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數位科技時代來臨,通傳會所處之角色至關重要,要如何尋找出於傳統廣電監理中,不會因數位匯流時代而改變之核心價值,以及在新興科技所形成的傳播環境中,彙整出符合我國國情、產業發展現況及民眾需求之傳播政策與修定符合潮流之法律規範,唯有如此方能讓民眾及現有之傳播業者、未來有意來台投資之國外廠商,能清楚知道我國未來傳播產業發展之趨勢與治理架構方針。
因數位化與網際網路革命的影響,網際網路與行動通訊的結合,讓民眾可以走出戶外隨時收看;而各類智慧行動終端的創新與普及,讓我們人手一機,也開啟了多螢幕多裝置的連網收視時代。但這樣的變革也對傳統傳播產業造成不小衝擊,例如境外影視內容、全球性的大型電商平臺等,持續吸納我國既有的廣告資源,間接導致依賴廣告生存的內容產製業出現危機。
根據通傳會2019年7月的資料,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廣告收入來源,2016年的收入相較2017年大量減少,從35.12%減少為27.71%,間接廣告的占比也較往年減少,在這樣的情況下不止對於其公司營運產生莫大影響,也間接影響製作業的內容產出,過往因部分電視台重複播放相同內容,故通傳會於 2017年 1 月施行《無線電視事業播送本國自製節目管理辦法》和《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播送本國節目管理辦法》,2017年的首播率較2016年增加1.82%,但在整體產業環境不佳的狀況下,強制其推出嶄新內容無疑是殺雞取卵,政府制定政策時應該蘿蔔棒子齊下,方能協助相關產業的長期發展。
而近年數位匯流趨勢已開始提供新的收視選擇,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IP TV 和 OTT TV 的發展。而為協助IP TV發展通傳會在(2019)初開放中華電信MOD得自組頻道,打破我國IP TV長期以來「政府、政黨退出媒體條款」的限制。縱然相關產業向上發展為全體國人所樂見,但我國對於上述平台之相關法規卻未與時俱進。目前OTT TV的專法主要目標應該係協助產業穩定及發展,並吸引國際事業投資增加我國稅務收入,而非淪為政治口水針對特定國家進行管制。
根據牛津大學路透新聞研究中心於2019年初所做的《2019年數位新聞報告》,其調查顯示,台灣民眾對於新聞的整體信賴度只有28%,在所調查的38個國家中排名第34。且近年NCC對於各大新聞媒體都有進行審查跟箝制的動作,如何在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情況下,對於新聞媒體進行管制則顯得至關重要,這部分NCC需審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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