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檢察官在偵查庭裡找槍的故事。
#恐龍小檢_021
【土檢日誌】地檢署是怎麼被癱瘓的--我的槍呢?
話說某次胃炎和聲帶炎發作外帶發燒38-39度中抱病開庭,偏偏又遇到巨嬰客戶。
檢:你告訴狀第一部分是要告什麼?
客:這要從 #我們兩家30年前的恩怨說起...(然後開始講祖宗的糾紛)
檢:不是,重點是你們債務怎麼來的?
客:#這要從我的曾祖父被騙開始說起...(繼續講古)
檢:不是,重點是你3年前是怎麼拿到這張票的?
客:因為○○○是個混帳!大騙子!
檢:請說事實,他怎麼騙你?
客:他就是個無賴!
(問告訴狀第二三四五N部分,回答情形與以上相似)
(如此這般20-30分鐘過後)
檢:你們有找律師提告民事嗎?
客:#我們哪來的錢找律師?
檢:這聽起來是民事糾紛,在法律上......
客:(打斷)#我就是不懂法律才要來你這裡告啊!我跟你說,#10年前……
檢:這些故事你具狀陳報就好,重點是……
客:(敲桌子)檢察官,妳可以有一點耐性嗎?#這樣我們要怎麼信任司法?妳要主持正義啦!
檢:我不是張老師,你在這裡宣洩15分鐘的情緒、講了15分鐘的歷史故事、敲了5次桌子、罵了無數多的人,請問你後面那些人的公平正義要誰來主持?
(休庭時)
檢:(彎腰在地上找東西)
書:檢察官妳在找什麼?
檢:#我在找我的槍呢?
#法誤怖到底什麼時候才要在偵查庭裡安裝核彈發射鈕?
地檢署應該配置心理諮商師和精神科醫生,如果客戶不去看病,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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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編自群組裡的網路圖,我覺得我改編後,從早安圖變成寫實恐怖圖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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