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法院初體驗- 身為被告之自我法庭辯護紀錄
#全身而退 #老天有眼
原本預計四月份出庭的案子因為疫情關係延宕到今天開庭,還記得我和奶爸到地方法院白跑了一趟。上週五我們臨時接到法院通知改成網路視訊出庭。房東對我們的索賠金額為,破壞boiler 1600鎊破壞牆壁400鎊破壞浴室1200鎊破壞地板127鎊弄丟東西 360鎊破壞電器100鎊偷電視850鎊人工修繕費1300鎊損失房租1650鎊法院申請費410鎊律師費800鎊加上利息8% 總共要告我們欠他9598鎊(約台幣38萬)
昨天一天我就在家裡溫習案子,因為我是公司負責人,也是唯一的辯護人,必須發揮學霸的精神,冷靜找出針對惡質房東一項項的不合理要求賠償,從他自己提供的證據去找出所有不合邏輯和漏洞之處。
他瞎編說以下索賠金額:
破壞boiler 1600鎊:結果他自己提供的收據只有1304鎊而且對話紀錄顯示boiler本身老舊,奶爸一直跟房東要求請人來修繕,房東自己腦補說我們破壞它,法官請他證明我們為什麼要破壞,我也說我們做民宿為什麼要破壞導致我們的房客沒有熱水用沒有暖氣用。我們在Boiler上搞了將近兩小時,最後法官決定駁回。
破壞牆壁400鎊+破壞浴室1200鎊+破壞地板127鎊:結果他自己提供的Check-out Report 說 Condition as Check-in。他還看錯以為入住的時候那些痕跡、裂縫都是我們用的,但是那欄位上方明明就是寫Condition at Check-in,更證明了這個屋況交給我們的時候是爛到爆炸,是我和奶爸一手自己自費翻新。法官針對這三項也駁回。
弄丟東西 360鎊+破壞電器100鎊:法官問我的意見,我說他提供的18張收據,加起來的數字跟他索賠的金額完全對不上,我老實說我連他說我弄丟什麼我都不知道。18張收據有一張4814鎊的工程收據,那還是我搬進去前一年的收據,不知道為何算在我頭上。18張收據,只有Boiler這一張是我入住期間要負責的,其他4張我搬出去的,7張我搬進去前一年的,6張沒有日期用word檔亂開的沒有公司抬頭或帳號。法官問原告說我偷了什麼,他說檯燈窗簾等等,結果檯燈窗簾都在check-out report中(各種自打嘴巴和自相矛盾)
偷電視850鎊:我有三方通話紀錄和What'sapp紀錄說他請他的handyman搬走了電視,結果他繼續在法庭上睜眼說瞎話說他們根本沒有搬走。我請法官看證據,他拿走的時候還順便把我的HDMI線拿走,奶爸問房東要回我們的HDMI線,他還說OK Sorry! 突然翻臉說我們拿走電視,法官要房東提出買電視的收據,想當然他沒有。再度被駁回。
人工修繕費1300鎊:法官認為Check-out Report上寫的Check-in Condition 有多處房屋老舊的痕跡、脫漆、裂縫,但我們Check-out的時候都是Condition as Check-in,都是正當的老舊Wear and Tear,所以不認為我需要負責。再者,房東根本隨便拿收據濫竽充數完全沒有任何一張發票對得上1300鎊的金額。
損失房租1650鎊:法官繼續說你身為房東原本屋況不好,你租給人家後你就是做正當維修提高你的租金收益,你花了一個月找到新房客為什麼要舊房客來補你的空窗期?我加了一句,疫情期間我們一次繳12個月的房租,房東沒有任何損失,在疫情剛封城的時候他一個月內找到新租客代表非常正常的時間,不應該我們負擔。再者,惡房東提供的沒有任何公司抬頭的發票說我們欠繳3250鎊的房租。我馬上拿出我們年繳的證據,再度證明他在胡亂扯。當然法官也是駁回。
法院申請費410鎊:房東非常『專業的奸詐』,遲遲不給我們他的email和第三方押金機構的案件編碼。我們搬出去後,多次跟他要Deposit Scheme Number全部裝死不回。等到過了30天,押金1900多鎊全數退回給房東。我寫信給各大政府機關和第三方機構,發現房東故意隱瞞押金第三方機構的編號讓我們錯過時效,但我把案子呈現給第三方,該機構要求房東全數繳回給第三方。第三方機構判定押金應該全數退給我們,但房東不服氣捏造了假證據、假收據、假證人信,去法院告我還獅子大開口要了9598鎊。法官也認為這不該我負責。
律師費800鎊:房東根本沒有請律師(因為他提供的一百多頁證據全部自相矛盾,收據發票金額和索賠全部兜不上。我一項項註記一項項為自己辯解,並且配合法官一條條呈現證據。
加上利息8%
總共要告我們欠他 9598鎊(約台幣38萬)
法官一項項開始審核,請原告舉證,再問我被告有什麼話要說。我一項項根據原告房東提供的證據包和編碼,一項項請法官看他其他證據(Check-in and Check-out 報告、我寫給政府機構告他的紀錄、郵件往來、What's app對話紀錄)提出多處疑慮,他還說他有寫信給我,但只是word檔打印出來的一張信,沒有寄送證明,更沒有email寄送日期紀錄。他的plumber只有一個人,因為他捏造證據,總共換了三個名字、三間不同公司,沒有公司抬頭也沒有公司帳戶。
反過來我的證據,我請來的水電工報告boiler狀況有水電工合格登記記錄,公司註冊商標和編號、公司帳戶、公司抬頭、專業用詞的術語。他的假證人還說我們台灣客人的英文很爛所以他推測我們英文不好亂設定boiler導致鍋爐壞掉。
我回答他,我不明白到底誰英文不好,我們都是非英國白人,(房東是模里西斯印度人)但我先生倫敦大學商管碩士畢業,我的客人許多都是來英國念碩博士的高知識份子,我自己是倫敦國王學院的博士候選人,我不明白你覺得我的語言能力跟你索賠的內容有任何關係。再者,為什麼我們要在倫敦零度的冬天破壞boiler導致我們的客人沒有熱水和暖氣可用,豈不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房東開始氣急敗壞一直質疑法官,然後說為什麼所有都是wear and tear,我心想,法官是有讀書的智慧聰明人,你這些胡亂捏造的東西怎麼可能看不出來,我根本不用舉證,光是用他的證據攻他自己的說辭就好了。
在書桌前坐了將近三小時,房東還一直說要中止之後再度開庭,我堅決不要我說我認為房東會繼續偽造更多假證據,而且我下個月就要生產了,之後身體可能要開刀,加上要照顧新生兒,我半年內都不會有心情想要出庭,我們就這樣堅持到最後,法官將他的不實指控全部駁回。
從去年4月搬出來,到現在一年四個月,終於告一段落。我們要拿著法院的審判結果,再去向第三方機構拿回屬於我們的押金1900鎊。不知道要幾個月後才會拿到本來就屬於自己的錢,還走了這麼一大段冤枉路。
只能說,現在的我,來英國短短七年多,應該可以說『超級無敵霹靂融入英國社會』了!連當被告、以公司負責人上法院出庭、沒請出庭律師狀況下用英文為自己在法官前辯護近三小時都經歷過了。
What doesn’t kill me makes me stronger! 未來我更知道如何與房東交涉和防止惡房東了!還有對於出庭應訊我也有經驗了。
#兵來將擋水來土淹
#超級融入英國當地社會連出庭辯護的經驗都有了
#異鄉無後援的創業只能靠自己和上帝的恩典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房租 年繳 退 租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名人堂
假如我是年輕人
楊志良
30年前「無殼蝸牛」夜宿台北市忠孝東路,抗議房價太高, 30年過去了,大台北地區房價始終居高不下,望著高房價,現代「無殼蝸牛」仍然無奈。本報系資料照/記者陳正興攝影
有夢最美,但因政客作孽,希望並未相隨,反而是痛苦就在眼前。因為平均壽命延長,五十歲的朋友都還算年輕人,假如我是今日的年輕人,以下兩件事,是我絕對不會做的。
第一件事,就是絕對不買房,租房就好,千萬別聽房仲的甜言蜜語,什麼有房斯有財,背上卅年的房貸。
台灣是全球有偶率最低的國家,每名婦女平均一生只生一個小孩,因此每隔一代,人口將減少一半,自二○一九年起,台灣人口已開始負成長,對住房的需求大減。然而內政部營建署在二○一八年公布的台灣空屋數,已達九十一萬六千戶,民間估計則在一百五十萬戶以上。人少屋多,供過於求,未來房價必定大跌,現在高價買房,分期付款一付卅年,屆時將欲哭無淚。
不信的話可以看看日本,即使是東京、大阪離蛋黃區車程僅半小時的市郊,房價也大跌。至於「村」(與台灣的「鄉」類同)則進入「鬼城年代」,因為人口太少,只好併村,以達起碼的人口規模,維持地方基本的服務,如保健所、垃圾清理、路燈等。鄉村人口不斷流失,地方甚至提供免費房屋,入住者只要維護好房舍,每年繳交房地產稅,就是對地方大有貢獻。
日本年輕一代,只要願意繼承上一代的房地產,特別是在郊區或偏鄉,就是一種孝順。日本無人繼承(或因交不起遺產稅而放棄)的土地,加總起來已比九州大;台灣無主的土地,也早比金馬為大。因此年輕人等著繼承先人的房居、土地,不使荒廢,也是種孝順,不必覺得不安。
假如我是年輕人,另一項不願做的事情就是交勞保費。目前五十歲以下青壯年所交的勞保費,就是在支付目前退休者的勞保年金。勞保基金潛在虧損已達十兆以上,再五、六年就破產了,蔡政府每年編二百億補助,根本九牛一毛,只在以拖待變,把燙手山芋丟給下一任去承擔。
勞保為何淪落至此?當然是混蛋政客的傑作。本人在一九八八至九○年間,負責參與規畫全民健保,數十次對勞工相關團體演講或座談,強調應依精算合理調高費率,並以法國工人為求退休獲得較高保障,上街頭抗爭,爭取調高費率為例。但當時的政府,特別是執政的國民黨勞工立委,仍一再壓低費率,還宣稱是為勞工省錢。事實上,當年勞保費用係由勞工負擔三成、雇主七成,無一定雇主的職業工人,政府負擔六成、勞工四成。壓低費率,雇主最爽,他們負擔七成的金額變少,而這些所謂「勞工」立委,還大言不慚,說為勞工每月剩下幾十元費用;媒體也以之為頭條,說多少百萬勞工每月可省XX元,真是可笑至極。
勞工領袖若不是理盲,就是已被資本家收買,成為其走狗。沒有近憂,必有遠慮,光陰真的似箭,勞保馬上就是退得晚、繳得多、領得少。能不交嗎?勞保局很快將您送至法院行政執行處,不是直接由雇主處扣繳你的薪資,就是由勞保局自你的銀行帳戶扣繳,甚至凍結;若仍未扣足,則拍賣勞工不動產。
惡法亦法,執政者、立法委員、資本家、勞工領袖,一致理盲濫情,能奈何?(作者為前衛生署長、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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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樣規畫全家保險
保險,對現在的人來說,是基本配備,壽險、醫療險、儲蓄險…每個人多少都會買上幾張,但是在我們小時候的年代,保險可是大家都不喜歡碰觸的產品,覺得有些觸霉頭。
我記得以前如果有保險業務員出現,媽媽都是帶著有色眼光來看待,總說:那個「拉」保險的又來了。當然,因為家裡也窮,所以,買保險,怎麼可能啊!現在回想起那個年代的背景,大家的壽命沒那麼長,加上小孩生得多,父母輩的想法都是以後讓小孩養就好,另外,也沒有那麼多文明病,也難怪大家對保險興趣缺缺。
很奇怪的是,當時民間盛行標會,幾乎人人都會參上一『腳』,但是對於保險卻是敬謝不敏。相信標會,卻不信任保險公司,這倒是讓人難以理解。
錢要花在刀口上 買保險考量預算
總之,生長時代背景的因素,我對於保險幾乎是零概念,所以,結婚前也是零保險。不過,因為當時先生在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上班,因此,結婚後開始接觸「什麼是保險」,我記得很清楚,我的第一張保單是在30歲時買的,而這張保單是全家型的終身防癌險,也就是不只保我、還保我先生加上小孩(小孩保障到20歲)。
30歲買這第一張保單,年繳不到2500元,而且是保一家人,雖然只有一單位,但是,現在想來還真划算。在這之後,也算是開啟了對保險的認識,不過,真的把自己和家人的保險做好完整規畫,是等到小孩出生後。
其實每個家庭的預算都有限,我們家也不例外,要存子女教育金、要付房租或房貸,這樣細算之後,保險部分就必須取捨,所以小孩的保險規畫上,壽險保額不高,但是思考小孩的醫療有可能成為我們的負擔,因此醫療險是重點;相對來說,我與先生是家庭經濟支柱,所以我們倆的壽險保額必須拉高。總之,錢要花在刀口上。
於是,保障全家的防癌險之後,我為自己與先生各買了保額100萬元的終身壽險,我心中的盤算是,100萬元當做棺材本綽綽有餘,而這張終身壽險保單我們是用10年的時間繳完。
終身壽險買100萬元 其餘用定期壽險補足
終身壽險的部分夠了,但是我有孩子的負擔、以及房貸的壓力,所以我用定期壽險補足。事實上,定期壽險的保額可以做到終身壽險的10倍,以我為例,終身壽險100萬元,定期壽險便可以買到1000萬元,算一算,真的發生意外,這筆錢足以繳付剩餘的房貸,也能照顧孩子到成人,這樣也就夠了。在我心中,繳出去的保險費不需想要拿回來,所以,有個100萬元的棺材本可以了。
做好壽險規畫之後,接著就是醫療全險了,這當中包括日額型、實支實付、重大疾病都買齊了,孩子的部分也是做了醫療全險,只要預算充裕,醫療險的部分以終身型為主,特別是孩子的保費便宜,而他最可能使用醫療險的年歲會落在他60歲以後,所以終身型比較適用。目前孩子的保費繳付也僅剩下2、3年時間,算是我送給孩子的禮物,起碼未來他在這部分的負擔會降低許多。
至於孩子的壽險部分,因為先前規畫得不高,我告訴孩子,如果成家立業之後,再去細算家庭的負擔,然後補足吧!終究,他得靠自己的力量照顧屬於他的家庭,而不能凡事靠長輩。
用孩子名義買年金險 減輕孩子奉養父母負擔
這當中要分享的是,如果你待的公司有做團保,因為保費相對便宜,可以考慮把家人都納進來;另外,就算離開該單位,也可以試著問問,這項保障可不可以延續。像我離開公會後,我就與保險公司談,讓我的團保拉出來,我自行繳費,延續保障,好處是,這樣可以不用以現在的年齡計算保費,而是從過去加入團保時的年紀計算,比較划算。
至於儲蓄險,我就幾乎不著墨了,主要原因在於,我是個可以存得下錢的人,加上我自己的投資能力也算成熟,所以就沒有考慮買儲蓄險。不過,4年前我倒是加買了一張年金險,現在已經開始領錢了。
我的想法是,退休金有一部分來自年金險,相當穩妥,而我是用兒子的名義買的,現在領取年金,是在減輕他未來奉養我的負擔,之後他還可以續領。投資這麼長久的時間後,年金險算是我收網的一個工具,倘若未來勞保加勞退加上年金險的給付,可以月領3萬元,我想退休生活應該可以過得愜意
本文曾刊載於Cheers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