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下10個自己曾領薪水做過的工作,當中有1個假的工作」看是否猜得出來~ #答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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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廚房學徒
S:上來台北前的暑假,在花蓮的海產店當廚房學徒!
2. 家庭代工車縫
S:在大學時的一個寒假前,車縫抱枕,就是那種過年期間家裡會放的龍鳳吉祥之類的抱枕。
3.焊線員
S:大學畢業後,在一家音響公司做配線焊線的工作,同時間也在搞圖騰樂團。
4.補習班工讀生
S:大學時期做的一個工讀生工作,一早要去學校發傳單,晚上盯著小孩們補習。
5.花束包裝
S:也是大學時期做的一個工作,我包裝金沙巧克力花束,我大三時送給我的老師一束,結果她還是當掉我。
6.殯葬禮儀樂師
S:大學宿舍室友介紹,教我吹國樂的曲笛、梆笛,給殯葬老闆算命後,覺得我可以做,我就去做了。
7.廣告製片助理
S:大學學長介紹的,拍過最知名的廣告大概就是金蘭醬油 、富士軟片(軟片就是照片底片),哈~年代久遠了。
#正確答案 8.模特兒
S:目前還沒當過模特兒,歡迎各大廠商來接洽XD
9. 電視節目現場指導
S:只做一個節目,幾乎每個台灣男孩轉男人時都會看的一個節目—「莒光園地」,當兵必看!
10. 國小代課老師
S:當舞者時,認識一個國小老師介紹的,後來代課代出口碑,舉凡婚假、產假的老師們都來找我代課,我的數學課是可以在籃球上的!自創不一樣的上課方式來「悟」人子弟。
工讀生產假 在 大詩人的寂寞投資筆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我很感激身邊不同的人教導我用不同的角度去理解「時間」。常有人會問「我都這把年紀了,想去完成 XX 夢想,還來得及嘛?」這真的是一個很難的問題,我也沒有答案。但或許你可以去思考時間對你的意義是什麼?四年後,你希望你的人生是長什麼樣子?
有句話說:“If you always do what you've always done, you'll always get what you've always got.” 如果你想要你的人生有所改變,那你必得做出一些什麼才行。」
「在我請產假的期間,是一位化工系的工讀生替補我的工作。工讀生除了幫我做我的工作以外,也幫我們組的工程師做非常多事情,做得人人滿意。當我產假請回來的時候,我發現工讀生在短短幾個月之中從幾乎什麼都不會已經進化到可以獨當一面用CAD 設計機械零件,聯絡廠商製作零件、安裝到生產線上,進而改善生產流程。
那時我領悟到,如果一個工讀生可以在我請產假的五個月中學會那麼多事情,沒有任何理由我會學不來。事實上,工讀生讓我領悟到了,在我猶豫不決想著「我行嗎?」「可以嗎?」「有希望嗎?」的幾年間,足夠我轉職四次有餘了。於是我跟我的老闆說,工讀生學的、做的,我要依樣畫葫蘆,全部交派給我吧!我終於鼓起勇氣跟老闆說,我的職涯目標,就是做工程師;我跟他說我以前就是讀工程的,我相信我可以學得來的。」
工讀生產假 在 勞動黨 羅美文- 為了勞工一直在這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產假應給薪休假八週,時薪制工人拿得到嗎?
基本工資把月薪和時薪分開來規定,是從2007年開始的;在這之前,只規定月薪,然後把月薪除以30得到日薪、除以240得到時薪。但是,當時的勞委會沒有整個解決時薪制(或日薪制)工人「有薪休假」的問題。
以週時40小時、另有12天假日的勞基法來說,平均每月工時大約是166.17小時。以基本工資算,每小時140或150元的時薪制工人如果做滿166小時,收入會比月薪制的22,000或23,100高。
勞方通常不能自己選擇要用時薪還是月薪。
就算採時薪制,以全職勞工來說,還是常碰到一些問題,設想——時薪制工人對老闆說:
「我要生小孩了,明天起請產假八週,請給我150元*40小時*8週的薪水,當然我不會來上班。」
「明天選舉日,我要返鄉投票,不排班,但是請給我150元*8小時的錢。」
「今天中秋節,我來上班,你要給我150元*8小時*2倍的薪水和加班費。」
「我做滿半年了,有三天特休,明天起三天休假,請給我150元*8小時*3天的特休工資。」
其實,這些都是勞基法規定該有的權益;勞基法不分全職或部份工時、正職或工讀生、月薪或時薪。但是,這些權益在職場上,卻常被忽略。很多是小公司、小工廠、小商家,老闆和員工都不懂法,只知道「大家都是這樣」。以下是實際案例的簡單版:
甲公司即將結束營業,要解僱員工;把時薪工時每週排班40小時變成只排6小時,每小時還是有給基本工資。員工每週領不到1,000元,生活過不下去,辭職另找工作;自己辭職,沒有資遣費。
(勞基法對於「計件工」是否「雇主提供充分工作」有特別規定,但能否擴張到時薪制,還有爭議。)
對雇主來說,最好「我忙的時候你來;我不忙的時候你就走」;可是對員工來說,不管公司忙不忙,家裡的開銷是一樣的。農曆過年放四天,不上班,我二月要付的房貸不會變少;公司淡季,排班少一半,我小孩需要的尿布不會跟著減半。
本來月薪制基本工資,碰到部份工時的時候,就可以照比例算,不必一樣要算時薪。以前時薪常常是專門針對「打工」、「兼差」而工時少的人,現在卻愈來愈多正職也採時薪制。
或者應該讓更多時薪轉成月薪;或者應該嚴格執法,落實時薪制該有的保障——這需要政府做好勞動檢查,也需要勞工的覺醒與團結。
(註:依勞基法50條,年資半年以上者,產假工資照給;未滿半年則減半。)
附圖一是去年秋天某時薪制便當外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