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0 黃偉民易經講堂
林鄭月娥是淚眼煞星。
見到淚影,便是動了殺機。
每到關鍵時刻,好打得的林鄭,就會找到機會,流下兩行清淚。
是她發勁前的身影。
居則武曲,動則貪狼。
美帝步步進逼,竟敢制裁中聯辦七名副主任。
中聯辦是北京駐香港的聯絡辦事處。角色是協助北京和特區政府的聯繫。指揮的是中央,執行的是香港特區政府,今次美帝shoot the messenger,是否暗示中聯辦違反《基本法》,背後干政,在幕後指揮香港特區政府,這兩年的異行麼?
歐洲那邊,法國康城影展竟然施突襲,在完結的篇章,播出了香港導演周冠威兩小時的紀錄片的《時代革命》。
香港兩年來的苦難,黑衣、鮮血、火光、青春、激情……為今屆的康城影展留下了裊裊餘音。
特朗普之後,美歐又走在一起,就因為香港的苦難?
北京措手不及,不懂反應。這時林鄭提槍上馬,單挑美國國務卿布林肯。批評布林肯對香港《國安法》的聲明,以偏概全,毫無事實根據,公然干預中國內政,肆意踐踏法治,亦再次突顯美方的雙重標準等等。她強調,特區政府不能對此等錯誤言論坐視不理。
犀利了,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指責美國國務卿,干預中共內政。威風八面,震驚全球。經此一役,林鄭躍身成為世界級政治領袖,響哂朵。
咪住!
《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不是列明,外交和軍事,屬於中央權力,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原則下,行政長官負責香港特區的行政事務。
布林肯是現任美國政府的國務卿,等同於中共的外交部長王毅。
回應布林肯謬論,干預中國內政的,應該是外交部長王毅。其上還有專責外交事務的政治局委員,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楊潔箎。
這才是國際外交的規矩,儒家稱之為禮。
布林肯也批評過新疆和西藏的人權狀況,但未見新疆、西藏的省委書記駁斥美帝謬論。因為中共仍有外交部,和他們的戰狼群。
林鄭的勇猛,打亂了政治倫理。
家庭有家庭的倫理,社會有社會的倫理,國家有國家的倫理,一旦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社會大亂,人民便無法安居樂業了。
對於香港的《國安法》,美帝的布林肯固然以偏概全,雙重標準;其實,林鄭、鄭若驊,和因揼邪骨仍未復職的國安處處長蔡SIR,都言語不詳,市民大都對《國安法》的紅線不甚了了。但經過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的詮釋,市民終於掌握到國安法的精神和標準了。
何議員說:
ViuTV最近的同性喜劇《大叔的愛》,是鼓勵無孩家庭,與中央推動的三孩政策,背道而馳,違反了《國安法》,如糖衣大麻,要追究處理。
嗱,這便是專業了!
何議員是執業律師,肆業於英國,掌握了香港《國安法》的神髓。經他生活感的在地引伸,市民對會否觸犯這新成立的《國安法》,起碼有個概括的認知。出色的男人,真的好像黑夜的螢火蟲,躲也躲不了。
認識了《國安法》愈多,趕往機場離境的香港人就愈多。
車轔轔,馬蕭蕭,
行人弓箭各在腰。
爺娘妻子走相送,
塵埃不見咸陽橋。
牽衣頓足攔道哭,
哭聲直上干雲宵。
…………………
…………………
這個畫面我見過,我真的見過,在啟德機場。
我在八零踏足社會,在報界工作。
戴卓爾夫人八二年訪華,跟著中英就香港前途展開談判。自然地,我的工作便和香港前途掛上勾,直到現在。
在北京,記得有記者問,當時的中共總理趙紫陽,香港人怕九七後的改變,趙反問:怕什麼?
八九年,趙紫陽自己的遭遇,回答了他自己當年的問題。
八三年,我在北京採訪中英會談,外交界傳出會談進展不順利。香港惶恐,美元兌港元,跌到1:9.6, 市民趕到超市搶米搶廁紙,這是黑色星期六。
星期一,當時的財政司彭勵治上午九時宣佈,港幣和美元掛勾,一錘定音兌換7.8元。
這個聯繫匯率,便維持到今日。
八三年,是玄空風水下元六運最後一年,健行實幹的乾卦二十年走完了,八四年開始,便是靠嘴巴討人開心為主流的兌卦開始,兌為悅,為口,為羊,為少女,為巫,為妾,為毀折。
就這樣過了紙醉金迷二十年,至二零零三年沙士,完結七運,走入八運艮卦。艮為土,為尊。
八四年《中英聯合聲明》出籠,保證港人治港,一國兩制。
鄧小平亦再三公開承諾,九七後,除了換一支旗,什麼都不會變。
然後,開始草擬《基本法》。
香港人,有條件的,便開始收拾細軟,舉家上路,開始處處無家處處家了。
每日的啟德機場,哭聲震天,一家離港,三五十人送行,這畫面到八九六四後,攀上高峰。
人人都說,香港人功利、實際,醒目主義。但去到最後,也不外乎孝其老,慈其功,大家都只希望能夠供養父母,照顧兒女而已。
四十年過去,我見到的畫面又再出現,由啟德機場,轉到赤鱲角機場。當年是我們這一代離港,現在是我們下一代離港。
鄧小平out了,大陸不再提起他,他當年的承諾,也只是一時權宜;《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這些法律文件也不靠譜了,用到的部分說兩句,唔啱駛的,又唔提了。
講了幾十年的「港人治港」,今年靜靜的改了字,叫「愛國者治港」。香港人,為了家庭,又要上路了。一切一切,都因為政治倫理出了問題。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
《論語》二十篇,第二篇是《為政》,說的是為政之道。
是中華文化裡的政治智慧,也是作為政治領袖的責任和道德的標準,也可以說是儒家的領袖修養學。
《論語》第一篇是《學而篇》,說什麼是學問,如何做好一個人的內在修養;第二篇《為政》,則是說學問的外用。
為政的精神,政治領袖的本質,不是權力,是教化。
教,是教育;化,是感化。
政治,是眾人之事;為政,就是為政者,如何以身作則教化百姓。
孔子身處春秋亂世,似今日香港,官僚只重視權力鬥爭,社會秩序混亂,文化衰敗,人民無法安居樂業。
孔子認為,歷史沒有偶爾,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為政的成敗,不在權力,在領袖本人的德行。
三王之治在道德,五霸之業在事功。再低級那些,霸業也沒有,只是權謀竊國,或是陰謀亂政。
《為政篇》第一章:
子曰: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
由始至終,孔子認為,為政,管理眾人的工作,權力是沒有用的,只能用德。
政治領袖,為政以德,內心有道,表現出來外在的行為,才能無懈可擊。像北斗星,有自己的中心思想,有一套價值信念。在領袖,以身作則,下邊的人,天下人自然會圍繞你而旋轉。
所以,你自己清廉,不用費勁來打貪。你勤力,不用怕員工偷懶。你不假公濟私,社會上就不會鬼鬼怪怪了。
為政第一信念,就是以身作則。
第二章:
子曰: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司馬遷總結孔子一生對中華文化的貢獻:刪詩書,定禮樂,繫易辭,著春秋。
孔子刪詩書,整理詩三百篇的標準在那裡?一言以蔽之,一句話,思無邪。
人不可能沒有思想,只要思想正,不能歪邪。
但為什麼將這個編輯《詩經》的標準,放在《為政篇》,這個領袖學問的範圍內呢?
孔子認為,一切政治問題,社會問題,都是人的問題。人的問題,就是思想問題。
只要思想正,什麼問題都自然解決了。
孔子告訴我們,為政的人,無論政治領袖或官僚,第一要務,就是思想要正,不能走邪路。
社會紛亂,人民舉家奔逃,就是因為官僚思想出了問題,人民生活不了,走了邪路。
第三章:
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領導一個國家,一個社會,如果單靠政治體制,再加以刑法來管理,齊之以刑,想大家不犯法。結果,人的聰明機巧出現,各式專業人士因有需求而提供意見。民免而無恥,大家會爭相走法律罅,走後門,搵人事,鑽漏洞,逃避了法律責任,還會無恥的自鳴得意,「咁犯唔犯法先」,認為你奈不了他何!
但如果用道德來領導,官僚和領袖,以身作則,整個社會都有一套價值觀,不再發錢寒,人人都尊重自己。再齊之以禮,不是用法律,用規矩,大家接受的規矩來教化。人人自動自覺,不會破壞公物,不會偷雞摸狗攞著數,錯了,識得慚愧,有恥且格,只要人民有羞恥心,就達到為政的目的了。
第四章:
子曰:
吾十有五而志於學,
三十而立,
四十而不惑,
五十而知天命,
六十而耳順,
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
孔子出身貧困,三歲喪父,孔母帶他移居山東曲阜闕里。他如何用七十三年時間,成為中國第一聖人呢?這一章記述他一生求學的歷程。
孔子說,我十五歲時,就立志一生做學問,因此,到了三十歲,就能確立自我,知道自己在時代的責任和使命。
進一步鑽研學問,到四十歲,就擁有堅定不移的自信,對人世間的遭遇,起伏高低,不會感到迷惑。
貫徹這個生活方式到五十歲,就清楚宇宙的運作規律,上天賦與我的使命。乘願而來,這個宿願,究竟是什麼?我這時明白了。
累積經驗到六十歲,就明白世間人事的錯綜複雜,不會有什麼違逆不快了。
這樣,到了七十,不是實數,是指生命的終極追求,即使權力大得可以隨心所欲,但我的行為,都不會超出作為一個人的社會規範。
孔子提示了,我們終身學習,最終即使任性而為,完全為所欲為,也不會令身邊的人,造成困擾。
問題來了,《論語》的編輯,為什麼將孔子一生求學的歷程,放在《為政》這章,政治領袖的責任和修養的篇幅內呢?
凡亂世人人都追求權力,以為權力就是為所欲為。
孔子透過他一生的學習經驗,告訴我們,人生的成就,即使可以隨心所欲,但仍不踰矩。
這是整篇《為政篇》的軸心,政治領袖的成敗,並非決定於權力,成敗全因個人的道德。
《為政篇》共二十四章,是領袖學,從政者必讀的中華心法。點出了治亂的原則,為政的修養和責任。無論從政,官僚,企業主管,或家庭生活的處理,都應細讀。
首四章,是為政四大原則,也是香港亂局的根本病灶所在。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40的網紅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大麻煩不煩》訂閱集資中,喜愛我們的節目? 請支持我們:https://www.zeczec.com/projects/ghostislandme?r=99798cd2c6 先在這邊跟各位的耳朵說聲sorry啦~本集錄音地點隔音欠佳,所以把空間裡最天然的聲音都收進來了,請多多包涵不要dis我們,好...
大麻律師議員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自救篇】如果再次發生,我會怎麼做? #五件事教你自保
《#火神的眼淚》,5/1 才剛上映的台灣職人劇,以消防隊員的任務中,去探討他們面臨的危機,與碰到的辛苦。公視出品一直都是品質保證,陣容也超級堅強,有「跟你問聲好」的 #溫昇豪,有演出過《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的 #陳庭妮,有「金馬金鐘」雙影帝的 #劉冠廷,以及金馬最佳男配角的 #林柏宏。
第一集的開場就是「打火」,火災現場,路旁的民眾對消防隊員叫囂:
「阿你們在幹嘛,水不會射火,射空氣喔?」
飾演火爆消防隊員的劉冠廷,大聲回他:
「裡面還有人,不能亂射水啦,萬一火燒進去把他們燙傷,你知道不知道? #不懂不要裝懂啦」
民眾怒回:
「我繳稅養你們廢物是不是?」
劉冠廷怒回:「你說什麼廢物啊!」「麻煩退到封鎖線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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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邊,其實有超級多的感觸。
首先,消防員是對的,這真的是民眾錯在先,但是麻煩的是就算你是對的,你也不能生氣。
生氣就輸了。
因為之後焦點就迷失了,新聞會報「消防隊員跟民眾大小聲,嗆聲不懂的滾出去!」。
特別是新聞媒體的風格,你是知道的。
(但是我能理解,流量為王的媒體生存法則,請參考《我們與惡的距離》。)
我能懂這感覺,所以我第一篇文章,是寫完之後、砍掉重寫,重寫到文章是冷靜的,才敢發出來。
不然,就會被失去焦點。
再來就是,打火真的是門專業,消防人員真的很辛苦,這些心酸血淚一定要透過第一人稱視角才看得到,所以為什麼我推這樣的職人劇。
同樣地,不只是消防人員辛苦,警察人員也很辛苦。
有很多好的警消人員默默地在為我們做事情。
就像是最近松山分局被黑道闖入砸店,所長道歉時說:
「#我們警察即使做了一千件好事,#可能也抵不過出一次錯的事情」這是真的,我也還是相信,大多數的警察真的默默為我們做了很多事情,絕對不只是千件!
但是!
只要那一件錯的事情降臨在你身上,那對於你來說,#就是你一輩子的事情。
對警察來說,我就只是你處理過的一千個案子之一,但是對我來說,這是我人生目前唯一的案子。
更何況,如果這次的「違法逮補」不去討論,那未來就不會只有一件,會越來越多件。
所以,我一直都不是要去對抗警察,而是去探討這件事情,是不是有太多「法律」是我們不知道,#甚至警察也不知道的。
例如,還有人至今搞不懂 CBD 是什麼。
我先承認,法律的部分太多了,有幾個當下我也不知道,也是透過這次學到的。自己也在不斷地反省,有沒有哪些「早點知道」會更好。
所以,這篇是「#自保篇」,要繼續來分享,如果今天發生在你身上,你該怎麼自保? 這是用我刻苦的體驗換來的經驗分享。
前情提要的部分:
「我被關兩晚,不是我做錯了什麼,而是警察做錯了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0865917070241
「你不知道,不代表他不存在」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1479847008848
不知道的資訊請自己補上。
那我們就「五件事」,開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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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能不能錄影? 能不能沒收手機?
在警察要來調查你的時候,絕對是可以錄影的沒錯! 很多網路影片都有教,在搜索時你可以講「我拒絕搜索」,也可以錄影防身,這都是你的權利。
只是,副作用是會激怒警察,覺得你有鬼。
因為法盲的人,他們的認知是,「不配合就是有問題。」
關鍵來了,接下來要講的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事情。
#你被上銬後還真的就不能錄影,因為你是現行犯!
很妙吧!
以後不管你拿的是一般煙、咖啡包,甚至是你早上吃的B群藥丸,任何一個警察都能用「你身上散發毒品的味道」把你上銬帶走,都不用驗,而且手機直接沒收,你想錄影自保都沒機會。
而且完全沒有「違法搜索」的問題喔!
因為就不是搜索,你是現行犯,他接著要翻你的包包,要進你的車子拿東西,都可以。
因為你是現行犯,他們有權利可以查更多東西。
不知道是不是「違法搜索」這件事情最近被鬧了一波,我覺得警察這個解法真的很完美,阿就先上銬了,就沒有搜索不正確的問題了,因為就跳過了搜索階段,直接判定你是現行犯。
然後丟一句,「阿你沒吃毒的話,驗一下就知道了」啊。
也只能慶幸我碰到的不是真的壞警察啦,如果他丟了一包毒品在我的包包,我也只能啞巴吃黃連,因為現行犯不能錄影。
這是我在這次學到的新知識,那些你以為可以反蒐證的人權,在你被上銬後都沒有了! 所以關鍵就在於,到底警察能不能以「你身上有大麻味」就把你上銬?
這件事情,連在2021年的 #美國警察都不敢做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v2AwErp-HM
美國警察說「你有大麻味」都還不敢直接上銬。影片中,美國警察想搜索車的時候,被車主反對,也只能摸摸鼻子走。
台灣警察是直接上銬,還能沒收你的手機,很無奈吧。
那該怎麼辦呢? 要怎麼破解這窘境?
🌟 大法官針對違法搜索,早已釋憲
最根本的方法,是從法律面去走。
對於警察說聞到你有大麻味,就能直接上銬帶走這件事情,我們第一次提審失敗了,不過我們已經提起抗告。
因為法官的說法,就是認定警察可以憑著「你身上有大麻味」,就把一般民眾上銬變成現行犯,這點我們覺得...值得討論。
很多來鬧的,一直以為自己發現新事證在那邊高潮,這件事情我們早就知道。
不知道你們有聽過一審、二審、三審嗎?
人民本來就有權利上訴的!
法律沒有在那邊一次判生死的啦!
(打麻將都可以上訴了)
然後再說最後一次,法官從來沒有宣判過我手持大麻喔,如果是我找就被抓去勒戒了,這連檢察官要不要上訴都不知道,檢驗都還沒出來,哪來的法官判定。
一堆人真的就是不懂裝懂,或是故意裝不懂來混淆大眾帶風向。
這件事情,如果我們成功了,那就會為大家未來的人權拿回保障,
你不用擔心,突然被一句「你身上有大麻味」,就被帶去警察局關一晚,工作停擺、手機重買。
這需要很長的時間,也需要大家的支持幫忙。
你說這個事情不可能嗎? 其實歷史已經好幾次翻盤過了。
二十年前,一位李姓男子在重陽橋被盤查,他拒絕搜索,被警察強行搜身,過程中他罵了三字經,被依照妨礙公務判刑。
後來 大法官釋憲(#第535案),才還了他清白。
那有更快的方法嗎? 我們繼續說下去。
🌟 我的失誤就在這邊
這次我被帶走的另一個關鍵,就是我以為「警察應該要知道法律」,這應該是我犯的最大錯誤,因為 #我以為警察不會犯錯。
我以為 CBD (大麻二酚)合法,警察應要知道。
我以為就算 #衛福部去年五月公佈合法 了,警察還不知道的話,也願意先去查一下。
我以為去查一下,他們就懂了。
結果都判斷錯誤。
警察聽到 CBD ,就在那邊說 「CBD 大麻二酚 就是大麻」啊!
有兩個字一樣就是一樣
那「#明金城就是金城武」囉?
不懂沒關係,可以查,結果連查法條都不會...
先用錯誤的資訊上銬我,再用錯誤的法條繼續關我。
那這個該怎麼解決?
其他的律師朋友跟我說,其實當下你真的「什麼都不要講,把東西放進口袋裡面就好」。
放進口袋,他們就得搜索,就可以行使「我拒絕搜索」的權利。
其實我當下也跟一般民眾一樣,覺得這樣不是很可疑嗎?
但是,當警察也不知道法律時,律師朋友也只能這樣建議。
儘管如此,這幾天我想了想,從提審的法官判決來看,法官就同意「警察說你有大麻味」就可以上銬,所以你就放進口袋也是一樣。
因為只要警察說,我就覺得你有大麻味,就可以上銬,跟前一段說的一樣,他們跳過搜索階段,不用任何儀器,主觀認定你就是拿毒品,你就是會被帶走。
所以,目前我的研究是,當警察缺業績的時候,#這神奇的套路是無解的,就看你會不會碰到他們而已。
(這比抓酒測更好當業績,酒測還要測,這個不用測就有績效,因為警察的績效跟會不會成案無關,反正把你帶到警局就有業績了。)
碰到了,就是誰都要關一晚,等待律師救援,花律師費、請假一天,還有重新買手機。
但是,還是有辦法的!!!
這也是下次如果我碰到,我一定會執行的事情。
🌟 你有權請律師,這件事情對嗎?
在那邊說「你沒做錯事幹嘛找律師」的,程度落差太多,我們就先不理他。
米蘭達宣言說,「你有權保持沈默...你有權與律師談話...」
我相信大部分的人真的不幸被抓,第一直覺是「#找律師」,這一點有對、也有錯,這是我這次第二重要的學習。
在說明之前,順便解釋一下,為什麼找 #李菁琪律師?
我身邊有很多律師的朋友,刑法的、民法的、人權的、經紀約的、智慧財產權、離婚的...
在這些朋友之中,李菁琪是最了解 「CBD已經合法」的律師,她常分享哪些東西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
所以找她來,是我當下的第一個反應。
(警察也一直催促,不打電話手機就要拿走了,其實也不能搜尋資訊更多啦)
很多未審先判的人就在那邊罵我,找 李菁琪 這種專門處理的毒品的,都是呼麻仔啦!
難道請到《王牌大律師》古美門研介的,都是真的犯罪的嗎?
要請當然是請最了解、有把握的,不然我是要找離婚律師來打嗎?
順便強調,大麻,台灣真的就不合法,你在國外怎麼抽都是國外的事情,在台灣就是不行。
雖然「程序正義」跟我的東西是不是毒品無關,不過我可以跟各位保證,我的是合法的。
(那些還搞不清楚狀況的,先把我的文章看完,然後真的搞懂了再來戰,你搞錯的太多我很難回你。)
CBD 在台灣就是可以合法使用、持有,我今天被抓就是因為我持有,所以才抗告。
順便法普,這禮拜的新聞,電子煙在新北市禁止販售了!
禁止販售,但是可以持有。
你可以過條橋買到,然後回新北繼續持有。
先不說道德上,你覺得對不對,#我們就是講合法不合法。
找律師是對的,#因為不是人人都懂法,你不知道什麼不合法,你可能不小心講錯一句話,反而就被另外的罪抓走了,像很多人最後都是被「妨礙公務」帶走。
找律師是對的,但是顯然不夠。
🌟 一定要找 #民意代表!
米蘭達宣言提醒你可以找律師,但是宣言沒有提醒可以找民代。
(希望未來會有新的宣言)
而且是要在你還被關在警局時找,不是出來才找。
後來一個很好的朋友跟我說,你那晚應該打給我。
我們家認識的「政治人物」們,一定可以把你用出來。(他們家真的是黨蠻高層的)(哪邊我就不說了)
但是,你已經出來了,那就沒辦法了。
其實,當時我有想過。
但是,那時候天真的我,就以為「我就是合法的,應該走法律就好了吧」。
這真的是我太自負了。
經過這次,我知道法律會遲早還我清白,但是需要很長的時間,需要花費很多的成本。
下次,我第一時間會找民意代表,不管是立委還是議員。
要的不是幫我違法、搓湯圓,而是 #去盯警察有沒有違法。
因為,真的只要警察照著程序做,就不會有這麼多事情了。
你真的去查 CBD 是不是毒品,能更謹慎地去查的話,就不會突然迸出一個「千分之一就可以抓你」的奇怪數字。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2006220289544
(警方說法的影片)
有立委在有沒有差,跟你說,#絕對有差!
因為光是有沒有律師在,我就感覺有差了。
有律師在,我可以拿手機,我可以手不舉高高,銬在鐵桿上。
律師不在,我瞬間就被銬了起來,單手舉高高睡覺。
有律師在,警察都變得相當客氣。
有律師在,就算真的因為做筆錄時規定要上銬,也會拿一張椅子撐著手,讓你不用這麼難受。
有律師有民代在,你就不會看到上面影片,警察的樣子。
請一定要找民代,不然你投票給他們幹嘛?
#警察也是人,也知道哪些人不能惹。
你一般民眾就算了,他們起碼知道律師跟民代在,不能亂搞。
不要亂搞,就真的是我們一般小百姓,可悲的期望了。
至於有沒有更強勢的幫手?
有啊! 你想穿黑衣服去砸警察局,都可以不被關喔,這幾天的新聞嘛。
但是,建議先不要,因為欠黑道的,你不一定還得起。
以上就是今天的五件事「自保篇」分享,希望有回答到部分的問
題。
對了,對於戰力太低的嗆聲我是不會回應的。
有些低到說,叫我不要一直引用電影,他看了想吐。
你真的是好傻好天真,我就是這麼討厭厭,你越不開心我就越想講,你怎麼會覺得我會在意你開不開心 😂
這篇文章有點長,但是我覺得有分享的價值,都是得來不易的經驗。
這篇最關鍵的檢討,就是我太自負了,下次有什麼資源就都應該要用上。一個人絕對打不贏這場戰,所以特別感謝每個願意幫我高調的人。
對了,《火神的眼淚》在 Netflix 上就看得到囉! 支持優質的台灣劇。
請幫高調,我也會繼續寫,寫出更多你不得不知道的自保小技巧!
#RightIsRight
#程序正義本來就是你的權利
#法律只保護懂它的人
大麻律師議員 在 綠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J編手記:警察隨意盤查民眾,配合一下就好?】
昨天早上在桃園市中壢區,一位詹小姐下了火車走在大街上正準備進行自己一天的行程,卻被一名身穿警察制服、騎著警用機車的員警,以「沒看過你、你神情緊張」為理由,「 #合理懷疑」詹小姐有犯罪嫌疑。
當下詹小姐雖然拒絕回答,但是同意員警可以和她一起前往目的地,沒想到員警卻限制她的行動自由、搶奪手機、施加暴力造成多處擦傷,甚至上了手銬以現行犯身分押送到派出所做筆錄。隨後詹小姐被送往中壢分局的拘留室待了兩個小時半,更被送到桃園地檢署拘留三小時餘,等待開庭審理。
過程中詹小姐詢問員警現在我 #沒有人權 嗎?員警回應,沒有!
詹小姐「失去了九個小時的 #人身自由、身體受傷、尊嚴盡失、蒙受羞辱、無法工作、無法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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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在這篇貼文下留言「 #配合一下就好 」,但真的是這樣嗎?
司法院釋字第535號解釋文提到,對人的臨檢要「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也就是說警察不可以主張「因為你看起來很可疑,我想盤查,你就要乖乖配合我」,要說得出哪裡可疑,為什麼要進行臨檢。
甚至在第535號解釋出爐後,2003年通過的《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七條也明文規定,警察只能問你的基本資料、看你的證件,甚至也規定了警察如果無法查明民眾身分,而需要帶往派出所等地方的時候,不可以使用 #強制力,也不可以 #超過三小時。
麻煩找菁琪律師-Better call Zoe 曾經處理過一個 #配合一下 而吃上莫須有官司的案件。案件當事人剛回台下了飛機,在回家的計程車上遇到警察臨檢,員警要求打開行李箱檢查。當事人乖乖配合警察打開了行李箱,行李箱有一支外國友人送的,自己都沒有吹過的卡祖笛(一種簡易樂器)被警察認為 #很可疑,最後這支卡祖笛被驗出大麻陽性反應,這名當事人就被依「持有二級毒品」起訴,
雖然最後無罪,但過程中卻飽受恐懼。
文化部長李永得、台大教授李茂生和苗栗縣議員曾玟學,也都曾經遇過警察不合理、不合法的違法盤查;就算警察是為了執法,也不該抱持著「寧可錯殺一百」的心態對民眾違法濫權!
【延伸資訊】
Podcast 》菁琪律師聊「臨檢」:https://reurl.cc/v5z1ly
YouTube 》警察非法搜索現場:https://reurl.cc/3NnLdl
我不同意搜索安全小卡》下載連結:https://reurl.cc/v5z53o
#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警察違法盤查
#我不同意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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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律師議員 在 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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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在這邊跟各位的耳朵說聲sorry啦~本集錄音地點隔音欠佳,所以把空間裡最天然的聲音都收進來了,請多多包涵不要dis我們,好嗎? 內容還是跟以往一樣精彩,呱 … 呱呱!
乾爹乾媽好,
1) 嘖嘖感謝乾爹乾媽第二波唱名出爐囉!
2) 嘖嘖無條件孝親抽獎得獎名單出爐!快聽是不是自己啊~
進入主題,在直播節目上常常被問到大麻相關問題的呱吉,今天終於要出來面對了:
1) 大來賓:@上班不要看 NSFW 的呱吉 aka 台北市議員邱威傑 aka 屁股夾斷53根筷子、還紅到日本去的真男人,呱 … 呱呱!
2) 呱吉對綠黨不滿的真相(現在已經是 “他黨事務” 了啦~呱呱
3) 你懷疑我在飛,但你沒有證據:上班不要看的團隊拍片時都在「飛」?
4) 呱吉跟男人打過 … 炮?
5) Popo 又不小心「被」畫重點了(不了解 popo?請收聽 EP2)
6) 一根卡祖笛,良民變疑犯?(不知道卡祖笛的故事?請收聽 EP7)
7) 呱吉分享遊說政客、成功倡議的心法
8) 跟風仔:關鍵就在KOL(Zoe表示:直接帶團出去比較快?)
呱吉到底怎麼看大麻?劇情超展開,還不快聽好聽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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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聲明:大麻雖有神奇療效,過度使用還是會讓你腦袋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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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之音 Ghost Island Media 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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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團隊:
主持 - 李菁琪律師 (有麻煩 Better Call Zoe)
製作人 - 凱西 Cathy Hsu + 湯瑪仕 Thomas Lee
剪接混音 - 湯瑪仕 Thomas Lee
聽眾信箱:web@ghostisland.media
MB01H9DR85BMBDS
大麻律師議員 在 Edmond Poon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長洲聽眾憶述長洲詭異東提,經典紅衣母子案件!(恐怖在線第1959集重溫)
第1959集 (03 May 2016)
爸爸是長洲消防員曾處理過東提紅衣母子自殺案件
恐怖在線 www.edmondpoon.com
逢星期一至五 晚上十一點半到凌晨一點
每日免費收睇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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