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要解禁_世代更靠近👌
今天 #329青年節,國民黨特別舉辦記者會,表達全力支持青年參政決心,社會各界皆相當關注「18歲選舉權,20歲被選舉權」憲法修正案,但這個議題不能只有嘴巴講講!只有國民黨已成案經院會進入一讀程序,奕華特別簽下承諾書,也希望立法院儘速進行朝野協商,成立修憲委員會,才是真正回應青年訴求。
🌟奕華加碼提案更多詳情🔗
#修正民法成年年齡及人民團體法發起人下修至18歲
➡️ https://reurl.cc/oLxEYq
#329青年節快樂
修正民法成年年齡及人民團體法發起人下修至18歲 在 立法委員林奕華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329青年節禮物 選舉及參選年齡門檻雙下修
💡打破選舉18禁 讓我們更靠近
#奕華加碼提案修正民法成年年齡及人民團體法發起人下修至18歲
周日就是329青年節,國民黨要告訴社會大眾,今天記者會是個關鍵的一天也是歷史的一刻,由國民黨38位立委及2位加入黨團的無黨籍立委共同連署本次下修18歲選舉權跟20歲被選舉權的修憲案,讓投票及參選門檻皆下修,我們從這個修憲案開始,與其讓年輕人在街頭陳情抗爭,不如讓年輕朋友直接參與公共事務,決定自己未來。
上屆開始民進黨其實就是多數政黨,卻從未組成修憲委員會,民進黨很明顯的只是虛晃一招,奕華要求民進黨不要再閃躲、不要再呼攏年輕人、不要阻擋國民黨希望幫年輕人爭取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年齡下修的修憲提案,否則民進黨就太對不起所有年輕人了!
🌟奕華加碼提案:
1、#民法成年定義由二十歲下修為十八歲,並配合修正相關訂、結婚年齡。
2、#人民團體法中人民團體之發起人年齡由二十歲下修為十八歲。
奕華發現,我國許多法律對成年定義不一,為免人民權利與義務關係矛盾,奕華提案將民法、人民團體法等明定二十歲方能行使全部權利之法令,奕華皆提案下修為十八歲,以達權利、義務相符。
#國民黨會張開雙手擁抱所有的年輕朋友
修正民法成年年齡及人民團體法發起人下修至18歲 在 劉玉秋配合「民法」修正將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後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修正「民法」,將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至18歲後,29日的立法院會又相繼通過修正「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人民團體法」、「國籍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