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大同大學遷校」報導一事,大同大學聲明如下:
1. 大同大學校地使用皆符合法令規定。
2. 大同大學無遷校計畫,報導非事實。
3. 大同大學之校務運作皆依照法規,以教育人才、致力辦學為宗旨,亦以師生教職員的權益為優先考量。遷校事關重大,大同大學承載師生及校友的美好生活及回憶,沒有遷校的考量。
4.大同大學與大同公司皆為獨立的財團法人,彼此的人事與財務皆為各自獨立運作,互不隸屬,大同大學僅為持有大同公司股票的大股東之一。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日質詢重點: 1.自去年五月,我質疑有中國企業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透過永豐金證券炒作大同公司股票,並要求金管會積極處理。 金管會在去年對該中國企業及券商三度開罰,並要求出清持股。對於罰鍰金額過低,我也提出相關法律修正草案。 針對昨日媒體報導永豐護航中資質詢金管會,才發現該中資尚未出...
大同公司股票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美封殺陸資 台灣也跟風
李沃牆/淡江大學財金系教授兼兩岸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
投審會指出,陸資電商阿里巴巴藉英商克雷達間接持有淘寶台灣,持股雖低於三成但可實質控制,且涉及資安風險,因此認定淘寶台灣為陸資。圖為淘寶台灣位於南京東路上的辦公室。記者蘇健忠/攝影
繼愛奇藝、騰訊等大陸地區OTT被嚴禁後,淘寶台灣又於八月廿四日被判定為陸資經營,裁罰新台幣四十一萬元,限期六個月內撤資或改正。經濟部投審會的理由是淘寶台灣雖由英商克雷達分公司經營,且阿里巴巴在克雷達公司持股未逾卅%,符合現行「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但因克雷達可被陸資阿里巴巴實質控制而決定裁罰。吾見,近年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積極防堵陸資,而台灣也跟進。這股風究竟是政治跟風,還是真的出自於國安、資安考量?嚴禁陸資對台灣是福是禍?還是禍福相倚,利弊互見?
為防堵陸資惡意購併,竊取核心技術,美國於二○一八年通過審查外資併購美國企業的審查機制法規。歐洲議會亦於去年通過第一個陸資條款,嚴審境外投資收購,關於運輸、半導體、人工智慧等產業。進一步言之,美方長期以來持續增修法規,嚴防陸資以購併或其他不正當方式取得重要的技術;特別在美中貿易談判中,要求中方承諾智慧財產權保護及不強迫技術轉移。
前陣子,川普政府才限制美方對中國大陸的金融投資,要求在美國上市的陸資公司下市。八月初,美國務卿龐培歐表示,將打造「乾淨的」美國通訊網路,擬由從五大方向禁止中國大陸電信和科技公司的產品及技術,進入美國網路;包括移除微信、TikTok等陸資App,阻止手機製造商在產品內預先安裝不受信任的陸資App,同時阻止外國業者將其App提供給華為,並禁止阿里巴巴、中國電信、中國移動和騰訊等公司的雲端服務系統。川普的司馬昭之心,恐全球皆知。
開放陸資來台投資主要係依「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在投審會嚴格把關下,截至今年五月底,累積核准一四一八件,金額僅廿三點三億美元,主要分布於批發及零售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銀行業、港埠業。持平而論,隨著陸資來台投資項目的擴大與開放,資金動能增加,可為台灣產業及金融市場注入新的活水,同時也強化兩岸產業的合作與互補關係。
然而,對於有國安疑慮的陸資,包括中共黨政軍所投資之企業,或是透過繞道香港或空殼公司等方式,投入台灣證券市場,甚至介入企業經營權;如陸資多次透過不同的管道購買大同公司股票,不僅炒股套利,還想介入經營權,影響股東權益,嚴格審查允有必要,亦無可厚非。
有論者謂,大陸OTT業者及淘寶台灣均已入境多時,為何「覺昨是而今非」?倘若因親美而政治跟風,也要注意可能的衝擊。如嚴禁大陸OTT業者入台,可能會打亂OTT多年來生態圈的建構發展。淘寶台灣其實對台商電商影響不大,政府應思考的是,為何這麼多台灣民眾瘋買境外淘寶,使用微信?
再者,累計自一九九一年至二○二○年五月底止,台商對中國大陸投資總核准件數四四一三九件,總核准金額達一八九一點九億美元,占我核准對外投資總額的五成六,位居第一位。依此看來,「嚴審」及「嚴禁」陸資來台,恐讓資金極度單向傾斜,難道對台灣投資、產業發展及兩岸經貿有利?這把尺如何拿捏,正考驗著蔡政府。
大同公司股票 在 工商時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大同公司派與市場派,雙方搶經營權大鬥法】
台商鄭文逸等涉嫌炒作大同公司股票,獲利超過新台幣11億元,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判決鄭文逸13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台股 #股票 #大同 #鄭文逸
大同公司股票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今日質詢重點:
1.自去年五月,我質疑有中國企業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透過永豐金證券炒作大同公司股票,並要求金管會積極處理。
金管會在去年對該中國企業及券商三度開罰,並要求出清持股。對於罰鍰金額過低,我也提出相關法律修正草案。
針對昨日媒體報導永豐護航中資質詢金管會,才發現該中資尚未出清全部持股,金管會對於券商總經理有無涉及內線交易仍未進行約詢。對此,金管會顧立雄主委承諾將在兩個月內完成調查。
2.對於兆豐案、慶富案等高層亂搞遭罰,高額行政罰鍰最後居然要由全體股東買單現象,我不斷要求財政部、金管會依法追償。但顧立雄主委先前一直主張針對裁罰不能對高層董事求償。
今日,我以高等法院106年度上字第492號判決為例,說明保險安定基金對幸福人壽負責人鄧文聰等人求償,高等法院判決那些亂搞的董事經理,必須因自己行為導致公司被裁罰的損失,負賠償責任。直接印證顧立雄主委的看法錯誤。
3.此外,幸福人壽鄧文聰掏空案造成國家超過300億元損失,但根據金管會保險局「安定基金辦理接管或清理保險業民事追償案件統計表 」,目前受償金額僅68萬元,我也要求保險安定基金林國斌董事長更加積極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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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公司股票 在 引陸資炒大同股票獲利11億台商鄭文逸一審判13年6月-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大同經營權之爭,有關台商鄭文逸,2016年期間涉嫌引進陸資,會同股市炒手,一共投入32億,投入 大同公司股票 炒作,趁著股東會前停止過戶之際,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