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約僱5等280薪點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4/26~110/04/29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具土木工程相關科系或經歷者尤佳)。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3.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工作項目:
1.辦理本所建設課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琉球鄉公所(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a720011@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
1.意者請依序檢附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等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並於信封上註明聯絡電話及應徵職務名稱(職務代理約僱人員),於限期內(以郵戳為憑)逕寄本所【92941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人事室呂先生收】或親送本所收發處,逾期不予受理,以書面審查,必要時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2.僱用期間: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或代理原因消滅止,應即予解僱。
3.官職等薪額:約僱5等280薪點,月支報酬新台幣34,916元。
4.聯絡電話:08-8612501分機208,聯絡人:呂先生。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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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4/06~110/04/19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土木、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
2.具品管證照者優先錄取。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土木工程、建築工程規劃、設計、監造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依業務需要調整)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s1820728@cpami.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直式A4履歷表(請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2)身分證影本(3)大專(含)以上學歷證書影本(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等資料(5)迴避任用具結書。
二、相關履歷表及具結書,請至本署最新消息公開徵才應徵本署職缺人員填寫表格下載區下載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1070&Itemid=58
三、請於履歷表註明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
四、請於110年 4 月 6 日前(含)(以郵戳為憑),逕寄【80043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南區工程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五、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聯絡人:吳小姐,電話:07-2212425轉103)。
六、本案預計工作期限至110年9月9日止(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
七、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八、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求才訊息網頁免費下載。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徵才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08/26~109/09/14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土木、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
2.具品管證照者優先錄取。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土木工程、建築工程規劃、設計、監造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恆春地區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直式A4履歷表(請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2)身分證影本(3)大專(含)以上學歷證書影本(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等資料(5)迴避任用具結書。
二、相關履歷表及具結書,請至本署最新消息公開徵才應徵本署職缺人員填寫表格下載區下載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1070&Itemid=58
三、請於履歷表註明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
四、請於109年9月14日前(含)(以郵戳為憑),逕寄【80043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南區工程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五、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聯絡人:吳小姐,電話:07-2212425轉103)。
六、本案預計工作期限至組織業務調整生效日前1日止。
七、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八、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求才訊息網頁免費下載。
九、本職缺薪資為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34916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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