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萱觀點】(歡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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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煙火與黃色小鴨》
5、4、3、2、1的倒數吶喊猶在耳邊,那一刻彷彿全台灣都在宣洩苦悶、呼喚希望,真心期待新年~快樂!但就像辛德瑞拉終究得面對馬車變回南瓜的現實,當所有人傾全力忘卻煩憂將自己凍結在飽滿暢快的倒數情緒之後,許多問題依舊持續跟著我們,跨年而來。
陪大家跨越年終的煙火晚會和黃色小鴨就是個例子。在剛過去的2013年尾聲,小鴨和煙火先後出現和金錢有關的糾紛議論。作家劉克襄透過臉書發起連署反對燒錢的煙火晚會,引起熱烈迴響;黃色小鴨游到基隆意外引爆霍夫曼與范可欽的商品侵權紛爭。兩個發燒話題看似圍繞著鈔票打轉,但說到底,這些年來政府民間將文創奉為救經濟靈丹的瘋狂狀態,卻徒有文創之名、缺乏打造發展文創之實該有的正確心態、方法和目標才是背後的問題癥結。
俗話說,錢,能夠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拿起手機的小算盤APP,計算各地33場跨年煙火秀一晚燒掉一.五億台幣、小鴨周遊三地花掉地方政府數千萬元授權金,是件簡單爽快的事;但從南韓政府光為了一齣大長今大筆砸下二億台幣製作可以知道,花多少錢並非唯一衡量標準,花錢究竟發揮多少效益?帶來多少衍生商機?呈現出什麼樣的文創內涵?又扶植了什麼樣的產業? 才是更重要的事。
台灣不是全世界唯一花大錢放跨年煙火的地方。澳洲雪梨歌劇院煙火之華麗盛大堪稱世界之最,香港維多利亞港邊海空相映的煙火是亞洲經典,台北101因為直立式煙火深具特色同樣成為台灣吸睛且吸金的重要觀光資產;但問題在於,其它32場特色何在?全世界有哪個國家幾乎每一個城市跨年都在放煙火,而且一放就數十場?同樂樂的效益有多大?沒有更精采的活動可以辦嗎?或者真愛放煙火為何不乾脆認真培養自己的煙火設計團隊,肥水不落外人田還能輸出賺進文創財?
伴隨煙火的跨年演唱也是個奇蹟。台灣是華人市場上的流行音樂重鎮,偶像歌手傾巢而出當然精采可期,但問題是,當電視轉播來轉播去都是那幾張臉孔全台趕場,不同地方跳著一樣舞步唱著雷同曲目,不禁讓人慨歎,難道真是台灣太小、人才太少、大家太容易滿足嗎?為何這麼多縣市都非辦演唱會、非搶一樣的歌手不可? 搞點創意來點新鮮的有這麼難嗎?台南市運河邊的光雕水舞秀就別出心裁,結合地方特色辦場星光草地音樂會、民俗技藝表演、野台戲劇或是太陽劇團式的嘉年華會同樣可以歡度跨年,如果非唱不可,誰說搖滾民歌爵士原音就不能帶動氣氛呢?!
文創兩字,文化是底蘊、創意是靈魂。但台灣文創產業發展最大的諷刺,正是擁有最大權力最多資源的政府往往卻最缺乏創意、也最不尊重創意。各地方首長都想討好選民妝點政績,什麼活動都要和觀光文創沾上邊,卻沒有具體規劃、遑論完整目標,反正預算一編、節慶一到,按表操課就好;這種沒創新也不用心的結果就是各政府都淨辦些不會出錯也毫無創意的演唱會和放煙火。而這還不是最糟,更惡質的是當極少數願花心思突顯特色打造嶄新模式的縣市一旦成功,其他縣市必定一個接一個模仿跟進,彷彿不把獨創搞到平庸、不把新鮮弄到反胃,就不叫掌握民意跟上潮流;這種只會撿現成、只敢複製成功、毫不尊重創意的文化,導致台灣出現一下子大家都辦花博、一下子各地都玩熱汽球的荒謬現象,如今黃色小鴨旋風竟然鬧到縣府民間都大剌剌地仿冒正版商品貪圖商機,真可謂反文創的極致了。
文創不能便宜行事,產業更非一蹴可及。帶頭的政府部門若不修正只敢複製盲從、不敢與眾不同的根本心態,所有有資源的官民天使們若不能真正做到鼓勵創意、尊重創意,文創之島將只是妄想;年復一年的跨年煙火和晚會何止浪費,甚至是排擠創意、扼殺創意的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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