結果我講完沒多久,5/13,就在蛙蛙集團的 #拾穗豐收公司 的同一個地址,又登記了一間資本額1,600萬元的新公司,#好玩藝術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而整個集團關鍵人物 #張智人,掛名監察人。
這個集團是怎麼從2010年開始,重複玩類似橋段的,可以詳見:https://reurl.cc/5rymdG
在司法判決系統,搜尋 #張智人 這個關鍵字,起碼有40個履約爭議、偽造文書、詐欺、違反商業會計 ... 的案子,但換個負責人、用新的公司登記,就可以繼續上演這種爛戲碼,我們政府卻無可奈何。
但,更無奈的,是消費受害者們。
很多受害的消費者們,至今,心中仍有一個很大疑惑:當初只是在口罩短缺時期,看到可以有保證出貨的口罩,所以就下單了,哪知,最後變成一場空,#消保調解承諾要還錢還口罩 彷彿人間蒸發、#支付命令、#提出損害賠償訴訟 都沒用... 法律上也無法給予任何保障,他們來問我,「議員,我們還能做什麼?」
我只能說,「很抱歉,該做的大家都做了,我會想辦法從制度上,讓未來這樣的事情不要發生」。
言猶在耳,結果,新公司又成立了,又要繼續賣口罩了 ...
我人微言輕,無法改變這些事情。
不過,我絕對要讓大家知道,他們又要開始賣口罩了!
Ps. 很妙的是,這間新公司對外發佈要賣口罩的新聞,居然上了 #僑務委員會 的 #台灣重點新聞
支付命令 司法 院 在 紫丁香婦幼關懷協會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生命中的陽光>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除了以書店街聞名,也因為接近台北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成為律師事務所薈萃之處,其中有一位大律師陳鄭權隱於其中,不同於其他律師,他樂於幫助弱勢人民,幫助尋常百姓爭取權力,更是與前總統李登輝推動修憲、讓公民直選總統的主要推手之一!因陳鄭權認為,人都有基本權利,同時也有捍衛自己的能力,就好像每個人都能成為小太陽,可以發光、更能照亮別人的生命,這也是社會可以生生不息地運行的道理。
【律師界的「林肯」-陳鄭權】(上篇)
受訪者:陳鄭權 / 大傑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陳鄭權律師:「每個人都能成為小太陽,照亮別人的生命。」
初見陳鄭權律師,是圓圓的臉上掛著親切的笑容,講話條理分明,沒有大律師的大架子,其實他被稱為社會公理正義的守護神,有律師界的「林肯」封號,陳鄭權與高官權貴結識,但更多資源投注在社會基層,尤其極富同理心和愛心,獲得委託人全心全意信任,對於台灣社會經濟現況,也有獨到的見解。
陳鄭權的家鄉在桃園縣觀音鄉的農村,小農家庭出身的他,深信念書才能出頭天,大學考上中興大學園藝系,才讀半年,父親做小生意的公司就出現跳票問題,其實父親雖是負責人、董事長,但根本不知道支票怎麼被開出去的,也不明白跳票的緣由,而那時還有《票據法》,父親還要因此負民、刑事責任;陳鄭權心想,他大學學費一學期2000元,請律師一次開庭費就要收3000元!這對家庭是不小的負擔,而且當時的委任律師對官司情況一問三不知,因此他毅然轉到法律系就讀。
陳鄭權到法律系日夜苦讀,一邊跟著父親的委任律師找資料、跑法院,不懂之處立即向師長求教,並到老師開的律師事務所去打工,那時一個月打工薪資5000元,他就拿其中1000元給打字小姐,拜託多COPY一份訴狀給他觀摩,也幫著老師處理案子,從登報啟示、支付命令、本票裁定、存證信函等,吸收滿滿經驗,因此法律系才讀兩年,陳鄭權自己就會寫出文理並茂的訴狀,又有跑法院的實務經驗,大學畢業就高考「律師」、「法官」、「法律研究所」及格,成為中興法律「三元及第」第一人。
台灣一年僅錄取80名法官、10幾個律師,陳鄭權謙虛地說,他可以一舉三元及第,是因為祖先功德庇蔭,他認為一個人一生中,有銀行、「功德簿」兩本存摺,他年輕時提出來用,現在有能力後要存回去,為他自己存,也為下一代存。而他在觀護人協會、生命線協會、社區守望相助協會等數十個非營利組織都擔任顧問、理事長,親朋好友都知道,如果陳鄭權找上門,不是要借錢,是要相揪一起做善事、做公益。他也鼓勵年輕律師,可以對親友做些無償法律服務,訓練自己對法律的熟悉度,而且這是延續性的,親友也可能回過頭來委任案件。
陳鄭權關心基層,從出身地桃園開始,桃園也是全台灣工業區最多的縣市,基於回饋家鄉與在地勞工的心意,他也鑽研《勞工法》,他說,勞工是社會弱勢的一群,但「萬一在路上跌倒,扶我起來的可不是達官貴人,是這種普通人啊!」而且幫助勞工,很快就會被信賴、被當成大貴人,會有立即性成就感,他處理過不少公司破產的案子,主張清算資產剩餘的錢一定要優先給勞工,也幫忙爭取調薪和獎金。陳鄭權因此是桃園各大工會最信賴的律師,常獲邀在《公共電視》的勞工講座出現
經歷許多勞資糾紛,陳鄭權自己開律師事務所、當老闆更是大方,年終加績效獎金平均6~8個月,有默契、經驗十足的員工願意留在所內30年,他認為員工可以分擔自己的事業,讓自己有時間做更多服務社會的事:「沒有錢跟銀行借,但時間沒有辦法借,更不能存。」因此他雖演講上萬場,出庭五萬次以上,辦過超過兩萬件案子,是司法院網站辦案數量紀錄的前三名,還是有餘力培養出50名以上律師。
「同理心」是律師專業素養之一
陳鄭權認為,要當律師、以法律為志業,「同理心」是專業之外最重要的素養:「要跟被害人都站在同一陣線」,一般人捲入官司,經常是緊張又難過,覺得自己怎麼那麼笨,如果委任律師這時又大罵當事人,是讓當事人心情更加雪上加霜,他以自己在當兵是部隊軍法官,處理過不少兵變的情況為例,這些軍人都身懷槍砲實彈,萬一心結沒有化解、可能真的開槍走火,小小的情緒會造成國安危機的!
話鋒一轉,陳鄭權說,普通人會害怕法律、不敢找律師、不敢上法院,因為現在台灣的司法系統,不能讓人民相信法院法官判斷正確,其實現代社會、生活越來越複雜,有衝突不可避免,官司越來越多,但要一般民眾要知道,找律師能夠獲得專業協助、上法院可以得到公平的判決;他表示,每個人都生活在法律中,鼓勵平常人學著用法律保護自己,建議可以結交一個懂法律的朋友、或自己讀EMBA了解法律、更可以鼓勵孩子習法。
陳鄭權說,台灣有許多判決脫離現實,法官也被稱「恐龍法官」,一部分是因為台灣的法官都是考試考出來,受限資訊與生活經驗:「就好像美國中央公園的馬戴著只能看前面的眼罩,雖不受到情境的干擾,卻也忽略的其他民情反應」。他認為一位好的法官、正確的司法系統,對錯要清清楚楚、合乎善良風俗、值得人民信賴,否則動不動私下解決報復的事情層出不窮。
(未完待續)
#生命中的陽光
#大傑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陳鄭權
詳全文:
https://new.lilac.org.tw/2021/07/19/律師界的「林肯」-陳鄭權/
更多生命中陽光的故事:
https://new.lilac.org.tw/category/生命中的陽光/
支付命令 司法 院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新聞:潘姓女子2008年透過屏東地院法拍,標到一塊土地蓋起冰品廠,沒想到屏東地院在程序中出包,相關通知只寄到原地主鄭女的戶籍地,沒寄到住所,導致送達程序不合法,拍賣無效,鄭女隨即打官司要潘女拆屋還地勝訴確定,潘女只好拆掉辛苦興建的冰品廠,怒告屏東地院要求國家賠償,最高法院判屏院須賠潘女損失458萬元確定。
1.這個案子有趣的地方是
被告是「地方法院」,
而且法院審理後認定屏東地方法院要賠。
那這個案子是告屏東地方法院,
一審的時候,屏東地方法院可以審理嗎?
這個案子因為還有另一個被告在高雄,
一審是由橋頭地方法院判決,
不然就有趣了。
2.這個國賠案子的由來,
是因為屏東地方法院支付命令送達有問題,
執行名義被廢掉,導致法拍程序無效,
既然法拍無效,
拍定人買下後蓋的廠房,原來地主就可以要求拆除。
那為什麼支付命令送達有問題?
一般都是送債務人戶籍地就好了,
但債權人提供的文件裡面有債務人居住地,
那債務人是否住在戶籍地,
就變成法院應該職權調查的事項,
不然就應該兩個地方都送達,
屏東地方法院只送戶籍地,支付命令送達不合法,
就產生後面的問題。
3.屏東地方法院撤銷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時,
其實已經確認了自己的疏失,
後面法拍無效,就是骨牌效應,
之後的國賠訴訟,人家就是拿這個點打你的。
4.那國賠之後,
承辦的司法事務官
會不會被屏東地方法院求償呢?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支付命令不是送達戶籍所在地就一定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