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乖乖聽話,但我錯了
第一次上法庭我乖乖聽律師的話
提告所有說謊侮辱的所有事情(告了很多項)
但上法院後檢察官罵我的律師很不專業
說我告的其中一項"髒話"很難告成
於是我乖乖聽檢察官的話
跟律師說照檢察官的說的撤回
提告他亂講我因性騷擾男生被告導致被建工開除
還有亂講我跟男學員互拍屁股的毀謗罪
但我花錢請的這個律師光是證據給檢察官都可以寫錯位置
甚至檢察官再度說這個律師很不專業,要我換律師
經過幾番波折,我發現律師連我去警局提告的兩個事件都未曾記住
我律師也坦承從未觀看我提告的影片證據
於是我找了第二個律師(是的,我請兩個律師)
新律師告訴我,館長說的髒話都可以造成公然侮辱
問我知不知道撤告之後就無法再提告?
我表示舊律師沒有告訴我
於是我把公然侮辱(破麻,臭雞掰 摸男生懶覺…等)重新寫在訴狀上
檢察官起訴了
但第一次開庭,我以為法院更注重證據
沒想到法官跟檢察官反而花了更更更多!!非常非常非常多的時間要我和解,連金剛經都唸出來了,要我退一步海闊天空…等等
新律師也叫我和解看看
於是我乖乖聽法官、檢察官、律師的話
我願意和解,只要館長道歉說我沒有性騷擾男教練被告而被解僱,也有沒有跟學生互拍屁股
因為我乖乖地相信館長說他說錯話就會願意道歉
我只希望還我一個清白!
調解當天
館長沒來,他律師說要館長道歉不可能!給妳五萬取消民事刑事告訴!
館長信誓旦旦說我性騷擾男教練是我在健工的同事跟他說的
而且這個人跟我在成吉也是同事
於是李小姐出現了
她在法庭說了一堆謊言,
謊言之一是我跟他在成吉是同事
(我進去健工之前她很早就離職了,有人會不知道自己同事是誰?)
謊言之二
編造了一個健工男教練說我性騷擾他,但我卻跟公司投訴他性騷擾我
(滿頭問號,完全是普通同事,這位男教練從未騷擾我,我也不可能能性騷擾他)
下一篇再詳細說明這滿嘴謊言的女人
勞工局公文可以證明我的離職原因
還有江大胖都說從監視器看到是正常的教學行為
江大胖表示對於館長說從監視錄影看到互拍屁股的事情不清楚(但館長說他的員工都可以證實我跟學員會互拍屁股,結果館長的沒一個員工證明)
館長另一個員工證人還直接推翻館長說詞,說是一開始是會員投訴我講"被會員性騷擾"(館長說詞:我跟會員互拍屁股後,到櫃台投訴被性騷擾,主管說要報警,結果看監視器是互拍屁股)
後來傳喚了舊律師詢問我是否撤回告訴
舊律師表示她沒有告知我"撤回,就不能再上訴的法律責任"
法官詢問我確定是否提告這些
我說確定提告!因為館長不願意道歉還我清白
沒想到解封後的這週三開庭
法官拿出我之前我乖乖聽檢察官要求我叫舊律師撤告的簡訊
一個一個問是不是我寫的
法官說你現在"不能說"其他的,只能回答"是或不是"
簡訊上寫著我一開始乖乖聽檢察官要撤告髒話的內容
法官問:這是我寫的嗎
我乖乖聽法官的話,說是
法官繼續追問我一開始乖乖聽檢察官要撤告髒話的內容
於是我說了簡訊的內容:髒話
我乖乖聽律師、檢察官、法官的話得到的甚麼呢?
檢察官說是我親自說要撤告
所以等於全部撤告
而且法官就是要我在記者前講撤告
所以他就能理所當然的判因為我提撤告
所以等於全部都不告了~~~~~
法官週三還把記者都趕走留下我跟對方律師要求我們談和解,繼續講他能懂我的心情自己也被罵過,繼續再提起第一次法庭的金剛經..
說館長不用正式道歉,稍微說個什麼代表一下,因為他是名人傷害很大
反正事情都過那麼久,再提起也是雙方的傷害
是,我是小蝦米
法官要我看著自己的簡訊不斷回答是妳說的嗎?
這個日期正確嗎?這
是律師寫的嗎?
撤告是你寫的嗎?
律師第應你撤告正確嗎?
8/17日期對嗎
8/11日期對嗎
髒活撤告這句是你本人寫的嗎?
最後一句
你要撤告什麼?
是我乖乖聽法官的話
中了他的圈套,講了我之前乖乖聽檢察官話而傳的簡訊
就是因為我乖乖聽了法官、檢察官、律師的話
進而讓法官曲解我
扭曲我的意思是要撤告
所以館長犯罪證據充足的案件就這樣沒了
這是法院故事之一
之後讓我慢慢道來法院的故事
可能有人看不懂我是進了甚麼圈套
做個比喻
老師跟大雄說:你得說「干!」,才不會被揍
大雄乖乖聽老師的話說「干!」,依然被揍了
還好校長來了
校長跟大雄講說:你知道說「干!」,就會被揍嗎?
大雄回答不知道後,乖乖聽校長的話不再講了
幾天後,校長突然問大雄:你有沒有"說過"「干!」?你只能回答有跟沒有!其它廢話不要講!
大雄乖乖回校長:有
校長接著問:那之前你說的那句是?
大雄:「干!」
聽完答案的校長對全校宣布:大家都聽到他說「干!」了
於是大雄被揍死了
主管罵髒話提告 在 Yahoo!奇摩新聞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法官反打臉是因吳姓女員工不斷出言騷擾,楊姓女主管才會情緒失控開罵,判決吳女敗訴、楊女無罪免賠!
#高雄 #員工 #女主管 #臭俗辣 #三字經 #髒話 #公然侮辱 #提告 #求償 #法官 #打臉 #YAN
主管罵髒話提告 在 王姿允醫師。我的無齡秘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杜絕網路性騷擾
#絕不姑息
我的粉專經常會有人私訊來問營養飲食或是腸道菌衛教的問題,如果只是簡單不用詳細問診的提問,我都會儘量回答。
前幾天就收到了這樣的一個訊息,一開始雖然覺得很奇怪,但是我在診間也會遇到有患者問一些比較私密或難以啟齒的問題,想說他應該也是很認真想要問問題,於是便好好的回答他(她)。(對方的名字中性,頭貼也不確定是男女)
沒想到我回答問題幾天後,他就傳網路上截圖的我在運動的照片,以及他健身的裸照,最後還傳來自慰的影片,簡訊提醒對方傳送附件📎點開的當下瞄到,我整個有想要罵髒話的衝動🤬🤬🤬。當下立馬封鎖跟將信件移入垃圾信箱。
因為家醫科醫師本來就會遇到大大小小的疑難雜症,在診間也會遇到有人問一些比較私密或難以啟齒的問題,想到發問時害怕被對方用異樣眼光看待的忐忑,我從來都認真嚴肅的看待每個問題,不批判不訕笑、更不會預設對方的心態,而是真誠想為每個人解答疑惑。
#但當我秉持專業態度認真面對你的問題
#你這死變態居利用醫師的良善假諮詢真性騷擾😡😡😡
網路性騷擾,意即在網路上使用帶有性暗示、 造成他人不快的語言和影像, 例如黃色笑話或是未經同意寄給別人自己的裸照。其實有點氣自己封鎖的時間點太晚,進而影響了情緒跟造成陰影,記得某健身房館長也遭到性騷擾,他在好幾分鐘之後才驚覺這是性騷擾,可見人在遇到突如其來性騷擾的時候是很難立刻反應的,而且性騷擾也絕非女性專利,男性有時更難以對其他人求助,深怕被嘲笑,在日本甚至年輕男性遭遇的職場性騷擾比女性多了7%!!
我想了幾天,決定今天要鼓起勇氣把這件事情告訴大家,其實很多人在生活中、職場上或多或少一定會遇到這樣的騷擾,不管是肢體上的言語上的或是網路上的,就算只是一個暗示或觸碰,只要讓妳或你覺得不舒服,都請一定要勇敢的拒絕,明告暗嗆都好,就是不要沈默!不要縱容這些傷害別人的心靈卻還沾沾自喜的爛人!!
根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依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規定:「加害人不明或不知有無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時,應移請事件發生地警察機關調查。」,若是不知身分的帳號,可於一年內向各事件發生地之警察機關提出性騷擾之申訴,警方原則上係於三個月內完成調查後,將調查結果送主管機關。
如經調查屬實者,主管機關可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規定:「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在目前的法律上要如何「認定是性騷擾」呢?看了許多專家跟律師的說法,以傳私密照這件事來說:
#事前如何互動 跟 #事後如何反應
非常重要!!
如果事前只是陌生人或普通朋友,也從未互傳過類似照片,那就算你自以為跟朋友分享,也構成了性騷擾;再來事後的反應,若馬上刪除對方的留言、嚴肅要求對方「請你不要亂留言」,或是沒有回覆,在法律上就比較容易認定為性騷擾。
因此就算是熟人性騷擾也千萬不要客氣,請嚴正抗議或警告⚠️對方,不要因為對方跟你熟就心軟,更不要因為只有言語跟文字就姑息,沒有人是需要容忍讓自己不舒服的信息的,這種人通常是慣犯,沒有得到懲戒只會食髓知味。
請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不受侵害的權利跟尊嚴,連3歲小孩的繪本都被教育不要侵犯對方的界線,下次再有變態敢利用粉專臉書不能過濾訊息行騷擾之實,絕對提告法辦到底!!😠🤜🤛
#網路性騷擾
#Online_Sexual_Harass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